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注意到的现象和看法 (疫情期间你注意到了哪些现象)

3.15来了,全国疫情防控还在紧张进行中,最近你通过“特殊供货渠道”买口罩了吗?收到“红包返利”的群邀请了吗?点开“捐款献爱心”的链接了吗?接到“航班服务人员”的退改签电话了吗?

注意了!疫情期间这些你可能遇到的事,分分钟都是坑哟!防骗和防疫同样重要!!!今天就和大家摆一下,最近新出现的网络诈骗手段不小心踩坑怎么办?该如何预防?要怎么维权?

「链接」

Δ 视频:疫情下的3.15科普

网络诈骗“新招数”

近段时间,网络诈骗的新招数,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01 虚假销售或低价出售防疫物资

不法分子利用疫情期间,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紧缺之际,通过微博、微信、QQ、直播平台等发布虚假信息,打着低价的幌子诱骗受害人转款,收到货款后拉黑受害人,实施诈骗。

疫情期间提醒大家注意事项,疫情期间你注意到了哪些现象

Δ 嫌疑人孙某(中)被抓获归案

案例

2月13日,在防疫期间,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历经八小时,破获一起以销售防疫物资为手段的重大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

2月13日12时30分许,一位邹姓女子到大洼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其在网上购买口罩时被诈骗一百万元。该女子接到某单位代购口罩的合同,通过网络找到一家口罩经销商。经销商为骗取邹某某信任,向其发送了虚假身份证信息以及口罩备货的视频。随后邹某某分五次将近百万元货款打入经销商指定账户,因迟迟未收到口罩,且经销商电话关机,邹某某意识到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因涉及防疫物资且价值巨大,接报案后,大洼公安分局高度重视,一方面向市局主管局长作出汇报;一方面抽调刑侦、网安、食药侦和情报等大队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多警种从电信诈骗、非法经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疗器材等几个方面分析研判案件性质,明确侦查方向。

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刑侦、网安、技侦、食药侦等部门紧急调动,全力配合专案组侦办此案。专案组经过大量信息比对查明嫌疑人真实身份为孙某。为防止嫌疑人孙某将赃款转移,盘锦市局刑侦支队反诈中心立即将孙某涉案银行账户冻结。与此同时,市局网安支队周密研判,确定嫌疑人孙某藏身位置。专案组历经八小时,横跨四市,追踪八百公里在营口市西市区一小区将嫌疑人孙某抓获,现场缴获作案用手机1部和银行卡多张。

经过连夜审讯,嫌疑人孙某对其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在疫情期间,其以虚假销售防疫物资为由,诈骗作案二十余起,受害人涉及四川、甘肃等多个省市,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

02 网课诈骗

受疫情影响,学生们在家中通过网络课堂的形式开展学习。*子骗**们窥见“商机”,以红包返利等手段实施诈骗。还有*子骗**伺机混入学校的网课群、家长群,冒充班主任,向家长收取学费、培训费等。

疫情期间提醒大家注意事项,疫情期间你注意到了哪些现象

Δ 民警正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警方供图

案例

2月16日晚,江苏盐城警方接到市民王某报警称,一位自称是孩子班主任的人,在QQ上和他私聊,说学校要办网课补习班,需要交费用。

“先说网课补习班要交2700元,并发来付款码。当时也没有多想,我就立即扫码转过去了。”王某称,过了一会,这位“班主任”又发来消息说,还要交1850元的设备押金,又发来一个二维码,他还是立即扫码付款了。

随后王某发现,这位“班主任”和家长群里的班主任QQ号不一样,只是头像、名称和班主任的一样,感觉自己被骗了,立即报警。

由于案件发生在疫情特殊时期,犯罪分子还是利用“网课”对家长诈骗。接警后,盐城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立即指派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侦办案件。

“根据研判,发现被骗的钱已被犯罪嫌疑人一层一级转出去。”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曹伟峰介绍说,同时根据深度研判结果显示,这是一个盘踞在广西南宁市宾阳县的诈骗团伙。

疫情期间不方便外出办案,盐城警方立即将案件汇报给江苏省公安厅,由上级将案件信息分享在全国反电诈云平台,请广西警方协助侦破。

3月5日上午,广西警方在宾阳县一举将四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查获电脑、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3月8日凌晨1点,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来不及休息,民警又继续投入到审讯工作中。

“疫情期间,孩子都在家上网课,我们就想到利用这点去对家长实施诈骗。”据犯罪嫌疑人陆某交代,他们首先在QQ上搜索家长群,再找到不要验证的家长群混进去潜伏,学习老师发消息的特征,然后将头像和名字换成和老师一样的,和家长私聊时实施诈骗。

据了解,该团伙自2019年10月开始诈骗,被骗的家长涉及江苏、安徽等省份,涉案金额3万余元。

03 非法集资型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虚假网站和微信等软件,冒充慈善医院、爱心人士等发送“献爱心”的虚假募捐信息,或以孩子、亲属突发高烧、已隔离等理由发起众筹“医药费”等,骗取受害人钱财。

