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
保持居民生活必需品
和防疫用品价格稳定
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既是全体经营者的应尽义务
也是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所在
日前
安徽省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阜阳市明确
严格按照省里要求
全市严查!
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近日,我市发布了稳定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等经营制度,确保防疫用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不涨、质量不降, 对发现的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重大价格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 从3月15日至4月15日,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556人次,检查商超3035家次、农贸市场320家次、零售药房3465家次、其他市场主体1859家次,立案查处价格违法行为8起,有力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平稳。 目前,查处行动仍在进行中。
稳定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 为保持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稳定,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生活秩序,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各市场主体发布《提醒告诫书》。一是号召各相关市场主体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遵守发布的疫情防控管控的各项措施;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 依法明码标价 ,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二是提醒各相关市场主体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项通告, 严禁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三是告诫各相关市场主体凡有上述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 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 ,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 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是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及时 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
今天(21日)
颍上县也发布了
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
“社区居民蔬菜包代购”
等有关商品价格行为的提示函
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居民蔬菜包代购”等有关商品价格行为的提示函 各“社区居民蔬菜包代购”组织者、相关经营者:当前,“社区居民蔬菜包代购”为助力居民生活物资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居民蔬菜包代购”价格行为,使社区居民蔬菜包代购”更好满足居民需求,提示如下: 一、加强价格自律,守法依规经营。 相关组织者、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实主体责任,守法依规经营,根据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规范明码标价,真实说明信息。 相关组织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对以套餐形式销售商品的,在标明销售总价的同时,应当标明所含商品的品名和数量。其中,销售主副食品套餐,应当标明所含蔬菜、肉类、乳制品等品种、数量、规格(重量、体积)等与价格密切相关的具体明细信息。套餐内商品具体品种难以确定的,应列举套餐中可能包含的商品品种。对于另行收取打包费、配送费等服务性费用的,应当标示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单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优化组织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 “社区居民蔬菜包代购”组织者,要积极倾听百姓声音,持续优化团购组织管理,对相关经营者提交的行政许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明确售后服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时协调解决漏发、错发、退款等问题。对于因套餐内商品临时短缺等客观因素,发生套餐内商品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与销售时发生变化的,相关组织者、经营者应在发货前提前告知消费者,并明确取消订单、退差价等方式,供消费者选择。颍上县市场监管局将综合运用提醒告诫、政策指导、诚信自律、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强对“社区居民蔬菜包代购”价格行为监管。居民如发现“社区居民蔬菜包代购”涉嫌价格违法的,请及时拨打12315或者0558-4418315举报,县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予以查处。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20日
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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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阜阳新闻网、颍上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