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对六七十年代农村人生活不了解的人,对于当时农村人的粮食供应情况不太了解,或者揣着明白装糊涂。他们认为,那时候农村人只要粮食不够吃,国家就会给返销粮。实际上,这样的认识不但是不全面的,还有为某些事打掩护的嫌疑。
国家返销粮,并不是一家一户,一个生产队一个大队可以随便申请,而是有着严格的申请流程和审核标准。最主要的标准有两点:一是灾情的范围,即影响到的地亩数。二是灾情持续的时间,及影响到的人口数。这一切的决定权都在当地政府,如果某地的灾情不大而且可能影响到官员政绩,即使有灾情也不一定会上报,向上级申请返销粮。
在没有国家返销粮的前提下,一个村子的社员,有的家庭粮食够吃有的不够吃,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家庭主妇。我们家前邻有句名言,在我们村尽人皆知:“没有的时候不吃,有了还不吃,光成不吃了。”所以每年新粮食下来之后,他们家都是放开肚皮猛吃,到了接不下来的时候再想办法。在农村,这就是典型的不过日子的做法,是被其他家庭主妇耻笑的。
那时候的所谓“过日子”,主要是两种做法:
第一种是用粮食换红薯,农闲时吃饭参杂一定量的红薯和其它瓜菜野菜等。 因为我们村的土质不适合种红薯,每年都会有沙地种红薯的来我们村里用红薯换粮食。一般一斤麦子和一斤玉米都是换六斤红薯,直接煮了红薯吃或者晒地瓜干,磨碎了可以做窝头。但是不管怎么做,红薯吃多了都会让人胃不好受,吐酸水,我们这里叫烧心,直到现在我仍然是这样。
第二是细粮换粗粮,就是把家里的麦子卖一部分,再买成玉米做主食供家里人吃。 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小麦的价格比玉米高一分钱,集市上小麦三毛四一斤,玉米三毛三一斤。哪怕只能多卖一分钱,对于农户来说也很重要。再一个同样重要的原因是,假如一个人吃三个馒头才能饱的话,吃窝头只需要两个就够了,因为窝头不如馒头好吃,而且消化的慢一些。
事实上在七十年代初,我们老家的村子,每年新麦子分到家的时节,很多家庭会把家里的麦子到集上粜一部分。然后或者当时或者秋后玉米下来的季节,到集上买入一定数量的玉米。各地集市上的粮食市场,一直这样半公开地存在着,市管会的人不会干预,也没有人到粮食市场上收税。
有人一直在我的文章后边评论说,六七十年代没有*市黑**,因为一旦被抓住会按投机倒把处理。但是这样说话的人忘了一句话——民以食为天,为了一家人能够不至于青黄不接的时候饿肚子,老百姓什么办法都可能去试一试。
粮食市场上的交易是自由进行的,一般量不会太大。所以后来在粮食市场上就诞生了“专业户”:提早到集市附近,利用别人对市场行情不是特别熟悉,或者利用一些人急于交易的心理,把别人要卖的粮食整袋的“趸”过来,再用高出一两分钱的差价卖掉。这种行为,我们这里有一个专用称谓:搬趸的,实际上做的是用时间换利润,或者玩秤杆换利润的勾当。
可能有的读者朋友注意到了,我前文用了两个不常用的字:籴和粜,是农户粮食交易的专用名词。籴的读音是“敌”,粜的读音是“跳”,六七十年代的农村人买卖粮食只说这两个字,不会用买卖二字。农户在集市上籴粮食,一般都不会有太大量,大都在几十斤之内。而粜粮食的一般都是一整袋一百多斤为单位进行,这二者既是一个矛盾,也就成了专门的小贩挣钱的机会。
所以不少搬趸的小贩,并不一定在一个集市上就能把从别人那里趸来的粮食,一次性地卖掉,有的时候需要转很多次,好几个地方的集市才行,所以他们很多时候也就是挣个辛苦钱。用自行车驼一大袋粮食,在农活不那么忙的时候今天一个集市明天一个集市的,天天出去赶集。往往一天也就只能挣几毛钱,当然只要比生产队一上午的工值高,就是划算的。
集市上除了粮食交易,还有就是粮票的交易。尽管那时候农村很少有人出门,但并不是绝对没有,毕竟有的时候也存在不得不出去的理由。有人说大队开介绍信到粮站可以换粮票,这样说话的人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因为用粮食在粮站换粮票只能换到本省的粮票,换不到全国粮票,需要出省的人只能从集市上买全国粮票。或者家里有人在本地区或者本省外地当临时工的,粮站换不来那么多粮票,也需要去集市上买。
因为全国粮票本身含有油料供应,在市场上的价格比各省粮票高了几分钱,一般全国粮票能卖到两毛五一斤,各省粮票两毛一斤。所以那些总是说六七十年代粮食一毛多一斤的人,恐怕不是不清楚粮食的实际价格需要把粮票的价格算进去。这样,粮食的价格其实也就是三毛多钱,与集市上的交易价格相当或者略高。
从粮食价格来说,当时的人民币购买力其实很低,一元钱能买到三斤粮食就算不错了。如果按这样的购买力,当时的一元最多相当于现在的五六元,仅此而已。哪怕你说的购买力再高,人民群众手中没有,那再高的购买力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