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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A公司为卖彩色宝石吊坠的公司, 在某电商平台身上开设直播间 。通过直播方式,向消费者展示在售商品,为了更好的展示商品会有直播画面的回放,以及商品图片。王某在看到图片以及相关介绍信息后,看到在售的商品一个吊坠完好无损,没有瑕疵,就在平台上下单,支付货款,购买了一个吊坠。
在王某收到货进行验货时, 发现购买的吊坠上的蓝宝石存在划痕,属于商品瑕疵,故在平台上发起了退货退款 ,平台根据其自身规则,暂停向商家支付该笔货款。 负责处理售后的商家则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认为自己的商品在展示的过程中都是完好的,无瑕疵的,并不认可消费者的退货退款。
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消费者以及平台支付其应收货款。
02
判决结果

驳回A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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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影有话说
网络购物是顺应时代潮流而产生的新型消费模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合适在网络上进行销售。玉石吊坠的价值,有一部分源自于玉石本身的成色、造型以及是否存在瑕疵。一旦存在瑕疵对于整体的价格有一定的影响。
在网络上购物的小伙伴可能都知道,手机像素对于商品本身的颜色可能存在一定的影响,而且商品展示过程中还有可能会开滤镜,对玉石商品的成色以及瑕疵的判断都是有一定影响的。据消费者表示,在收到货物后,细小的划痕需要特定的角度甚至需要使用放大镜仔细观察才能发现,因此在整个商品介绍的直播过程中以及商品的展示图片上都没有看到瑕疵的存在。在看到瑕疵后,消费者积极拍照取证,并与平台进行了沟通,退货退款属于合理的维权方式。
根据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商家需要向消费者告知相关商品的信息包括是否具有瑕疵,直播过程中使用滤镜对于商品本身颜色的呈现是否存在色差等等。如果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没有能够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以选择在收到货物后提出退还货的申请,商家应该支持消费者的诉求。
在网购过程中消费者是选择方,在收货过程中,需要确认商品是否完好无损,要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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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速递
《电子商务法》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