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见她,是在去某地的航班上。我们之间隔着一道走廊。我在喝咖啡时注意到了这位年轻女士,头发不长,刚好能把耳朵遮住,脑门前是整齐的斜刘海,长长的睫毛随着呼吸而缓缓上下移动。她穿着白色衬衣,黑色套裙,标准的白领装束。
空姐此时端着饮料走来,轻轻的拍打着她的肩膀,但她向是睡得很死,仍然在均匀地呼吸着。空姐无奈地像我递了一个眼神,我笑一笑,随即起身,用中等力度去拍打她的背。
大概在五秒钟之后,她缓缓地从臂弯里抬起头,挣扎着睁开双眼,试图弄清发生了什么,又过了五秒钟,她终于挺直了脊背。用手拨弄了一下弄乱的刘海,微笑着从空姐手上接过咖啡,道了一声谢。
“睡得挺沉来着?”我试探性地问着。
女孩像是这才注意到了我得存在,转过头来像我微微一笑:“是啊,做了个很长很长得梦。”
“关于?”
女孩喝了一口咖啡,看着前方的座位缓缓说道:“我变成了一只黑色的老鹰,在空中飞行的时候被闪电击中,掉进了湖里。随即变成了一条鲤鱼,慢慢地潜到湖底,发现了飞机的残骸。客舱里有大量黄金来着,想搬但发现自己只是一条鱼,于是很急。急着急着就醒了。”
我想象着一条鲤鱼试图搬动黄金的画面,像是一副有趣的画面。
“下次可以试着变成鲸鱼,这样背上就能脱金子了。”
女孩像是思索着看了一会儿天花板,随即释然般地笑着对我说:“这主意不坏。”
随后到飞机落地的时间内,我们没有交谈,我一直看着窗外厚如棉花糖般的云,她在喝咖啡。
从机场出来搭乘机场巴士时,发现她恰好也在这张车上,坐在我斜前面的座位上。女孩也发现了我,向我笑了笑,仿佛犹豫着要不要坐过来,最后还是起身,坐到了我旁边。
“你是住在这座城市?”女孩问道,身上有好闻的柠檬味。
我摇摇头“在这里读书来着。”
“大学生?”
“嗯。”
女孩抬起头看着车顶有些坏掉的空调,顿了顿说道:“以前我也是学生来着,常常出去喝酒。”
“喝酒?”
“不知道谁说的,酒精是摆脱无聊的最佳方式来着。”
“时常感到无聊?”
“大家都差不多吧,你呢?”
我点点头:“生活就是某一天的周而复始,总会在某个时刻产生不可磨灭的折痕。”
“谁的话?”
“感触而已。”
女孩像是有些诧异地看着我,不自觉拉近了和我之间的距离,我可以清晰地看见她衬衣上的白色纽扣。
“有办法逃脱吗?”女孩问我。
“没办法的。”我摇摇头。天色已晚,广告牌上的霓虹灯反射到玻璃窗上。“谁都一样的。村上春树说,有钱的人怕失去,没钱的人害怕自己一直一无所有。所以,谁都一个样,在这无聊的现实里想方设法打发时间。”
女孩思索了一阵,没有再说话。我看向窗外,巴士正驶过某个大型购物商场,人流在发光的入口里来回穿梭。
”其实啊,我经常会做一个梦。”
“捞黄金的?”
“不是。”女孩笑了,露出了她如窗外月亮般洁白的牙齿。“我生活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遇到完全不认识的人,和许许多多的陌生人交谈,然后在银座的楼顶一跃而下。”
“银座?”
“日本的那个。之前去过一次,帮家人买了gucci的包。”
“可帮自己买了什么东西。”
女孩摇摇头:“那里的氛围不适合我,或者我不太适应。总感觉空气中有什么东西在流动。你能体会到吗?”
