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烟**并不在中国海关总署禁止进出境物品列表里,因此是可以邮寄进口的。
香烟属于限制寄递物品,可以邮寄,但是每次只能寄两条。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个人从非港、澳、台的其他国家和地区邮寄奶粉入境,在个人自用合理范围内,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扩展资料——禁止寄递物品(部分):
一、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药弹**
1.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如手枪、步枪、冲锋枪、防暴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珠钢**枪、催泪枪等。
2.*药弹**(含仿制品):如*弹子**、*弹炸**、*榴弹手**、火箭弹、照明弹、*烧弹燃**、烟幕(雾)弹、信号弹、*泪弹催**、毒气弹、地雷、*雷手**、炮弹、*药火**等。
二、管制器具
1.管制刀具:如*首匕**、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2.其他:如弩、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等。
三、爆炸物品
1.*破爆**器材:如*药炸**、*管雷**、导火索、*爆索导**、*破爆**剂等。
2.*花爆烟竹**:如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彩药弹等*花爆烟竹**及黑*药火**、烟*药火**、发令纸、引火线等。
3.其他:如推进剂、发射药、*化棉硝**、电点火头等。
四、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
1.易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乙烯、丙烯、乙炔、打火机等。
2.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一氧化氮、氯气等。
3.易爆或者窒息、助燃气体:如压缩氧气、氮气、氦气、氖气、气雾剂等。
五、易燃液体
如汽油、柴油、煤油、桐油、*酮丙**、*醚乙**、油漆、生漆、苯、酒精、松香油等。
六、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
1.易燃固体:如红磷、硫磺、铝粉、闪光粉、固体酒精、火柴、活性炭等。
2.自燃物质:如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钛粉等。
3.遇水易燃物质:如金属钠、钾、锂、锌粉、*粉镁**、碳化钙(电石)、氰化钠、氰化钾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