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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参加免单活动,事后对符合活动规定订单不履行免单服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生活中,商家往往开启一些免单活动,其目的为了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热情,从而增加自己商品的购买量,增加自己的收入。
但是,由于对订单的预期存在失误,有些商家在认为满足所有订单会造成自己损失时,会选择通过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自己的免单服务。如果这种行为导致消费者受到其他损失时,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民法典》、《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一、案例展示:活动爆单,商家取消订单遭惩罚
临近双十一,小张为了增加自己网店收入,决定在双十一当天开通一项买零食,饮料免单的活动,由于优惠力度很大,当天为小张增加了大量的购单,小王就是其中之一。
因为小王还是学生,所以每月都会买很多零食,这个月小王碰巧看到了小张网店的活动,所以购买了大量的零食,并且该购物清单附随了很多饮料选择。
然而,在支付过后三天,该网点并没有进行商品发送,又过了一段时间,小王发现自己的订单已被取消。这让自己对舍友许诺的零食饮料随便吃的承诺成为了笑话,小王一气之下将网点进行了举报,经过平台调查,小王购买零食的网店确有取消顾客订单的事实,店主的解释为由于优惠设置不当,发货会导致自己造成损失。
平台最后决定,即刻起,该网店只能处理已有的订单,之后不允许再进行任何商品出售行为。
交易双方平等,为什么商家取消订单会被惩罚呢?

虽然交易遵循自由、平等原则,但是在网络购物过程中,消费者已经为消费行为进行了支付,商家发出的免单活动,属于要约,消费者作出承诺的情况下,商家擅自撤销要约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所以,小王购买的零食与饮料应当由小张网点进行发货。
二、网络购物行为的法律认定
(一)、网络购物属于要约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愿表示,要约的内容应当明确,并且对方当事人作出承诺后,要约人受到要约约束。
案中,小张为了增加网店收入开展了节日免单活动,小王也正是根据活动要求进行了零食与规定饮料的选择,此时双方的行为并无不当。然而,在小王对订单进行对价支付后,小张却并没有进行快递邮寄,并由于自身原因对小王的订单进行了单方面取消。
要约在受到对方承诺后,要约人应当受到要约约束。
小王在支付价款之后,即完成了对小张免单活动以及商品的购买,符合作出承诺的要求,因此,小王应当在不存在不可抗力情况下,将商品送达至小王一方。
综上所述,由于网络购物属于要约,在消费者支付费用之后即属于做出了承诺,此时经营者应当根据要约内容履行义务。

(二)、网络购物的效力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
案中,小张响应平台的节日活动,在自己的网店推出了免单活动,在将此活动交由平台审核无误后,其免单服务在节日当天就拥有了要约的效力,此后小王购买商品与支付费用的行为则是对要约做出了承诺,此时,应当认定小王和小张的交易关系成立。
经营者发布活动无误的,消费者作出承诺时双方交易合同成立。小张应当对活动的程度进行事先预估,由于小张的失误,导致了活动爆单情况的发生,而这种情况并非是小王的责任,所以小张不得以此为由取消小王订单。
综上所述,经营者发布活动符合要约并且消费者作出承诺后,经营者应当对自己的要约履行相应的义务,小张应当在小张支付对价之后给付相应的零食与饮料。
三、网络购物过程中的责任明确
(一)、网络购物双方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遵守约定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案中,小王和小张的交易行为适用合同规定,两方应当履行自己相应的义务,而小王已经完成了商品价格的支付,所以小张应当根据守约、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邮寄零食与饮料的义务。
双方合同成立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的履行自己的义务。
小王购买零食,通过活动要求选择饮料的行为并无不当,之后也对商品进行了对价支付,而小张却以爆单为由擅自撤销了小王的商品订单,这明显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是对自己合同义务的无视。
综上所诉,平台对小张作出的按免单活动履行饮料与零食的商品支付的要求并无不当。
(二)、网络购物侵权行为的法律归责根据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规定,第十一条平台内经营者开设网络直播间销售商品,其工作人员在网络直播中因虚假宣传等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案中,如果小张并非通过传统网购平台发布免单服务,而是招聘专业人员,通过直播带货的方式进行免单宣传时,小张则应当根据宣传内容履行相应的商品给付义务。而且,其提供的商品如果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小王根据直播宣传,在直播间选择了相应的商品并且进行了订单支付,那么小张应当对小王所购的物品承担送达义务,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义务。小王若因为食用从小张处购买的零食与免单的饮料出现生理问题,小张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诉,小张应当根据合同履行自己的商品送达义务,如果存在网络直播带货行为,则更应当承担因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损害的赔偿责任。
网店推出节日优惠、免单服务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是这种活动为店家带来额外收入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送货负担,一旦商家没有对商品活动进行合理预期,则一定会导致爆单的出现。
作为消费者,应当根据商品的质量以及物流情况谨慎购物,避免自己的订单被撤销的情况发生。如果真的存在相关现象,也一定要善用消费者主体地位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