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代写论文本质上是论文造假,是对学术诚信的严重威胁。然而,多年来*文代论写**乱象屡禁不绝,潜伏在各个校园群及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的*文代论写**群体更是“生意火爆”。
近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由“代写论文”交易引发的纠纷后,向电商平台发出“加大监管力度、进行索引屏蔽”等司法建议,希望能从源头上解决“代写论文”市场的供方问题。
案件详情
大学生李某在某电商平台找到一家经营“论文查重”服务的店铺进行咨询,该店铺客服向李某表示可以提供“代写论文”服务。一番交流之后,李某以1万多元的价格与店铺方就代写毕业论文事项达成合作。支付费用后不久,李某后悔,决定终止交易,但店铺方以已经安排写作为由拒绝退款。李某遂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李某与店铺方之间形成的委托代写论文服务合同无效,店铺方应退还基于无效合同取得的所有款项,故敦促店铺方积极与李某进行协商,退还收到的合同款。最终,双方妥善解决了纠纷,李某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发送司法建议
为从源头上解决“代写论文”市场的供方问题,充分发挥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海曙法院向店铺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了该店铺的不当经营行为,并向浙江某网络有限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
一、对不当经营“代写论文”的网络店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利用大数据等加强对可能存在不当经营行为的入驻商家的监管力度;
三、完善检索体系,对违规关键词进行索引屏蔽处理,或者向检索用户提示法律风险。
据反馈,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3月8日作出将店铺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浙江某网络有限公司亦对法院的司法建议高度重视,予以积极回应,表示作为电商平台将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不断探索创新,提升监管力度,努力成为保障营商环境和消费者权益的行业典范:
一、已于2023年3月22日对涉事店铺商品予以全部下架,并作店铺关闭处理,同时根据平台管理规则扣除店铺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二、平台将利用大数据监控体系,针对商品页面、店铺信息、社区、论坛等区块发布的信息进行日常巡检,用于发现、拦截、监管店铺的违规行为。
三、针对可能对社会带来风险和不适的搜索行为,除了上线、屏蔽大量禁搜关键词外,还将依托“绿网计划”这一互联网公益项目,在相关平台上线公益宣导页取代禁搜结果页。若搜索“代写论文”等关键词,平台将跳出绿网页面向用户普及学术保护的相关知识,倡导维护学术秩序和学术尊严的社会价值观。同时在关联区块均设置交易违规警示。


法官提醒
学术舞弊是为社会所不容的投机行为,“*文代论写**”是以需求方和服务提供方为整体,共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序良俗原则,破坏现有荣誉评价体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学术不端行为。在讲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当下,“*文代论写**”被明令禁止。
在审判实践中,因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论文购买方与*文代论写**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一旦双方出现纠纷,法律将不予保护。本案中,鉴于李某已主动终止代写论文服务,未发生论文造假事实,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法院对其先后进行了两次训诫,严厉告诫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毕业季将至,一些不法机构甚至以“代写论文”为幌子,借机诈骗敛财。因此,请大家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切勿因小失大,自觉成为社会公平、诚信的维护者。
相关规定
1.《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 ——国家教育部;
2.《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 ——国家科学技术部、中国社科院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来源: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