我想到了学校的教室,点了点头。
“可真是奇怪,在梦中反复出现一个自己一跃而下的场景,而且还是在一个自己完全陌生的地方。”
“也未必。也许在很久很久之前你曾经是银座gucci的店员,而我曾去那里买包。”
女孩想了想,随即微笑着满意地点点头:“像是不错的相遇。”
“我付款时发现银行卡被冻结,只好作罢。但你依然微笑着看着我,没说什么。”
“是那种发自内心的微笑?”
我点点头,继续说道:“十年之后,我再去那里买包,银行卡已经不再冻结了,但你已经不在那里了。我只好上天台去吸烟,在那里看见你正在杵着栏杆。”
“在干嘛?”
“也在吸烟。只是我吸的是七星,你吸的是万宝路。”
“什么味道的万宝路?”
“蓝色的,带薄荷爆珠的那种。”
女孩头靠在枕头上,笑着说:“以前吸烟来着,只不过是白金色的万宝路,焦油味很重。后来就不吸了。”
“为何?”
“大学毕业没找到像样的工作,又不想在家里窝着。就自己出来租了间房子自己写点小程序赚赚钱。大学是学计算机的来着。这段时间感到一阵相当强烈的自我烦躁,就不吸了。”
“然后就不烦躁了?”
“哪里会?”女孩笑着说,松开了衬衣的第二颗纽扣。“也许只是想做点积极的事罢了,你觉得呢?”
我点点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戒烟算是个积极的事。
“后来因为写的程序不错,就有公司邀请我去,其中不乏一些五百强的公司。但我拒绝了。”
“也是讨厌那里的空气流动?”
“差不多吧。”女孩笑了笑,黑色瞳孔里有动人的光。“从小就讨厌人多的地方,不过倒不如说讨厌人更恰当一些。”
“讨厌人什么地方?”
“全部像人的地方,全都讨厌透顶。”
我抬头琢磨何为像人的地方,没有说话。
“对不起。”女孩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你不是讨厌的人。”
“因为我不太像人?”
女孩爽朗地笑了笑,像是井底终于照入了阳光。“这么说也许很难听,但确实是这样。”
我点点头“既然讨厌人,那为何要穿职业装呢?”
女孩摇摇头:“我也不清楚。从小就喜欢穿正装来着。中学时同学们都喜欢穿自己的衣服,我就喜欢穿校服,连鞋子都是学校发的白布鞋。读大学有了人生的第一套正装,就一直穿。上课也穿,回宿舍也穿,去图书馆看书也穿。可能别人觉得很奇怪吧,读大学始终没什么朋友,自然啦,也从来没有谈过恋爱。”
我想了想自己喜欢的东西被别人嗤之以鼻,郑重地说:“能喜欢上什么是很不得了的事情。尤其像现在这个时代,如果一个东西不能轻松地满足你的欲望,它就会被那些人抛弃。而那些人还自认为自己是正确地一方,或者真认为自己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其实和他们本身的价值一样,全都是狗屎不如的东西。”
“真这么觉得?”女孩紧紧地盯着我的眼睛,眼里有什么晶莹剔透的东西。
我点点头:“都是这样的。多数人除了自己身边有一群乱哄哄地人在吠叫,其他的一无所有,他们比自己想象的要痛苦地多的多,只是他们不得不习惯。因为一旦不习惯,就势必被踢出多数人的范围。”
女孩拭了拭眼角的泪水,紧紧地攥住了我的手“今晚不想一个人过。”
我点点头。路灯已全部点亮,橙色的光芒和广告牌的彩色光夹杂在一起,混合着向我们诉说着什么。
现在,我二十五岁,女孩二十七岁,我们已经结婚了三年。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一起坐在沙发上玩游戏,随即紧紧地抱在一起,吻到第二天的黎明。要说幸福与否,我很难去诉说什么,毕竟生活就是这个样子。不过有一点可以确信的是,我们所选择的重复的一天,要比整个世界上几乎所有人,要好得多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