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018年10月10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各省(区、市)医疗保险主管部门不得将谈判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目前未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统筹地区,也要按规定及时将这些药品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此外,还降低了这些药物的价格。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
今年 11 月 28 日上午,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完整版的 2019 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目录共收录药品 2709 个。与 2017 年版相比,调入药品 218 个,调出药品 154 个,净增 64 个。新版目录将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在此次谈判中,新增的 70 个药品,价格平均下降 60.7%;续约的 27 个药品,价格平均下降 26.4%,其中涉及到 22 种肿瘤相关药。使得患者个人负担减少 80% 以上,个别药品负担下降 95% 以上。

有人问,抗癌药纳入医保会给癌症病人带来什么变化?纳入医保后能推动我国药企的创新吗?有人认为癌症患者是少数,耗费医保巨额资金会导致其他病患得不到基本保障,你怎么看?

纳入医保的抗癌新药,多数是靶向药,涵盖白血病、结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肾癌、肝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种恶性肿瘤,其中有多种是用于非小细胞肺癌的,这是发病率最高的恶性肿瘤。很显然,将这些靶向新药纳入医保,毫无疑问会给癌症病人带来一些改变。
首先,将明显降低部分癌症患者的经济负担。以前这些药全都要自费,而纳入医保后,尽管不是百分百报销,但费用将明显下降。这些靶向药很多是需要长期服用的,经济负担确实很重。对某些癌症来说,有钱不一定能买到命,但对某些癌症来说,有钱确实可以延长生存时间,也就是买到命,这种情况下,如果药价较便宜,或者医保可以分担一部分,将大大缓解患者的经济压力,让患者有机会活得更长时间,这当然是一个利好消息。举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治疗肺癌的靶向药易瑞沙(吉非替尼),以前一个月一万五千元左右,现在不仅降价了,一个月大约一千五百元左右,而且纳入医保,病人自付仅几百元,可以说非常便宜了,基本上不存在用不起的情况,这对部分病人,当然是非常大的利好。
但纳入的是国家医保目录,具体到各个省,还得看情况。值得点赞的是,这次特地指出,目前未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统筹地区,也要按规定及时将这些药品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这次医保局还是非常给力的,不仅降价(平均降幅达56.7%)并纳入医保的靶向药,有的是刚上市不久的最新药,如此快就能入医保,确实不容易,点赞。期待越来越多利好消息惠及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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