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至今,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过程中,发生了无数令人感动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彰显了司法温度和检察热度。

跋山涉水数千公里只为一份真实的调查报告
2016年11月28日,官渡区检察院数名干警跋山涉水,跨越贵州、云南两省10县,行程数万公里,对9户被害人家庭贫困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第一天的行程是前往鲁甸县江底镇仙人洞村未成年人苏某家。今年1月,因日常琐事,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官渡区黑土上凹村一口水井旁与苏某发生扭打,其中一人双手抱住苏某,另一人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捅伤了苏某的背部,导致苏某重伤二级。

苏某遇害时还是未成年人,他全家都是农民,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两名犯罪嫌疑人也都是未成年人,其中一人父母离异、无人照管,没有经济赔偿能力;另外一人犯案时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父母在外地打工,也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苏某一直得不到相应的赔偿。住院期间,苏某所花费的5万余元治疗费都是找亲戚借的。
苏某家住在大山深处,交通极为不便,仅有一条泥土路可以到达。到达江底镇后,检察人员们通过导航得知,接下来70多公里的进村道路仍需两个半小时车程,但由于修路等因素,足足5个多小时后,干警们才到达苏某家。

检察人员们顾不上天气寒冷和身体疲惫,立即开始察看居住环境、耕种状况,向家属了解被救助人的生产、生活及伤病等情况,签订《承诺书》,拍摄、收集视频资料……所有的司法救助家庭情况考察工作一气呵成。
“出院后,他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闲居在家,两个妹妹都在上小学,整个家庭只能依靠父母种地为生,生活十分拮据,还欠下了不少债务。”官渡区检察院控申科科长许雪舟说。
许雪舟介绍,在他们的救助行程中,最远、最艰难的要数去贵州省黔西县了。几天前当地的一场大雪并没有挡住检察官们前行的道路,雨雪交加,车辆缓慢行驶在海拔3000余米的大山上。而所有的艰辛,只为一份最真实的贫困调查报告。
手术费有了生活也有保障了
2011年至今,官渡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共接待*访信**1404件。在该院检察官们看来,做好检察机关的群众接访工作也是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一环。6年来,无论*访信**案件反映的事由是大是小,检察官们都会用心去接待,做到件件有登记,桩桩有落实。在抓好日常接访的基础上,该院还不断完善和强化“检察长接待日”和“三级接访”制度,直接联系群众,增强了接访工作的实效。

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官渡区检察院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对待群众,首先要耐心接待,用心疏导;第二要及时报告,适时请示;第三要主动与区委政法委、*访信**局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情况;最后还要不断跟踪诉讼进展情况,反复做释法说理和息诉罢访工作。”检察官介绍说。
杨某一家是大理挖色镇的渔民,整个家庭单靠捕鱼为生。2005年4月28日,祸从天降,杨某的儿子在官渡区和平村一巷子内被人用*首匕**刺伤,伤情严重。为给儿子治病,杨家耗尽了家中所有积蓄,还背负了10万元的银行*款贷**。经法院判决,被告人得到了应有惩罚,但判决的10多万元赔偿款却因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而难以兑现。杨家人不得不在昆明租房子四处寻找被执行人。2006年以来,杨家人多次到相关部门*访上**,要求解决家中的困难。
2013年,杨家人来到了该院*访信**部门。“按理说,法院执行没有错误,我们也不可能启动执行监督程序。”在了解了相关案情以及杨家人的贫困后,检察官们决定向这个家庭伸出援手。
通过该院的精准救助,杨家人最终获得了10万元司法救助金。这笔金额也创下了2012年国家开展司法救助以来,该院司法救助工作中单起案件帮扶救助金的最高纪录。
对于杨家人来说,有了这笔救助金,儿子的手术看到了希望。手术后结余的费用还帮助杨家人开了一家水果店,整个家庭的生活有了保障。
在全国政法机关组织开展专项积案化解活动以来,杨家的案子只是交由该院化解的3件*访信**积案中的一件。检察官们通过9个月的努力,最终以刑事被害人救助的方式化解了这批积案,当事人均息诉罢访。
存疑不捕后的司法救助
红河县规普村是一个偏远贫穷的小山村。2014年11月初,妻子即将临盆,可家里连生孩子住院的钱都没有,23岁的陈某从老家来到了昆明打工挣点“接生钱”。

没想到,刚到昆明的第23天,陈某就与4名陌生人发生口角,被人用锐器刺破肺脏,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抛下了等着他养活的一家老小。由于证据不足,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存疑不批准逮捕决定,这使陈某的家人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
陈某是家里的独子,在他死亡后的第20天,他的二儿子出生了,当时大儿子也仅有3岁,妻子承受不了家庭的重担和打击,扔下两个小娃,一走了之,至今下落不明。陈某身患癌症的父亲,在得知儿子死亡的消息后,也因悲伤过度去世。陈某的母亲和奶奶年龄大,身体不好,根本干不了农活。两个年幼的孩子只能靠亲朋好友的救济艰难度日。
2016年12月8日,官渡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来到陈某的家中,看到陈家一贫如洗,两间土坯房只能遮风避雨,冬天里,孩子们冻得直哆嗦。检察官妈妈们带来了棉衣为他们保暖,抵住了风寒。
以往的司法救助大多局限于有明确被告人的案件。2016年以来,该院司法救助工作拓宽了对被害人的救助范围。陈某被故意伤害案就是该院开展司法救助的第一起存疑不批捕而给予被害人救助的案件,也是昆明市乃至云南省检察机关首例。
经院领导研究,该院拟救助陈某一家6万元。在该院看来,这6万元虽不能抚平陈家人内心的伤痛,但至少能让这个刑事被害人家庭感受到社会的关怀,让这个不幸的家庭获得一丝温暖与安慰。

云南省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期号 | 总第1648期
本期编辑丨 杨云海
策划 | 王卫云 李晓花
监制 | 肖凤珍
来源 | 检察日报
联系(投稿)邮箱│22023997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