在上一篇经营小妙招中,我们介绍到如果企业没有收到货款就需要缴纳税款如何解决的问题。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混售和兼营”两种销售模式的灵活转换。

我们先分别了解一下这两个销售模式的定义。
混售: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兼营: 指在经营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属于兼营行为。

问题: 增值税目前对应有13%、9%、6%、0%,同时还有3%的税率,项目不同对应的增值税税率不同。企业在销售时往往不只销售货物,还包含有运输或者服务,比如买家具除了家具还有送货上门和安装,开美容店,除了卖产品还得做美容,这些项目的税率都是不一样的,要是我们都按照销售货物13%去纳税,这不又增加成本了。所以就需要我们灵活转化销售模式。
老规矩我们通过案例来分析。

案例: 某空调生产厂家销售空调并负责运输和安装,如果汇总签订合同,收取销售款和运输安装费,则运输安装费都要按照较高的销售货物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筹划方法: 分别核算,按照兼营处理,仍可以开在一张发票上。货物按照13%,运输按照9%,安装采用简易计税按照3%。

案例: 某化妆品零售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化妆普遍适用税率13%,客户做美容服务适用税率6%。
筹划方法: 改变经营策略,调整为美容体验店,客户做美容同时销售化妆品,销售化妆品的税率就从13%降为6%。做美容属于生活服务,税率为6%。主营业务为美容服务,销售化妆品为辅助,混售模式纳税从主营业务,按6%缴纳增值税。
这样转化一下销售模式,简简单单的我们就又省下了一笔成本,距离财富自由又近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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