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先生在淘宝上看见一款“航空牛筋”皮带,售价仅5.9元,还“买两条送一条”。吴先生的皮带正好用旧了,见这款皮带如此便宜而且标明“保用五年,断带包赔”,就打算购买两条,他量了一下自己的皮带扣宽度是3.5厘米,便下单购买了2条3.5厘米宽的带条。

收到货后,吴先生才发现带条和自己的皮带扣宽度相同,皮带装不上带扣(3.5厘米的扣头应该选3.0厘米的带条),无法使用,便通过旺旺与卖家商量,问能否退换,过了几个小时,卖家才说可以退换,但又告诉吴先生说退货不划算。

考虑到尺码选错了是自己的过错,怨不得卖家,且价值不大,退换麻烦,吴先生就问:“再买一条3.0厘米的带条和一个价格差不多的4.0厘米的扣头,再送一条3.0厘米的带条,可以吗?”他想:如果卖家同意,自己原先买的3.5厘米的带条配4.0厘米的扣头原先3.5厘米的扣头也可以配3.0厘米的带条;如果卖家不同意,就再买一条3.0厘米的带条和一个4.0厘米的扣头。但卖家却不理不睬。

吴先生想在评论里留言,却发现很多买家购买这家皮带发生各种各样问题,收到退货却不退款,让顾客赔了货款又赔邮费,还在评论里污言秽语肆意辱骂顾客,

吴先生气愤不已,只好申请淘宝介入。淘宝客服说要先退货才能处理,吴先生便按照“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发起退货申请,卖家却再三拒绝退款,还恶语辱骂吴先生。最后,经淘宝客服数次介入,卖家终于同意退货,但却以“退回的货物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收吴先生通过快递退回的皮带。



吴先生再次向淘宝申诉,申明自己并未使用过皮带(因为皮带和扣头不匹配,也无法使用)且保存完好,最终,淘宝客服判决退货退款,由店家退给吴先生11.8元,淘宝补偿给买家15元保障金。

吴先生说,钱虽不多,但这样的奇葩店家实在让人恶心!以后网购一定要先看评论,差评多的、店家人品差的一定不能买。
*****************************************************************************************************************
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