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始出来”!
贵州省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终于出台了
我省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是在充分考虑我省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制度
的运行和基金结余的基础上制定的
社保基金完全可承受减免社保费
带来的基金收入减少问题
同时也能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
下面我们一起来划重点吧!
一、什么是减、免、缓?
减:是减半征收。
免:是免除征收。
缓:是暂缓征收。
二、减、免、缓什么?
减免:针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在减免范围)。
缓:针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及个人缴费部分(其中个人缴费缓缴需与本单位职工协商同意)。
需要注意:缓缴期间参保人员应缴未缴的个人缴费部分,待其补缴到账后计入个人账户并开始计算利息。
三、对谁减、免、缓?
减:针对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实施减半征收政策。
免:针对各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单位形式参保的)实施免征政策。
缓: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实施缓征政策。
四、减、免、缓多久?
减:最长3个月(2020年2月至4月)。
免:最长5个月(2020年2月至6月)。
缓: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单位应在缓缴期满后的1个月内,一次性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特别注意:参保单位补缴减免政策实施前的欠费(即2020年2月之前的欠费)或预缴减免政策终止后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即预缴2020年4月或6月之后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均不在减免范围。但是,参保单位在今后补缴减免政策执行月份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时,仍可享受相应减免政策(即补缴2020年2月至4月或6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仍可享受相应减免政策)。
五、参保单位如何辨别企业类型?
划型部门:由人社部门与统计、民政等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对参保单位进行划型确认。省级统计部门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最终确认。
划型依据:我省对参保单位的划分是按照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有关规定认定。企业分支机构按其所属独立法人的类型划型。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企业划型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一致。参保单位不必向县社保局提交划型申请。
六、参保单位对划型结论有异议怎么办?
原则上,参保企业类型一旦划定,政策执行期间不做变动。
参保单位对划型存有异议的,可向县社保局提交《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类型变更表》(该表可通过互联网在“贵州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载下**),并附统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企业划型结论,经县社保局核实后,由市社保局汇总,报省社保局予以变更标识。
七、新参保单位能否享受相关减免缓政策?如何划型?
能!
县社保局对新参保单位进行划型确认,经遵义市社保局汇总后,报省社保局标识划型结果即可享受减免缓政策。
八、在减、免、缓期间,参保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对外:参保单位可以采取“不见面”的方式,通过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电话、传真、邮件、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多种形式,正常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特别注意:2020年6月1日后,县社保局窗口不再现场受理网厅已开通的经办业务。
对内:参保单位要按月如实申报本单位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和人员增减变化情况,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
需要注意:参保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实名申报的,减免或缓缴期内的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由参保单位自行承担。
九、2020年2月社会保险费如何处理?
1、符合减免政策但已经全额缴纳2月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1)中小微企业:不需要参保单位提出退费申请,县社保局将减免部分作优先批量退费处理,直接将单位缴费部分退还给参保单位。对于因单位账户信息不完整等原因无法退费的参保企业,县社保局将在征求参保单位意愿的情况下,将减免部分转作待转金直接冲抵参保单位以后月份的缴费。(2)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县社保局将按照参保单位的意愿和选择,及时办理退费或者选择冲抵参保单位以后月份的缴费。
2、对受疫情影响2月份尚未缴费的:县社保局作撤单处理,按照减免政策重新出具征缴单。
十、减免缓期间,参保人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社会保险待遇?
1、执行政策:减免缓期间,县社保局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工作。参保单位按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手续。
2、工伤待遇:在缓缴期内发生的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3、失业金、养老金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领养老金或失业保险金以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应先补齐缓缴的基本养老费、失业保险费后办理相关业务。
十一、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怎么享受减免政策?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新开工建设项目,可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中小微型企业的免缴期限从参保登记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大型企业的减半征收期限从参保登记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
十二、参保单位如何及时了解我省的减免缓政策,便捷办理申报缴费?
参保单位可以通过人社部门的门户网站、12333热线、“娄山关”“微微桐梓”微信公众号、桐梓县社保经办微信群、QQ群、咨询电话等多种渠道和形式,获取相关政策内容及业务操作指南。参保单位可以采取“不见面”的方式,通过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电话、传真、邮件、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及时、便捷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需要注意:县社保局3月14日前执行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与本宣传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宣传内容为准。
咨询电话:
县社保局综合服务窗口 0851-26629629
县社保局养老保险股 0851-26653300
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 0851-26663727
县社保局工伤保险股 0851-26660905
县社保局关系转移股 0851-26750667
县社保局稽核股 0851-26653108
县社保局综合股 0851-26663345
QQ经办群:
740012408(机关) 904133813(企业)
(来源:桐梓县社会保险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