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维权日,生活中人人都是消费者。那关于315你了解多少呢?遭遇“霸王条款”怎么办?网上买买买应注意什么?哪些材料可以作为维权证据?那些年,我们浪费的钱、上过的当、买到的假货……究竟该如何维权?
315的来源!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并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
那消费者享有哪些权益呢?
1、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获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依法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3.15消费者如何维权?
1、与商家沟通: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2.拨打12315投诉电话: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3.登录315投诉官方网站反映情况。
4.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市监部门反应自己遇到的难题。
5.通过拨打315晚会热线电话的方式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