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遇到以租代征应该怎样维权 (现在还有以租代征吗)

我国对土地征收的程序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但在农村,依然有部分地方政府或者企业利用“以租代征”的形式租农民的地来进行非农业建设,大搞开发区、园区。实际上,早在2005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现已失效)中,就已经明令禁止了“以租代征”行为,但还是有很多农民朋友被蒙骗着签了协议,将土地拱手让出。

农民遇到以租代征应该怎样维权 (现在还有以租代征吗)

“以租代征”怎么就违法了?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现行有效)也明确强调,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农民遇到以租代征应该怎样维权 (现在还有以租代征吗)

实践中有哪些“以租代征”的表现形式呢?

1.用地单位直接与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签租赁协议租赁土地;

2.地方政府与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签订租赁协议直接租赁土地;

3.地方政府与农民签订协议后转租集体土地;

4.村民自行出租自己的承包地;

5.村委会为发展本村经济或中饱私囊自行租赁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农民遇到以租代征应该怎样维权 (现在还有以租代征吗)

村民若遇到“以租代征”的情形,如何维权?

“以租代征”一般并不会光明正大的进行,提醒各位农民朋友一定要提升自我法律意识,遇到类似情况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去核实土地的*地征**实施情况,一旦发现符合“以租代征”的情形应该及时进行取证,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进行维权,对于强占土地行为更应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六个月的起诉期限内启动行政诉讼程序进行维权。如果已经签订了协议,可以主张协议无效,要回自己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