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色青天”麦崇楷:走公款报销嫖资,在办公室与多名女律师幽会

“为什么犯错误的是你麦崇楷呢?”这是*纪委中**同志找麦崇楷谈话时说的一句话。“为什么”道尽了*纪委中**办案人员的惋惜。

麦崇楷从一个受人敬仰的资深*法大**官沦为阶下囚,从一个审理过无数疑难案件的执法者沦为被告席上的贪污腐败分子,这样的转变怎么不叫人痛心!

麦崇楷在政法系统工作了三十年,在广东省高院当了十年院长。他的人生轨迹就像其在忏悔中描述的一样——

“近七十年的人生旅途,走过了苦难的童年,进步的青年,上升的中年,败笔的老年。”

人们眼里有能力、有魄力、有主意、有办法,甚至在全国法院系统也有一定影响的*法大**官,还是没能避免大多贪官的俗套:贪财、好色、溺爱子女,最终把自己送上了被告席。

“好色青天”麦崇楷:走公款报销嫖资,在办公室与多名女律师幽会

检察院反贪局干部向麦崇楷宣读逮捕决定书

一、曾经的“麦青天”

麦崇楷,1935年1月出生,幼年失去父母,4岁半被战时儿童*养院教**收留,经常有一餐没一餐,每天还要做苦工。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他被解放军从孤儿院里解救出来,并在*党**的关怀和培养下完成学业。

1951年9月,他进入基层人民法院工作。1954年1月,加入中国*产党共**。

此后,麦崇楷工作更加努力,得到领导赏识的他从法院的基层岗位被提升上来,先后做过禁毒禁烟委员会干部、煤厂*党**支部书记、机电纺织厂*党**委副书记等。

1989年1月,他担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随后任*党**组书记、省政法委副书记。1998年,他曾因参与审判“世纪大贼”张子强而声名大噪。

很多人都记得,穿着简朴的麦崇楷初到法院那一天当众表示,“要抓好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提*干高**警的素质及待遇……”当时的他给人们留下了朴实能干、为人正直的良好印象。

“好色青天”麦崇楷:走公款报销嫖资,在办公室与多名女律师幽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从那时起的几年里,麦崇楷锐意改革,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新情况,大胆提出一系列的改革意见,并且付诸实践,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也博得了政法工作者的好评和赞同。

麦崇楷在广东省高院率先提出并实行“三分离”的审判制度,即立案与审判分离,执行与审判分离,监督与审判分离;

成立民事调解中心;提出法律要为老百姓服务,主张减免案件受理费;

向社会公开法院的审判程序,让社会改变对法院“有理无钱莫进来”的错误观念;亲自对大案要案进行公开审判……

麦崇楷的这一行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一些老百姓甚至称他为“麦青天”。

为提高法官素质,他还组织在省高院开办“夜大”,对全省法官进行培训。

“好色青天”麦崇楷:走公款报销嫖资,在办公室与多名女律师幽会

就这样,凭借着自己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麦崇楷创造了很好的业绩,赢得了上级组织和百姓的信任,从此他的权威在实践中逐步树立起来。

早年刚正不阿的麦崇楷面对法院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深恶痛绝。他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批评,而且还当众以摔火机、摔眼镜的行为来表示自己对徇私枉法的愤慨。

他曾多次强调要“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裁判权威性”,还说:

“人民法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主体,是国家依照法律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它是通过案件的审理来解决争议,宣扬法制,维护法律权威的具体承担者。”

“司法公信力的强弱,法院裁判是否具有权威,是人民法院发挥主体作用以及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

除此之外,在大会小会上也会告诫自己的下属:“当事人送的钱是*霜砒**,吃了会死的。”

“好色青天”麦崇楷:走公款报销嫖资,在办公室与多名女律师幽会

然而,麦崇楷这个曾经锐意改革、以身作则,对腐败行为深恶痛绝的“青天”,随着地位的升迁和权力的加大,忘记了*党**的教诲,忘记了曾经的豪言壮志。

他甚至还忘记了对腐败行为的愤恨,在权力、金钱、美色面前,慢慢地沉沦了。

二、飘飘然的“麦青天”

1993年,因为出色的工作业绩,麦崇楷多次获得上级领导的表扬,在群众热烈拥护下,再次任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面对众人的拥护和上级的赞扬,连任两届高院院长的麦崇楷开始飘飘然了,开始向往所谓“港澳大款”的生活方式。

