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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严林林
排版丨严宇静
责编丨陆慧
河南籍男子顾红兵,凭借多年的勤奋打拼、广结人缘,在竞争激烈的空调市场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其在上海嘉定经营的空调店成为一家老小的衣食之源、安康之本。
2017年7月顾红兵的一次热心帮忙,竟使其因触电而身亡。悲痛之余,顾红兵家人(妻子、母亲、子女)将接受帮助者赵力、房屋出租者王雨及供电公司告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计170余万元。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嘉定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了此案。

帮忙装空调竟触电身亡
王雨系嘉定某村村民,为了补贴家用,多年来将自家的宅基地房屋分割成10余间用于出租,其中1间出租给案外人陆由。为了向承租人收取电费,王雨家人在每间出租屋内安装分电表。2017年4月陆由退租,并拆除原自行安装的空调1台。之后,王雨将该房间出租给赵力父亲。
2017年7月盛夏炎炎,为了给父亲消暑,赵力想将自己的旧空调安装于父亲的出租屋内。为此,赵力找到顾红兵,要求顾红兵联系安装人员。经顾红兵联系,空调安装工常民表示愿意安装,并明确赵力应付安装人工费为100元。夏天天气热,需要安装空调的人家远多于平时,因而常民到达赵力父亲的出租屋时已是夜晚时分。安装过程中,赵力曾两次向顾红兵借用安装工具,并称旧空调需要修理等。顾红兵遂主动去安装地点查看空调安装情况。
由于空调安装位置的变动,致空调插头无法触及原插座,顾红兵提出重新接一段电线,赵力表示同意并向顾红兵提供电线。为接电线,顾红兵拉掉出租屋内的分电表保险丝,室内电灯熄灭。赵力手持手机为顾红兵照明,顾红兵则在未用电笔检验及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实施接电线行为,不久,顾红兵遭电击死亡。2017年7月27日公安机关出具居民死亡确认书,明确顾红兵主要死亡原因为电击。
法官精心研判事故责任
经法院查明,屋内用于照明的电线被接于分电表出线上,用于空调的电线则被接于分电表进线上,这表明空调用电不流经分电表,疑似空调用电故意不显示于分电表。在此情形下,即便顾红兵拉掉分电表保险丝,也仅仅是切断照明用电,并未切断空调用电。正因如此,屋内电源实际并未切断,这才导致了顾红兵的身亡。而有关用于空调的电线为何被接于分电表进线上,王雨、赵力、陆由均表示非其所为。
审理中,就顾红兵遭电击死亡,原告表示顾红兵具有20%过错责任;被告赵力、王雨及嘉定供电公司则坚持各自无过错责任。
法院审判: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明确顾红兵主要死亡原因为电击,且原、被告均无异议,故法院对此予以确认。
有关责任承担,法院认为:首先,顾红兵为被告赵力安装空调、接电线的行为,系为被告赵力提供无偿帮助的行为,在此过程中被告赵力并未明确拒绝且以自己的行为予以接受,被告赵力因此从中受益,故可认定顾红兵与被告赵力存在帮工法律关系。另外,即便用于空调的电线并非被告赵力接于分电表进线上,但被告赵力在要求他人为其提供有偿服务或无偿帮助时,对与安装空调有关的相应设施亦应尽到相应的安全、检查、注意等义务。故被告赵力作为受益者,对顾红兵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时,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其次,作为房屋出租者,被告王雨应向承租者提供符合安全需要的住房及附属设施,并应履行相应的维修、检查、管理等义务,但因其未尽到相应责任,故对顾红兵的死亡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顾红兵在接电线过程中未采取验电及任何防护措施,仅拉掉分电表保险丝,便自以为或轻信已切断所有电源而贸然接电线,无疑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之过错。并且,顾红兵在自身不具备电工操作资质的情况下从事与电工有关的工作,不仅对自身安全不负责任,而且有违国家相关规定。故顾红兵就其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
案件曲折法院二审止纷争
综合以上情况,法院酌定赵力、王雨分别承担25%、15%的责任,顾红兵自行承担60%的责任。至于供电公司,因发生电击之线路产权非其所有,对顾红兵接电线死亡不存在任何过错,故原告要求供电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判决:一、被告赵力应赔偿顾红兵家人433,986.28元;二、被告王雨应赔偿顾红兵家人260,391.77元;三、驳回顾红兵家人要求供电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被告王雨不服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一起因热心帮忙而引发的人命官司,经过法院一审、二审,最终得以定纷止争。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