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肥,女大学生网购*肥药减**,使用后却产生了头痛恶心等症状,而出现类似情况的买家不在少数。原来问题就出在*肥药减**上。嫌疑人刘某等人通过自制 “配方”联系加工,销售含“西布曲明”的减肥胶囊,以传销的模式经营。直至案发,该“团队”发展到了1000多个代理商,赚得利润200余万元。近日,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这一案件,最终经法院审判,主犯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1年6个月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
- 吃下*肥药减**恶心又头晕
苏菲是一名大二学生,1.65米的身高,体重却有100公斤,一直以来她都为肥胖而烦恼。一次,她在微信上看到朋友说服用一款*肥药减**效果特别好,而且卖得比药店便宜。于是苏菲也从微商那儿买了这种*肥药减**。食用一段时间后,苏菲发现虽然体重轻了点,但却出现了吃不下饭、头晕、便秘等症状。而这一情况并非苏菲一人遇到。2016年8月初,城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微店中购买的减肥胶囊服用后出现头痛、恶心、便秘等症状。食药局工作人员对减肥胶囊进行了检测,发现该胶囊中含有西布曲明。
记者了解到,西布曲明主要是用于运动及饮食控制仍不能减轻和控制的肥胖症治疗,它通过刺激人的神经让人厌食,从而达到减肥的目的。由于西布曲明会导致心脑血管病症的发生率大大提高,2010年10月30日中国药监局已叫停在中国大陆生产销售西布曲明,并把它列入卫生部公布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中。
- 网上找货源自制毒配方
食药局迅速将案件线索移交城阳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经过线上分析线下摸排,锁定了以刘某为首的销售减肥胶囊团伙。 2017年3月21日,专案组民警对涉案的刘某、王某等10人进行了抓捕,并依法将其刑事拘留,移送城阳区检察院审查批捕。
城阳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经过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一直通过网络出售*肥药减**,2015年9月以来他又把犯罪嫌疑人王某发展成为自己的代理商,和王某一起在微信、淘宝平台上销售添加了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产品,从中获利。后来刘某从最初的团队退出,作为下线的王某也就断了货源。可是尝到了甜头的王某不甘心放弃,她在淘宝网上专门搜索在青岛地区出售的名为“中药减肥胶囊”的产品,很快她联系上了一个卖家,买来了30粒减肥胶囊试吃。
试吃之后,王某感觉不舒服,头晕、便秘,就询问卖家。卖家说他生产的减肥胶囊里含有“白料”,也就是西布曲明,有了“白料”减肥效果快,买的人就多。但是吃了不舒服怎么办?卖家说那就减少西布曲明的含量,让客户吃了不头晕就行。果然通过调整配方,之后生产出来的减肥胶囊副作用就小多了,客户反映头晕、便秘的不多了。
- “朋友圈”里发展代理商
确定了货源之后,王某联系了3个加工点分别负责加工包装盒、说明书及标签的印刷。为了让*肥药减**看上去很美,还专门对包装进行了设计。而这些胶囊既没有生产许可证号,也没有工商注册,更没有检测报告这些相关的合法手续。就这样,“减肥效果明显、卖家反映良好”的三无产品流入了市场,王某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王某挣钱了,之前一直做王某上线的刘某心里开始嘀咕了。因为之前出售的*肥药减**药性太大,刘某不敢继续卖下去,可是看到王某的风光,他又按捺不住了,决定和王某合作,组建自己的“团队”,一起做新的*肥药减**生意。他们的销售模式就是通过微信发朋友圈进行宣传,并通过淘宝网站成立店铺销售。哪个客户觉得好,刘某就把他发展为代理商。下一级的代理必须从刘某那里拿货,他们的团队分为销售特约、销售达人、销售精英、销售经理、销售总监、官方代理、官方合作董事、官方执行董事8个级别,形成一个类似传销的经营模式。从2016年6月起到案发,他们的“团队”发展到1000多个代理商,赚得200余万利润。刘某也从一个小小的代理商发展为“老板”。
- 顺藤摸瓜捣毁假药源头
在刘某等10人被抓获后,检察官加入专案组,提前介入案件。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想到,刘某、王某这些经销商被抓后,他们从淘宝购买的含西布曲明自然不会再流向市场,但是其他人会不会买西布曲明生产假的*肥药减**呢?找到生产、销售西布曲明的上线,彻底堵住假药源头才是关键。检察官向公安机关提出建议,要求及时追查出售西布曲明的上线。经公安部指定管辖,由城阳公安分局管辖此案,侦监科的检察官不但参与全案的前期侦查,还与侦查人员一同远赴河南,现场指导侦查取证工作,对刘某上线实施了抓捕,一举抓获杨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
