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代购,法院可能会判你倾家荡产?

网络代购,法院可能会判你倾家荡产?

小琴和小凤姐妹是来深圳打工的农村少女。这两姐妹完全是人民的名义中高小琴、高小凤完的现实版。姐妹二人来自农村,清水出芙蓉,国色天乡。但二人性格迥异,姐姐小琴历尽人间疾苦,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充满心机,听说海外代购赚钱,姐姐就在微信上开起了网络代购的兼职,但苦于没有货源和港澳通行证。在姐姐的保护下,妹妹小凤完全是纯洁的像奶茶,人称奶茶妹。

奶茶妹在香港公司上班,老板是香港人,被公司派遣来深圳上班,担任公司经理,人称香港陆。靠着香港陆的香港资源和深港两地牌车的运输便利,姐姐的代购生意越做越大,代购的数量和频率也越来越高,一天销售额都有好几千深圳上万元。

网络代购,法院可能会判你倾家荡产?

有一天,一位客户向姐姐小琴订购了法国拉菲酒3瓶红酒,3天以后,又订购了几瓶。过了10天又订购了几十瓶。姐姐非常开心,感觉钱真是好赚。

但不久的一天,姐姐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要求赔偿88万元。姐姐开始还以为是谁给她开玩笑。但到法院一查,原来是买他拉菲的人告她。说拉菲上面没有中文标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要赔偿10倍,即向小琴索赔88万元。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网络代购,法院可能会判你倾家荡产?

境外产品没有中文标识就得按10倍赔偿, 这是法律规定的红线。姐姐尽管一瓶红酒才赚了888元,但法院判决姐姐要按10倍的价格赔偿消费者的损失。眼看几年的辛苦全部白费,姐姐一夜之间苍老了很多。奶茶妹也很着急,找到了香港陆帮忙。

香港陆听说这个官司以后,主动表示:可以帮姐姐偿还这笔债务,条件是和妹妹结婚。

没有办法,姐姐只能把妹妹嫁给了香港陆。婚礼在深圳最豪华的宾馆举行。姐姐发现新郎伴郎中有一个人名字特别熟悉,哦,原来是告她索赔88万的那个家伙,这个人居然是香港陆的伴郎! 姐姐突然之间似乎明白了自己官司的来龙去脉,于是连夜去咨询自己的律师。

第二天,香港陆的两地牌车在过关时被边检查获,里面发现了10件拉菲,价值88万元,香港陆被*私走**普通货物罪名被刑拘。奶茶妹惊慌失措来请姐姐帮忙。姐姐帮他引荐了一个著名大律司,律师收费是2个个88万元。

香港陆在看守所听到这个88万元价格以后,沉默了良久,写了两个字:离婚。

网络代购,法院可能会判你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