昔日衣着朴实的他摇身一变派头十足,全身名牌,西装革履,可谓是比“大款”更“大款”。

他听说打高尔夫球是身份的象征,便乐此不疲。不管是老板、下属还是有求于他的当事人,也不管一场球的花费有多高,只要有人请,他就去。

“好色青天”麦崇楷:走公款报销嫖资,在办公室与多名女律师幽会

他的球技在高消费中越打越精湛,场所也从广东打到辽宁,很多人都知道他在广东高尔夫球场上“无敌手”,最后还当上了高尔夫球协会副会长。

面对辛苦得来的荣誉,麦崇楷开始骄傲自满,渐渐地放松思想政治学习,甚至认为自己资格老、能力强、权威高,被群众拥护和爱戴是理所当然的。

殊不知正是这种迷失自我、追求虚名、自我标榜的心态,导致其私欲膨胀,使他最终深陷金钱与美色的诱惑中,无法自拔。

三、贪财的*法大**官

1994年春,麦崇楷经熟人介绍认识了广东省业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简某。

简某当时正因一桩官司被对方上诉至省高院,为使二审判决有利于自己,他使出浑身解数请麦崇楷出马帮忙。

“好色青天”麦崇楷:走公款报销嫖资,在办公室与多名女律师幽会

1994年6月,麦崇楷两次在简某的材料上作批示,并亲临该案审议会为简某说话,使简某如愿以偿胜诉。

为感谢麦院长,1995年春节,简某以拜年为名,送给麦崇楷港币40万元,同时邀请其全家到澳门游玩。

其间,简某不仅全程陪伴,而且为麦崇楷购买时值人民币35万元的“满天星伯爵手表”,麦妻也获得了总价值2.5万港币的高级手表和金项链等丰厚礼物。

1997年,简某因涉嫌诈骗被有关部门监视居住。麦崇楷在简妻的申诉信上签批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妥善、慎重并抓紧处理”。没几天,简某便被解除监视。

为了“报答”麦院长对他的“厚爱”,简某将其投资在麦崇楷儿子麦永成房地产项目价值2000万元的股份,全部无偿转给了麦永成。

无独有偶,1996年港商张某经人介绍认识麦崇楷。1997年8月,张某代理进口三套价值300多万美元的空调机,因涉嫌*私走**被查扣。

“好色青天”麦崇楷:走公款报销嫖资,在办公室与多名女律师幽会

他立即向麦崇楷反映此事,麦崇楷遂亲自批示予以照顾。

由于麦崇楷的干预,有关部门只好罚款后把空调机退回给张某。

不久,麦崇楷告知张某,他要到香港办事,到达香港后,张某亲赴麦崇楷所住酒店,奉上感谢费港币50万元。

深圳某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合作纠纷,案件上诉到省高院。深圳某公司经理罗某找到麦崇楷,请他出面帮忙并递交材料。麦崇楷亲自听取该案的审议汇报,并帮助该公司胜诉。

为了报答麦院长,罗某将南湖路一间商铺无偿送给他。麦崇楷得到商铺后,又让罗某帮忙将商铺租给个体老板,共得租金28万元。

面对这些,我们很难想象,这就是那位曾主张“提高司法公信力”,为了维护正义侃侃而谈的“*法大**官”。

他还曾发表过“有的法官品格低下,枉法裁判,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裁判的权威性。”

“好色青天”麦崇楷:走公款报销嫖资,在办公室与多名女律师幽会

“因此必须解决影响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妨碍依法独立司法,减损司法公信力,危害裁判权威的各种因素,保障人民法院成为解决法律争议的权威,成为法律正义的象征。”

也许正是私欲膨胀,让麦崇楷执法犯法,忘记了国徽的庄严和司法的公正。也难怪*纪委中**调查人员会发出“为什么犯错误的是你麦崇楷?”这样的感慨。

四、好色的“青天”

贪财、好色成了大多数贪官的特点,麦崇楷也不例外,甚至连他的儿子都感叹“我父亲玩女人玩疯了”。可见麦崇楷道德败坏、生活糜烂到了何种地步。

坐上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把交椅后,在成绩和众人的恭维面前,麦崇楷变得忘乎所以,昔日对工作的热情全都转到了吃、喝、玩、乐上。

他甚至开始出入灯红酒绿的高级宾馆、酒楼、夜总会等地。

“好色青天”麦崇楷:走公款报销嫖资,在办公室与多名女律师幽会

在形形色色人物打点下,出手大方的麦崇楷,深受广州、深圳、东莞、珠海等地的“*陪三**”小姐欢迎。

当然,贪财吝啬的麦崇楷虽然不花一分钱嫖娼,但却强行要求各地高级宾馆、酒楼、夜总会想方设法为其开具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同时,他还命令“大款们”将嫖资包装正规的成办公和差旅经费,回院后拿去给财务人员用公款报销,额外赚一笔。