经过审查,检察官发现该团伙不仅经营西布曲明,而且经营其他多种违禁药品。自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组织黄某在郑州市成立郑州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只具有维生素系列、添加剂系列和兽药的销售资质,却通过网络向外非法销售西布曲明、西地那非、他达那非和金阳碱等*禁品违**,从中牟利,仅2016年一年销售额就达到900万元。而这些对外销售的那非类、曲明类、丁卡因等化学原料药均被下线制成了假的*阳药壮**、*肥药减**、*醉药麻**,然后对外销售,给广大使用者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巨大的隐患。
2017年9月7日城阳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等人;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今年9月21日,经城阳区人民法院审判,主犯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1年6个月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
新闻调查:朋友圈里微商泛滥
海外代购奢侈包,特价包邮;网红美白保湿面膜,买二赠一;神奇*肥药减**丸,每天一粒吃一周减10斤……如今,打开微信朋友圈,铺天盖地都是“朋友”发布的商品广告。微信添加附近的人,10个人中有5个人是做微商的,护肤品、服饰、食物、保健品等应有尽有。微商作为新兴创业方式,一方面给消费者带来了种种便利,另一方面也带来了重重隐患。微商市场假冒伪劣产品多、价格混乱、售后服务不完善等现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更有部分微商涉嫌传销。而现阶段的微商尚处于“监管盲区”,消费者一旦权益受损,进行维权困难重重。
- 现象:看个朋友圈就像在逛街
“现在的朋友圈没法再看下去了,全是发广告卖货的,感觉整个朋友圈都被微商霸占了。”近日家住浮山后的廖女士为手机里的微商不胜烦恼。不知何时起,她发现打开朋友圈,更新的信息几乎有一半都是“广告”。廖女士说,她的朋友中不少都已经做起了微商,有的兼职,有的甚至是全职,一天更新十几二十条,还上传顾客反馈,让人受不了。有时滑屏幕好久,都是一个人发的广告信息。
不仅是朋友圈,连微信中 “附近的人”这个功能也成了微商们的阵地。记者点击“附近的人”发现,200米以内就有6个做微商的,名字也起得商味十足:有人叫减肥体验营,专门卖减肥酵母、塑身带等;有人叫水果店小二,专门卖各类水果和零食。当范围扩展到500米以内,更多销售不同产品的微商层出不穷。记者刚刚退出“附近的人”这一界面,手机上就有7个人打来招呼,其中有5个人是做微商的。
“就算你不看朋友圈、不翻 ‘附近的人’,微商还是能找上门。”家住燕儿岛路的隋女士说,身边不少朋友做微商,为了少看广告,她就把一些发广告频繁的朋友的朋友圈屏蔽了,但是还是挡不住微商朋友们直接发私信给自己。
- 卖家:商品好不好自己也没数
目前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出现的商品广告越来越多,这种基于社交媒体的新型电商被称为微商,主要分为基于朋友圈的C2C(个人对个人)微商和基于微信公众号的B2C(商家对个人)微商两大类。小刘就是众多微商中的一员。7点半一坐上去上班的地铁,她就打开朋友圈,准备开启一天的刷屏模式。小刘在一家个体公司做文秘工作,每月3500元的工资除去租房和基本开销,基本属于月光族。为了能挣些外快,她加入了微商大军。
为了减少压货,她被在北京发展的表姐发展为代理,“我只负责宣传,如果有人买的话,我让表姐直接从北京发货。 ”她笑着说自己这是“空手套白狼”,这样起步既能学会如何经营,还没有资金压力。小刘告诉记者,她主要卖的是保暖内衣,主打的产品内有发热珠,穿上后可以自动发热。而每次微信推广的广告语,都是从表姐的朋友圈里复制的。听表姐说,这些衣服都是从韩国进口的。至于广告中所称的进口面料、含高科技发热珠等内容是否真实,小刘说自己也不知道,连这些货是否真是从韩国进口的,小刘心里也没底。
- 买家:遇到奸商只能吃哑巴亏
作为一名网购达人,市民宋女士每日都会刷刷微信朋友圈中的代购信息,这些信息的发布者多为其朋友,或经人介绍而加。信息中推荐的商品多为衣服饰品或彩妆产品,价格较之国内专柜便宜不少。今年6月,宋女士在朋友圈看到一名代购发布的信息,称可以低价购入热门彩妆产品,便花了258元订购了一只某品牌的唇釉。宋女士称,因她购买的色号稀缺且代购转运时间较长,该代购称可能要一个月时间。但这一等,却没了下文。“过了两个月,我还没收到这名代购给我发来的运单号。”宋女士说,在微信上多次询问,对方一直称最近海关查得严,物品目前还在清关。“直到上周,对方不再回复我信息了,还把我拉黑了。 ”宋女士说。