案例

疫情期间提醒大家注意事项,疫情期间你注意到了哪些现象

Δ 蔡某被抓获

2020年1月27日,蔡某(男,21岁)使用其个人身份信息,通过互联网注册了名为“武汉市慈善会”的微信公众号,并使用其*载下**、修改的武汉市慈善总会会徽对微信公众号进行修饰、伪装。

“武汉市慈善会”公众号开通后,陆续有多名群众通过网络搜索到该公众号并进行关注,部分群众通过该公众号的对话功能咨询捐款事宜。

蔡某在微信对话中欺骗咨询群众说公众号的捐款功能还在完善中,暂时无法直接捐款,并误导群众通过扫描其本人提供的微信支付“二维码”进行捐款。

1月27日16时至22时间,共有112名群众通过该方式向蔡某个人微信支付账户累计转入人民币八千八百余元,其中最大一笔为人民币三千元。

蔡某在取得诈骗钱款后,大部分提现至其本人银行账户,后又转入到其本人的支付宝账户中,所得钱款被蔡某用于购买笔记本电脑等消费。

1月28日晚,广东省揭阳市公安局接被害人报警后于次日立案侦查,并在重庆市奉节县抓获犯罪嫌疑人蔡某。1月30日,犯罪嫌疑人蔡某被刑事拘留。2月5日,揭阳市公安局提请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2月6日,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慈善机构通过互联网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其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规定,涉嫌构成诈骗罪,同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在“武汉市慈善会”公众号因人举报被腾迅公司注销后,再次申请两个冒充慈善机构的公众号,可以认定其“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如何避免陷入*局骗**

针对以上三种网络诈骗的新招数,下面给广大消费者们支招,做好这些防范,避免陷入*局骗**!一定要当心啊!

1.务必提高防范意识!在购买口罩、体温枪、酒精等防疫物资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切勿轻信微信等网上不明售卖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2.学校一般不会再群内发送二维码,让家长转账支付学费。家长在收到扫码消息时,切勿急于汇款,一定要直接与班主任核实真伪。

3.无论核实,不要随意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投资*款贷**一定要选择正规金融机构;不要随意透露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密码等。

疫情防控期间,口罩是咱们的刚需。下面我们以口罩为例,给大家捋一捋怎么能避坑不入。

消费者购买医用口罩,怎样避免不入坑?

首先,不论是在线上还是线下购买口罩,一定要找正规渠道。网上购买要在正规网购平台进行,线下购买要找正规药店,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代购、朋友圈、微信群代买代售。

其次,消费者购买医用口罩时,想知道企业生产信息、批准文号等,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点击“医疗器械”→“国产器械”,输入要查询的企业名称,就可以查询口罩详细信息。

如果已经遇到诈骗怎么办?

保存好聊天记录和购买记录,银行号码和对方转款,并立即报警。

如果购买到高价商品,或是假冒伪劣商品,又应该怎么办?

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科普成果检验,ding进入答题环节

看完视频里的科普,再遇到网络消费陷阱,知道怎么办了吗?

1.小王买了一批自用口罩,不知道真假,怎么办?

消费者购买医用口罩时,想知道企业生产信息、批准文号等,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点击“医疗器械”→“国产器械”,输入要查询的企业名称,就可以查询口罩详细信息。

2.小金在某药店买了一批口罩,比原价贵了10倍并且还是劣质产品,小金应该怎么办?

立刻拨打12315投诉电话。售卖高价商品,不法商家以非法经营罪定罪,最高可判处十五年。售卖假冒,劣质产品,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3.何先生通过微信购买了一批防疫用品,付款后商家一直没有发货并且把他拉黑了,怎么办?

何先生应该保存好聊天记录,购买记录和支付凭证,立刻报警。商家属于虚假销售,以诈骗罪定罪,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

4.张先生在1月26日预定了阆中古城民宿,因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响应居家隔离,因此无法离开居住地。未能出行与商家协商退款无果应该怎么办?

张先生应该向南充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说明缘由。消费者受政策影响,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故消费者预付的民宿定金可以免于合同履行,同时民宿经营者在这期间也不能正常开业,所以也无法按约为消费者提供住宿场所,故双方均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四川成都市的刘同学在用爸妈手机上网课时,误入了QQ粉丝群,进群之后,群里有人诱导她玩返利游戏:刷一百就返一千,短短几分钟就被骗走了2万元。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

父母应该立即拨打110报警求助,事后及时向孩子进行金钱教育,教会孩子正确使用网络。

6.小刘接到一通电话,对方声称自己是防治新冠肺炎药物研究所的,他们已经研制出新的“防疫特效药”,吃了之后能增强抵抗力,不会感染新冠肺炎。小刘信以为真,前往对方提供的钓鱼链接购买,谁知对方获取了他的银行信息后直接盗走卡上3万元。小刘该怎么办呢?

报警!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要依法严惩诈骗、聚众哄抢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疫情当前广大人民群众务必提高防范意识,在网购口罩、体温枪、酒精等防疫物资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切勿轻信微信等网络上不明售卖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无论何时,提高防范意识,天天都是“315”!(来源:经济日报、四川在线、新京报、中新网 谷华 吴坚/文、北京青年报 孟亚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