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南网
是由*共中**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福建官方新闻门户网站。

因被交警处罚,不满!
朋友圈发文,辱警!
一查,再次违法!
结果悲剧了!
......
目无法纪、口无遮拦他,
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今年11月,家住涵江区国欢镇一男子冉某因酒后驾驶小轿车,被涵江交警查获,并被依法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10余天后,冉某将网络缴交罚款、处罚决定书、重新报名驾考信息等照片发布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内,并配文辱骂交警。

△该微信朋友圈贴文
涵江公安分局接到网友举报,称其在私人朋友圈看到该贴文,涉嫌*辱侮**交警同志。涵江网警联合梧塘派出所立即着手开展调查。
12月5日上午,民警在国欢镇对冉某进行口头传唤时,发现其刚驾驶车辆从六一路开往公司上班。随后,冉某被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冉某接受民警询问
经查,违法行为人冉某(男,27岁,湖北利川市人)因酒驾被暂扣驾驶证后,为宣泄个人情绪,在朋友圈公开发表辱警言论,严重损害交警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冉某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小轿车上路,再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警察蜀黍帮冉某晒一晒《处罚决定书》
当晚,涵江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冉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人民警察是平安的守护者
对恶意辱警、传播谣言者
涵江警方将绝不迁就
充分运用法律*器武**
维护警察合法权益和执法尊严
警方提醒
如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按法律程序进行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处罚决定书》里都明明白白写着),而不是在网上进行谩骂宣泄。朋友圈、论坛等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一旦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严惩。

来源:涵江警方
东南网莆田新媒体中心出品

有什么悄悄话要告诉小编的不?
来互动区留言呗!
让更多人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