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葵花宝典》一样,有一本发财秘籍,那就是《刑法》,多数快速致富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
李勇和张玲都是在校大学生,一个在滨海大学读计算机本科,一个在滨海职业技术学院读康复护理的“3+2”专科。这两个人,一个是名牌大学的本科生,一个是职业学院的专科生,他俩咋鼓捣到一起了,让我们一起看看是怎么回事。
李勇以优异成绩考到梦寐以求的滨海大学后,学的又是自己最喜欢的计算机专业,喜滋滋地报到入学。可是,到了大学没两天,李勇就有点泄气了,为啥?原因很简单,就是宿舍里有的同学的笔记本电脑比他的好。
看到人家的笔记本电脑比自己的好,李勇就有些心里不平衡了。其实,大家的家庭条件不一样,到了大学,也算是一只脚迈进社会了,就应该正确地对待这些不同和差异。
可是,李勇看到人家的笔记本电脑、手机啥的,比自己的好,就觉得不舒服,老是琢磨着不能比别人差。自己家里条件有限,父母都是拿工资的,李勇就琢磨着自己挣点外快改善“生活”。
他参加了学校的勤工俭学,还给一个初中生做家教,可是这些钱来得都有点慢,而且更显得自己条件不行了,李勇就琢磨着怎么悄悄的挣快钱。
要是有了坏心思,坏机会很快就展现在眼前了。那天,李勇在学校操场上溜达,一个小伙子塞给他几张卡片,李勇一看,高价收购银行卡,李勇马上想到,这是用别人的银行卡洗钱呀,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犹豫了几天,李勇还是忍不住拨打了卡片上的联系电话,“一套银行卡一千块钱”,对方问了几遍他的身份,就直接说出了价格。李勇说以后再联系,就把电话挂了。
李勇琢磨着,不能卖自己办的银行卡,否则,公安局把对方抓了,顺藤摸瓜,就把自己给交代出来了,最好用同学的身份证注册,这样万一发现了,和我也没有关系。
李勇觉得还是不靠谱,在自己学校里搞这个,老师同学不可能不知道。对了,到滨海职业技术学院联系学生,那个学校离滨海大学比较远,学生素质也比较差,让他们办银行卡,我从中间“抽成”。
李勇没想到,这买卖还真做得顺利,他挣了不少钱。李勇考虑事情,还真是“周全”,他让那些办银行卡的学生,两个星期后,就把银行卡注销了,这样也是为了这些学生的安全。
李勇和张玲就是在这个过程中认识的,李勇还把张玲发展成自己的下线,李勇先后收购了张玲的3套银行卡,包括银行卡、U盾/K宝、身份证照片、手机卡等,还让张玲帮助他在滨海职业技术学院内收购银行卡。
张玲也是为了挣钱买化妆品,就以家里亲属开淘宝店需要用卡等理由,从自己宿舍的四名同学处收购八套新注册的银行卡提供给李勇,李勇将这些银行卡都出售给了他人。
结果,不到一年,公安机关在侦破电信网络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中,追踪电信网络诈骗的资金往来,也通过犯罪分子的交代,找到了滨海职业技术学院的张玲和她的同学,经过侦查,共有21名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向张玲及其出售的银行卡内转入人民币二百多万元。
后来,公安局以李勇、张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起诉,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李勇、张玲提起公诉。
张玲主动认罪认罚,检察院对其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李勇在审查起诉阶段拒不认罪,也不供述银行卡销售去向、获利数额等情况。
结果,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李勇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张玲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李勇、张玲也没有上诉,判决生效。
在校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容易成为非法买卖银行卡的群体。在利益诱惑面前,有的学生迷失方向,一步步陷入违法犯罪泥潭,从办卡、卖卡发展到组织收卡、贩卡,成为潜伏在校园中的“卡商”。
李勇和张玲就成为这样的“卡商”,他们不仅出售自己的银行卡,还在学校里招揽同学出售银行卡。这些银行卡经过层层周转,落入到诈骗人员等犯罪分子手中,用于流转非法资金,危害严重。
李勇和张玲就是因为贪恋钱财,不珍惜自己的大学生活和学习条件,为自己的违法犯罪活动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后悔已经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