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为追求刺激
通过网络跨境购买“快递药物”,
殊不知已经掉入*品毒**犯罪陷阱。
日前,
莱州法院受理一起*私走***品毒**案,
被告人李某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一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下面跟随小编来了解案情

2021年,21岁的李某通过网络了解到了一种名为“*唑三**仑”的药物,看到网友评论这种药物能使人“飘飘欲仙”,无聊的李某产生了寻求刺激的想法。

(图片来源于网络)
于是,李某通过一款国外聊天软件辗转联系到了一位昵称为“李洛克”(另案处理)的卖家,以75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日本购买了一版*唑三**仑。
当李某前往快递点领取自己的快递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其所购蓝色药物片剂(1板,共10粒)被当场扣押。
后经鉴定,该蓝色药物片剂中检出*唑三**仑成分,每粒含*唑三**仑0.25毫克,共计2.5毫克。
2022年2月10日,莱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李某犯*私走***品毒**罪向莱州法院提起公诉。
莱州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明知是*品毒**仍*私走**,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品毒**的管理制度,构成*私走***品毒**罪。案发后,李某如实供述其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其犯*私走***品毒**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说法
相对于*片鸦**、*洛因海**等大家熟知的*品毒**,近年来,出现了一批以新精神活性物质为主要成分的新型*品毒**,“笑气”“迷幻蘑菇”“小树枝”都是比较典型的新型*品毒**代表。此类*品毒**对身体机能损害极大,吸食后会在短时间内使人精神兴奋、产生幻觉,对人的记忆力和思维能力造成损害,甚至损伤大脑。
新型*品毒**种类繁多,而且往往具有比较强的伪装性、隐蔽性、迷惑性,常常以“网红产品”形式在市面流通,糖果、邮票、*肥药减**、瓶装饮料等都可能成为它们的“伪装”。相对传统*品毒**而言,新型*品毒**成瘾性和危害性更高。
面对花样繁多的新型*品毒**,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意识和法治意识,增强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不要盲目跟风购买来源不明、没有生产许可的“网红产品”,不要随意出入KTV、酒吧等治安复杂场所,对陌生人递来的烟酒、零食等保持高度警惕,远离新型*品毒**危害,保护自身身体健康。

承办法官:杜颖超
案例编写人:杨璐
来源:莱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