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买东西找代购的概念已为不少人所熟知。很多人觉得,代购的价格比商场便宜,还能买到平时买不到的东西,是非常方便的购物渠道。那么,代购真的没有风险吗?殊不知在国外代购中存在诸多法律风险,例如代购普通货物的将可能涉嫌*私走**普通货物物品罪、代购药品可能涉嫌销售假药罪以及非法经营罪等。
案件回放
案例1
2011年-2012年期间,李某利用某航空公司空乘人员的身份便利,在执行国际航班过程中,为境内多人从事海外代购业务,代购物品有爱马仕包包、高档服饰等奢侈品,所代购物品经海关关税处合计偷*税逃**款累积47万元。经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李某身为航空公司空乘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逃避海关监管,*私走**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款,其行为构成*私走**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
案例2
2012年初至2015年1月期间,葛某在亲友主动要求在海外代为购买消渴降血糖平衡胶丸15瓶,公安机关在其住处查获二百余粒。经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管理局鉴定,消渴降血糖平衡胶丸应按假药论处。该案件经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葛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例3
2011年8月,陈某甲在东莞市万江区园某村通过网店销售五塔标行军散、五蜈蚣止咳丸等泰国药品,同年11月公安机关将陈某抓获,至案发时共获利5000元。上述药品经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产品性质认定意见书,认定该泰国药品均系未经批准生产或进口,依法应按假药论处。该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认为,陈某销售泰国药品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律师总结
对于国际航班的空乘人员及出国学习、旅游的人员海外代购是再平常不过的,也许在自己微信朋友圈中总有那么几个做海外代购生意的,殊不知长期从事海外代购应缴税款达到10万元的,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代购本身并不等于违法或犯罪,前提应当申报,个人海外购物免税单次交易限值为2000元,年度限值为20000元,限值内享受零关税。案例1中,空乘人员的代购生意最后化为泡影,这种“代购”行为是不可取的,为此她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代购国外药品风险更大,不同国家对药品成分标准规定不同,即使在国外不是假药,但依据我国药品管理办法对药品的认定,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假药,即触犯销售假药罪。案例2、3中所涉及的海外药品均因没有批文而被认定为假药。同时,根据《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很多微商,因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还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律师提示
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出国旅游、学习已逐步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国人对国外奢侈品、保健品、药品等物质需求不断提高,故在出国后会给自己、家人、朋友购买“外国货”,甚至有些人把代购做成了职业,从中牟利。
海外代购不仅存在着以上法律风险,还存在价格问题、产品质量无法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难等问题。个人消费或馈赠亲朋好友的海外代购一定要把握限度,在年限值内理性购物,勿在亲友间的代购中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