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化妆品的十大误区 (化妆品护肤品消费陷阱)

误区五:产品名称及标签中的成分配方中肯定含有并具有所宣称的功效

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看不懂复杂的配方说明,唯一可以读懂的信息就是产品标签。《化妆品命名规定》第七条规定,化妆品的通用名可以是表明产品主要原料或描述产品用途、使用部位等的文字;《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名称中使用具有原料名称或表明原料类别词汇的,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这里面的执行原则是:名称中的原料与配方原料或所标注特殊功能要有对应关系。

比如“向日葵修护霜”这个名称是合格的,但是“向日葵防晒霜”不合格,容易让消费者误解成向日葵具有防晒效果,但实际上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任何对应关系,如果在中间加一个词“保湿”,改为“向日葵保湿防晒霜”,就是合格的。

又比如像“蜂胶眼霜,配方含蜂蜜提取物”这样的说明书是不合格的,因为蜂胶和蜂蜜完全是两个概念,蜂胶比蜂蜜贵很多,不能说添加了蜂蜜提取物,就是蜂胶眼霜。

再比如“玫瑰露,配方含狗牙蔷薇”这个标签是可以用的,按照《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规定,宣传时可以使用俗名,像狗牙蔷薇这个俗名不太好听,但可以用。

还有一种情况是多色号化妆品,即彩妆,在标注着色剂时,可在成分表的结尾插入“可能含有的着色剂”作为引导语,罗列所有颜色范围的着色剂,但消费者需要知道的是,所列的着色剂,不一定每个产品都含有。

香精中的香料单体可以在标签中标注,但配方中可以不体现。这个涉及到常见的26种香料单体,企业也需要注意。

复配原料中的稳定剂、防腐剂等添加成分可以在标签中不标注,但配方中必须体现。

误区六:经过检验的化妆品都是安全的

很多品牌对外宣传时都会说,自己的产品是经过检验合格的,实际上,并非经过检验的化妆品都是安全的。对于化妆品来说,目前所谓的检验都是许可前的安全性评价检验。进口产品在进关时,也会有一些检验。还有监督抽检的时候,质监局或药监局也会做一些临时性检验。

具体来说,化妆品的检验包括卫生安全性检验、人体安全性检验和其他检验:卫生安全性检验是指微生物检验项目、卫生化学检验项目、毒理学试验项目;人体安全性检验是指人体皮肤斑贴试验、人体试用试验、防晒效果人体试验;而其他有关检验主要是指石棉、二恶烷、丙烯酰胺等禁用物质的检验。

虽然有这么多项的检验,但安全性评价检验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

第一,主要考虑安全风险,基本能够整体评价产品毒性及微生物污染;

第二,检测指标相对固定,主要关注禁、限用物质,且与产品中使用的功效成分没有直接对应关系;

第三,不太关注产品质量;

第四,对违规添加成分的关注度非常有限。

所以说,经过这些检验的产品不一定就是绝对安全的,要评价一个产品是否绝对安全,相当困难且复杂,目前国内的检验只能保证毒性上和微生物污染上是肯定没有问题的。

明天我们来继续解读化妆品消费的常见误区,相信一定有很多的人是相信了这些不正确的观点,只有正确的认识化妆品并使用才能让我们的脸蛋更加美腻哦~~~各位美眉们,今天就到这里了~

化妆品正确的消费观,化妆品cpnp常见误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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