而与宋女士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市民孙女士。去年8月,孙女士因工作关系添加李某为微信好友,并在朋友圈看到其正在销售某品牌美容产品。孙女士此后浏览朋友圈时,经常看见李某上传关于该美容产品的视频,视频中,大量使用者在使用了该品牌的婴儿针、按摩膏、玻尿酸等产品后功效显著,这令孙女士大为心动。想到自己即将要拍婚纱照,孙女士花费600余元向李某购买了产品。
然而,使用了一段时间后,孙女士发现该产品无任何效果。她在微信上委婉地向李某提出质疑,李某却称是她使用的时间不够长。考虑到涉及金额较少,又是朋友,孙女士最终选择吃“哑巴亏”。
新闻内存:减肥没有特效药
西布曲明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是一种中枢神经*制剂抑**,具有兴奋、抑食等作用。临床实验研究中发现服用西布曲明易出现出血性淤斑、心跳加速、血压升高,严重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常见失眠、口干、头痛、烦躁、肢体痉挛、思维异常、癫痫发作、激惹、焦虑、便秘、间质性肾炎、月经紊乱等不良反应,孕妇服用会导致胎儿畸形。
由于有增加心脏病的风险,美国、澳洲、欧盟等国已废止该药品的许可证,并令制药厂回收。2010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国内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
海慈医院保健科魏陵博主任介绍,目前没有任何一款所谓减肥特效药经过国家许可。市面上的*肥药减**主要是通过抑制食欲、增加能量消耗和抑制肠道消化吸收而发生作用。抑制食欲的*肥药减**可以使食欲下降,减少食物摄人,使体重减轻,但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增加能量消耗的*肥药减**是一些中枢兴奋药和激素类药物,有着对神经和心脏的不良副反应。而抑制肠道消化吸收的*肥药减**可以抑制摄入脂肪的吸收,但可引起腹痛、腹泻等副作用。
提醒:朋友圈购物要这样避“坑”
“微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虚假宣传、假货泛滥、产品来源不明等问题。 ”香港中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曲乐勇表示,经营模式呈“三无”特征:没有实体店,没有营业执照,没有信用担保,甚至账号都不是实名的。换句话说,约束微商商家的,是相对软性的个人声誉、交情、朋友互信等。卖家如果真的撕破脸皮,抛开这些约束,消费者是很难维权的。
“但如果消费者能够更为谨慎地选择商品,也是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的。 ”曲乐勇表示,注意甄别“微商”个人信息和产品信息,尤其是 “海外代购”,很可能是在国内更换包装后再由“海外”寄回,而小票有可能是根据模板自行打印的。不要轻信微商晒出的购物小票和物流单等,更不要贪图便宜,价格低的商品应谨慎购买。消费者可先从品牌的相关官网上了解产品的具体信息,尽可能留个心眼。消费者应尽量采用当面交易方式,仔细检查商品。如果是采用先付款后发货的交易方式,选择可靠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而不要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切忌还未收到货就直接付款给对方。应注意保留聊天记录、付款截图、卖家真实姓名、身份证等凭证,一旦发现“微商”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甚至涉嫌诈骗等不合法行为时,可向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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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明确提出,除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自建网站经营者之外,“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也拟纳入电子商务法的监管范围。
此前,《电子商务法》草案一审稿、二审稿均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围包括:自建网站经营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对此,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通过微信、网络直播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也应该涵盖在内。三审稿采纳了建议,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来源 | 青岛早报记者 樊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