除了沉迷于灯红酒绿的生活外,*养包***妇情**也是麦崇楷的兴趣所在。

1990年5月至1997年底,他利用工作关系,先后和多名女律师发生不正当关系,并利用职权分别在案件诉讼、提拔重用、解决住房等方面为她们谋取利益。

到1997年,麦崇楷的“好色”几乎到了半公开的地步,他公然以“谈工作、谈案件”为名,与广州某律师事务所数名女律师在院长办公室幽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好色青天”麦崇楷:走公款报销嫖资,在办公室与多名女律师幽会

部分干部群众直接戏称麦崇楷为“好色青天”。

为了与*妇情**尽情享乐,麦崇楷带她们去香港、游澳门,涉足声色场所。他甚至不顾自己的身份和影响,观看脱衣舞表演、出入*场赌**、狎妓嫖娼。

为了投其所好,麦崇楷到珠海出差经下属法院,该法院领导还“主动服务”,指使财务人员动用公款,为其安排嫖娼并支付嫖资等事宜,可谓是“服务到家”。

这样一位已然走到仕途最高点的“*法大**官”,在即将结束自己政治生涯的时候晚节不保。

我们不知道当他站在权力高峰时,看到了什么,想到些什么?或许正如他在案发后深刻反省中说到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开始放弃世界观的改造,对自己的要求也不严格了。慢慢地,对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失去了警惕,私欲不断露头。”

“好色青天”麦崇楷:走公款报销嫖资,在办公室与多名女律师幽会

麦崇楷被*纪委中**“*规双**”

五、宠溺儿子

加速麦崇楷腐败的另一个因素是他的儿子麦永成,这个一心想把儿子打造成“广州李嘉诚”的父亲,愿望还没实现,就把自己送进了高墙铁网。

麦崇楷非常溺爱儿子,凡是麦永成提出的要求,他都想方设法给予满足。

没有真才实学的麦永成,中技毕业后通过其父的关系被安排在某市机关工作。

本来以他这样的学历,在机关当干部已实属不易,但是麦崇楷和儿子都不满意,认为没“钱”途。

听说“港商”回国做生意最赚钱,麦崇楷便动用手中的权力设法改变麦永成的身份。

1992年,麦崇楷通过关系把儿子搞到香港定居。然后,麦永成便以香港商人身份,“杀回”广州做生意,挖掘“第一桶金”。

“好色青天”麦崇楷:走公款报销嫖资,在办公室与多名女律师幽会

90年代初的香港

1992年,麦永成使出浑身解数在广州弄到了一块地皮。

本以为有地皮就可以财源广进,可是要把地皮变成房子需要大量资金,没有本钱的麦永成只好眼巴巴地看着地皮杂草丛生,这一放就是三年。

麦崇楷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为了宝贝儿子,他亲自出马,叫下属带着麦永成去找曾关照过的简某,让简某开出一张8位数的境外资金证明,帮助麦永成在广州注册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

房地产公司顺利成立了,然而麦崇楷父子还是不满足。这一次望子成龙的父亲为了让儿子早日“成龙”,又支持麦永成成立了一家粤法拍卖公司。

名义上该公司为省法官协会下属公司。实际上该协会已有一家法建拍卖公司,但是因为麦崇楷是省法官协会会长,所以这家公司不但顺利成立,而且由麦永成聘请员工操纵经营。

一次,法建拍卖公司从湛江联系到一单拍卖业务,并做了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好色青天”麦崇楷:走公款报销嫖资,在办公室与多名女律师幽会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麦永成知道消息后,就打着麦崇楷的旗号找湛江市中院有关领导寻求关照,并要其父出面将此业务交由粤法拍卖公司承办。

