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 鑫 公 告
关于河南豫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集资参与人债权登记的公告
河南豫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按照处非工作流程,现由红旗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资产处置兑付工作组负责对集资参与人进行债权登记。其登记内容将作为依法处置的重要依据,集资参与人应对其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登记数据的客观真实。现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9月14日(周一至周五,8点30分—11点30分;15点—18点),具体安排如下:
联系电话:7117783、13569852689
1、7月30日—8月3日,登记地点:辉县市宜家快捷酒店(辉县九山路南段,南李庄村向南50米路西)
2、8月6日—8月10日,登记地点:延津县格林假日酒店(延津县崇文街与利民路交汇处东北角)
3、8月13日—8月17日,登记地点:牧野区军悦宾馆(新飞大道与建设路十字北300米路西)
4、8月20日—8月24日,登记地点:卫滨区金龙大酒店(新乡市人民西路191号)
5、8月27日—9月14日,登记地点:新乡市一缕阳光酒店(新中大道与道清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二、需携带的材料
1、集资合同(债权转让协议、还款计划书等)全部原件及复印件。
2、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则上,不允许委托登记,因特殊原因,确需代为登记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与集资有关的付款凭证(银行交易凭证、收据、POS机刷卡小票)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工商银行银行卡号或存折号(活期储蓄账户)复印件。
三、登记范围
在河南豫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集资的群众。望参与人互相转告,配合做好信息核实登记工作,逾期未登记的,后果自负。
红旗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
资 产 处 置 兑 付 工 作 组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