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海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该病例居住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张东路2281弄玉兰香苑四期小区。
12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报告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该病例行动轨迹为:12月5日,8:40爱店镇马路街壹家粉店附近;8:50驾车从宁爱二级路出发,途经峙浪乡念省屯搅拌场附近;10:46-10:49北江桥头卢姐香粽饮食店,购买粽子、烟、饮用水后,经322国道途经板利、扶绥,中间未停留未下车;13:28-15:05吴圩镇街上两义轩猪肚鸡饮食店吃饭;15:30南友高速公路吴圩出口处;15:35从吴圩上高速返回宁明,途径南友高速(路上未停留),从宁明高速花山出口下高速;17:00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12月6日,7:30宁明县城中镇第三小学门口;8:00宁明县江滨幼儿园门口;8:17宁明县沿江小区路口包子店购买包子。
12月8日,江苏省南京市报告1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该阳性人员行动轨迹为:12月5日,12:00完成集中隔离闭环转运至鼓楼区南秀村12号家中,后未离开。12月6日上午未外出,下午16:05从南秀村汉口西路附近乘坐出租车(车牌号:苏A84621)至金达花园核酸采样点,采样结束后,16:45乘同一辆出租车回家,全程佩戴口罩,坐在后排。17:22从陶谷新村附近下车,步行至南秀村12号家中,后未离开。12月7日,9:05到南秀村8号菜鸟驿站快递柜取快递,9:08步行回南秀村12号家中,期间佩戴口罩。9:48于南秀村与上海路交界处打车(车牌号:苏A96F0Z)至金达花园核酸采样点,采样结束后,10:17乘坐出租车(车牌号:苏A95062)至南秀村与上海路交界处下车,全程佩戴口罩,坐在后排,10:39回到南秀村12号家中。18:40从南秀村12号家中步行至北京西路7号住处,全程佩戴口罩,后未离开。12月8日凌晨1:00被转运至公共卫生医疗中心。
为精准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现对全区广大居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及发布的病例轨迹信息,11月24日以来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12月5日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返(来)我区人员特别是与病例轨迹有重合人员,要主动向单位(社区)做好报备,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请居家监测,同时要配合属地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主动报备是公民的社会责任,如不报备、隐瞒行程或不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请广大居民近期非必要不出区,不去中高风险地区,确须出行的,往(返)前要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管护区)和单位报备,同时做好个人防护。离开边境县(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公职人员要带头作表率,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三、国内疫情风险地区返(来)我区人员,要于抵达前3天由本人、亲属或用人单位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管护区)报告,包括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抵达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社区、村屯(林场、管护区)、用人单位、亲属要对相关人员落实行前防疫健康教育,提醒其做好体温测量及途中个人防护,抵返我区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报告的落地即检,抵达后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鼓励居民群众举报境外和国内疫情风险地区返(来)我区人员线索,对查证属实的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
四、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自身、家人及周围人员健康状态,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不要采取自行吃药、打针等自我治疗方式,要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步行或乘坐私家车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
五、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及住院病区封闭管理制度,对就诊者严格测温、验码,加强门诊急诊患者、住院患者流行病学史问诊,发现异常人员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留观措施;各类药店要加强“沃填报”监管,社区要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药品人员管理到位。
六、全区交通“两站一场”、景区景点、酒店宾馆、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影剧院、餐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控,防止人员聚集,要严格落实入口处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并做好手部消毒、环境消毒和通风换气等工作。
七、请广大居民充分认识接种新冠疫苗既是为个人健康负责的需要,也是应尽的社会责任。符合新冠疫苗第一针、第二针和加强针接种条件、无禁忌症的居民,要积极响应号召,做到应接尽接,共筑防疫安全屏障。
八、请广大居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注意咳嗽礼仪,做到非必要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去往公共场所时,要坚持佩戴口罩、扫码、测温防疫“三宝”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九、请广大居民在取送快递包裹、邮政快件等时,要做好手卫生和物品内外包装消毒处理,暂停从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邮购、代购物品,如商家私自邮购、代购物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引发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减少疾病感染风险。一旦购买涉疫食品,要及时向社区(村屯)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采取处置措施。
十、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相关措施,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漠河市疾控中心:0457-2887278 13504561559
呼玛县疾控中心:0457-3513504 13846565892
塔河县疾控中心:0457-3663222 13091741772
加格达奇区疾控中心:0457-2127028 13845799558
松岭区疾控中心:0457-3321574 13604872686
新林区疾控中心:0457-3181625 18724572125
呼中区疾控中心:0457-3436404 13845725802
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