高压下“粤法”顺利获得拍卖权,并共获1540万元佣金,扣除湛江中院所得部分外,剩余605.74万元转入省法官协会账户。

之后,麦崇楷主持*党**组会发表意见,将200万元转到粤法拍卖公司,麦永成一人分得100万元。

为了加快儿子尽快成为“李嘉诚”,麦崇楷想尽一切办法,动用一切权力,明里暗里地帮助儿子敛财。

1995年,麦永成在广州经营艺都酒楼时认识了东莞包工头黄德明。黄德明知道他是省法院院长麦崇楷的儿子之后,便经常脚前脚后地“侍奉”着他。

一次偶然机会,黄德明听说省法院要建造价约2亿的审判综合大楼,心想利润肯定不少。

“好色青天”麦崇楷:走公款报销嫖资,在办公室与多名女律师幽会

于是他找麦永成帮忙希望拿下承建审判大楼的工程,并表示事成之后可给其1000万元介绍费。

然而省法院大楼的承建商要有一级建筑资质,但黄德明之前合作过的东莞市企石永顺装修工程公司并没有建筑资质。

为了符合省法院的要求,黄德明便找到南京一建,跟他们谈挂靠事宜,并签了相关协议书。

建筑资质的事情解决以后,麦永成在家里向父亲提起黄德明想承建审判大楼,并介绍了对方的情况。麦崇楷看了材料后,交代麦永成让黄德明带齐资料到基建办报名参加投标。

结果黄德明没能报上名,为此麦永成专程约了省高院基建办主任谢汉英到他的艺都酒楼吃饭,并将黄德明介绍给谢认识。

经麦永成做工作,麦崇楷以“南京一建技术比较好”等为由,决定由南京一建承建该工程。

后来,黄德明挂靠的南京一建取得了省法院审判大楼的承建权。

“好色青天”麦崇楷:走公款报销嫖资,在办公室与多名女律师幽会

1997年10月,审判大楼的主体工程完工,麦永成打电话给黄德明,问他收到工程款没有,黄德明说已经收了两三千万。

久经商海的黄德明自然明白对方的用意,于是在1997年10月和1998年1月,从东莞市东宏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账户向麦永成指定的粤法拍卖公司分别汇入500万和300万人民币。

至于谈好1000万因为省法院的工程款未结清,所以黄德明只给麦永成800万的好处费。

除此之外,麦永成还借助父亲的权势,介入一些官司从而收取好处费。

1996年9月,平安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因保险索赔纠纷,通过麦永成请其父亲帮忙。经麦崇楷干预,省高法判决该公司胜诉。事后,麦永成收受该公司40万元。

1997年1月,香港朗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黄某因一宗借款纠纷案,找麦永成帮忙。儿子揽活父亲实施,在麦崇楷关照下,该公司胜诉。事后,麦永成收受该公司162万港元。

“好色青天”麦崇楷:走公款报销嫖资,在办公室与多名女律师幽会

父亲“望子成龙”并没有错,但是被诱惑、奉承冲昏头脑,倚仗权力贪赃枉法的“致富”手段极其不可取。

麦崇楷以爱子为名*渎亵**公正,违反法律的行为,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儿子。

六、接受审判

为了谋取私利,麦崇楷曾在审判案件中为别人随意拟写判决书,但现在看来这一切何尝不是在为自己起草“判决书”。

法院审理查明,麦崇楷在担任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期间,于1997年9月接受汇华公司请托,为使该公司因涉嫌*私走**被查扣的设备不被收缴。

明确批示广州市有关领导将上述设备解封发还,为此,收受该公司港币50万元;

在担任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于1994年接受业丰公司、深华总公司请托,要求公安机关变更对有关人员的强制措施,干预法院审理的有关案件。

“好色青天”麦崇楷:走公款报销嫖资,在办公室与多名女律师幽会

为此收受业丰公司、深华总公司给予的财物计港币23.2万元、人民币28万元。以上共计折合人民币106万元。

2003年12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受贿106万元,一审判处麦崇楷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麦崇楷从基层书记员到优秀*法大**官,从锐意改革的高院院长到执法犯法的腐败分子,他的人生轨迹就像一条抛物线一样,到达最高点处滑落下来。

这一切都归因于麦崇楷放弃了思想学习,任由个人主义膨胀,追求享乐。

他为儿子编织“广州李嘉诚”美梦的同时,也为自己写好了一份*官高**腐败的判决书。

作者语:往日坐在审判席的*法大**官,今朝站在了被告席,简单的空间位置转换,却诠释了一个执法者蜕变成犯法者的过程。

“好色青天”麦崇楷:走公款报销嫖资,在办公室与多名女律师幽会

作为一名执法人员知法犯法,那么高墙铁网便是他们的唯一归处。

麦崇楷的腐败并没有什么特别:贪财、贪色、溺爱子女,但是他在贪官的队伍中有着特殊的身份——省高院院长、*党**组书记、省政法委副书记。

法院,代表着公平正义,法官,则是正义的卫士。本该是维护公正的卫士开始徇私了,那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就会扼杀他们寻求正义的最后一点希望。

麦崇楷案再次警醒*党**员干部不要以身试法,牢记每一个贪官的下场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