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在全国率先向实体书店购买阅读推广服务,首批20家民营实体书店每家各获5万元扶持。2017年6月,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台向实体书店购买阅读服务的政策,引导社会资源参与阅读推广,扶持实体书店健康发展。经各地市推荐、省发协审核、省局核准,拟向50家实体书店购买阅读服务。

根据浙新广发2017年95号文件《关于开展向实体书店购买阅读服务的通知》精神,经各地市推荐、省发协审核、省局核准,拟向50家实体书店购买阅读服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17年9月13日至9月21日止(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致电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刷发行处,电话0571-87163352。
| 序号 | 店名 |
| 1 | 杭州市晓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 2 | 杭州市纯真年代书吧有限公司 |
| 3 | 杭州市通雅轩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 |
| 4 | 浙江新然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 5 | 杭州市枫林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6 | 杭州市南山书屋 |
| 7 | 萧山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8 | 宁波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9 | 宁波市鄞州区新华书店 |
| 10 | 象山县新华书店 |
| 11 | 宁海县新华书店 |
| 12 | 宁波海曙枫林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13 | 宁波知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14 | 宁波三味书店有限公司 |
| 15 | 温州市兰登图书有限公司 |
| 16 | 温州市文乐图书有限公司 |
| 17 | 乐清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18 | 苍南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19 | 湖州市安定书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20 | 湖州市城区博学书店 |
| 21 | 湖州市长兴雉城晓月书店 |
| 22 | 德清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23 | 嘉兴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24 | 海宁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25 | 桐乡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26 | 嘉善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27 | 诸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28 | 绍兴市人文图书有限公司 |
| 29 | 绍兴市教育书店有限公司 |
| 30 | 绍兴市新昌文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31 | 金华浙中图书销售有限公司 |
| 32 | 义乌市万卷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33 | 金华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34 | 兰溪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35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山分公司 |
| 36 | 衢州右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37 | 衢州市柯城慧缘书店 |
| 38 | 开化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39 | 舟山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40 | 舟山市普陀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41 | 岱山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42 | 舟山席殊书店(岛上书店) |
| 43 | 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新华书店 |
| 44 | 台州市玉环县博学书店 |
| 45 | 仙居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46 | 天台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47 | 丽水市龙泉市钟山书店 |
| 48 | 丽水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49 | 青田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50 | 缙云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2016年6月,全国实体书店发展推进会在京召开,并印发了《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将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实体书店的力度。
《意见》提出落实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针对中小书店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动实体书店与网络融合发展,实现由传统模式向新兴业态的转变。简化行政审批管理,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社会资本为中小书店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意见》要求对引领全民阅读具有示范导向作用的实体书店,政府应按一定标准给予财政扶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向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购书券,或对困难群众购书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实体书店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拓展业务渠道。
《意见》提出,要引导和推动高校加强校园书店建设,各高校应至少有一所达到一定建设标准的校园书店,没有的应尽快补建。鼓励在中小学及周边开办实体书店。
《意见》提出,要完善规划和土地政策,将实体书店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校园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对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的规划和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实现实体书店网店和出版物代购代销点覆盖全国所有乡镇,解决城乡不均衡的问题。

2016年11月,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落实总局扶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有关要求,出台《关于贯彻<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确定浙江省支持实体书店的发展目标、六大任务和五大保障措施。
同时,浙江发布《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通过购买服务、资金补助、税费减免等,支持实体书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举办公益性读书文化活动,到农村、海岛、山区开店设点与流动售书,开展送书下乡、出版物捐助等。
为贯彻落实中央11部委《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推进全民阅读活动,2017年6月,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台向实体书店购买阅读服务的政策。
《通知》规定,满足推荐条件的书店应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批发零售业务满3年;形成一定的经营规模,其中独立书店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连锁书店经营场所营业面积累计不低于100平方米;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以出版物销售为主营业务,且出版物销售业绩较好,具有鲜明的经营特色和较强的发展潜力;积极参与全民阅读有关活动,2016年有效组织开展了主题阅读、经典诵读、读书征文、捐书送书、专家讲座等各种阅读推广相关活动,开展活动不少于20场次,覆盖人群不少于1000人次等。
《通知》要求浙江省各市文广新局要积极引导实体书店产业发展,鼓励实体书店发挥自身优势,开展阅读推广服务,指导实体书店将阅读活动纳入浙江省全民阅读活动工作计划,带动实体书店健康发展;引领带动实体书店转型升级,鼓励实体书店创新经营模式,在突出图书主营业务基础上,积极发展文化综合服务项目,逐步形成品牌,建立一批有浙江省文化发展特色的实体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