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适当倾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平近**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和优化政策举措,近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就强化决战决胜之年脱贫攻坚资金管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2020年财政脱贫攻坚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继续增加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强化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效投入保障。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和项目库建设。
二是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适当倾斜,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期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尽可能减少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
三是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挂牌督战地区倾斜,兼顾人口较多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
四是将支持贫困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进一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整合资金的占比,补齐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维护等必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
五是对已经实现稳定脱贫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已经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县,还可统筹安排整合资金用于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
下一步,针对资金绩效评价和排查梳理“回头看”发现的易发多发问题,财政部要求各地不得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其他整合资金用于各类“造景”工程、形象工程,坚决纠正简单入股分红、明股实债、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等各类借资产收益扶贫名义实施的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项目收益分配,完善减贫带贫机制,防止政策“养懒汉”。
各地财政
天津市财政局:支持新冠肺炎疫苗研发项目取得重大进展
按照习*平近**总书记关于为疫情防控提供强大科技支撑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财政部和天津市委、市政府支持科研攻关部署要求,今年2月初,天津市财政局会同市科技局统筹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新型冠状病毒候选疫苗研发”等项目纳入重大专项扶持范围,并于2月中旬紧急拨付该公司首批专项资金240万元,支持加快疫苗科研攻关。
日前,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与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生物工程研究所联合团队合作研发的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获批临床,开始在湖北省武汉市开展一期试验,成为全国首款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新冠候选疫苗。
下一步,天津市财政局将结合项目进展,及时拨付后续补助资金,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助力疫情防控科研攻关项目顺利实施。
山东省财政厅:积极应对疫情影响 切实增强基层“三保”能力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提高基层保障能力,山东省财政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有关要求,多措并举,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一是齐抓共管,压实“三保”责任。全面落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突出“一个倾斜、两个优先”,县级预算安排向“三保”支出倾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市级提前审核县级“三保”预算,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风险研判。省财政厅联合财政部山东监管局重点监控51个重点关注县,建立完善奖惩机制。
二是省市共帮,提升保障水平。省财政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和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补助力度,进一步加快对下转移支付分配、拨付等工作。对省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市级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等方式,及时下达到县(市、区)。
三是综合运筹,增强库款保障。2020年3月1日至6月底,在当年已核定比例的基础上,省对各市和省直管县的财政资金留用比例分别提高5个和10个百分点。各市因提高留用比例增加的现金流,全部留给县级使用。严格落实工资专户制度,对于省级通过工资专户“直通车”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要专款专用,保障工资正常发放。
四是开源节流,优先保障“三保”。加快盘活存量资金,清理收回暂存暂付性款项,压减一般性支出、调整非刚性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求,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除疫情防控需要外,各级原则上不再研究出台新的增支政策。全年“三保”支出预算未足额安排的地区,除应急救灾支出外,其他项目支出要一律调减。
青岛市财政局:连发“硬核”措施稳定就业
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和企业复工复产高峰期到来之际,青岛市财政局、人社局出台多项稳定就业补贴政策,酝酿出台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平近**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为了吸引更多的务工人员来青就业,解决复工企业紧急用工需求,实施中小企业职业介绍补贴。对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青岛市中小企业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介绍1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为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企业减轻工资支付压力扩大生产,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及吸纳就业补贴。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的企业,给予每人每天200元一次性用工补贴,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2020年2月10日起一个月内复工的企业新吸纳就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初步预计,全市补贴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为支持创业带动就业,降低创业企业经营成本,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房租减免及运营补贴。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期限入驻政府主导创建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中小企业,按实际租赁面积减免3个月房租;对入驻经认定的社会力量创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中小企业,鼓励主办方(运营方)减免场地租金等费用,对减免租金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按照“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由市、区(市)财政给予最长3个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每个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最高补贴50万元。目前已为全市47家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1869户入住中小企业减免房租2306万元。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在青岛市参保缴费,不裁员、少裁员的中小企业,返还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困难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该项政策预计将惠及全市11.9万户企业,涉及129万职工,返还资金总额将达2.86亿元。
为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缴费政策。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1年。自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 日止,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 个百分点。目前职工医保降费政策已启动实施,预计将为各类参保单位减负13.3亿元。其他险种减免政策待省实施细则出台后,市财政将会同人社部门尽快贯彻落实。
湖南省财政厅:加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
为帮助广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尽快有序复工复业、稳定扩大就业,经报省政府同意,3月17日,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落实中央有关疫情防控税费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
支持受困企业渡过难关。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困难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影视娱乐(指电影放映、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行业的企业,当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依申请给予不低于50%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依法调整纳税定额或给予定额税款减免。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继续依法落实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地方“六税两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费优惠政策,纾解受困企业资金困难,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渡过难关。
鼓励减免房屋租金。鼓励不动产出租方减免租户租金,对主动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根据租金减免情况按规定依申请给予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各地给予出租方的租金减免补贴,原则上不与出租方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叠加。各地税务部门要及时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信息共享给同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
减轻企业费金负担。对复工复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性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已缴纳的,在后续缴费中抵减,或依规定申请退库。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影视娱乐行业的小微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的50%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缴纳的,在后续缴费中抵减,或依规定申请退库。小微企业2020年一季度工会经费延期至7月与二季度应缴工会经费合并缴纳,延期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缴纳的工会经费,由上级工会定期全额返还。
优化纳税缴费服务。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纳税款的小微企业,依法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报或缴纳期限。对生产药品、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小微企业,优先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及相关税费减免。结合地方实际,充分运用手机APP、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纳税缴费便利服务,简化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停业手续,最大程度避免人群聚集风险,保障纳税缴费人安全健康。
云南省财政厅:多措并举稳定投资 保障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复工复产
云南省财政厅紧紧围绕习*平近**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剧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对财政增收带来的不利影响,推进在建项目尽快复工复产和新建项目加快开工建设,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协同推进,取得双赢。
一是聚焦重点稳定投资。面对财政增收难度加剧和刚性支出需求旺盛的双重压力,省财政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项目投资。省级增加基建投资规模至40亿元,着力谋划储备和开工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发挥基建投资关键作用。筹措省级资金192亿元,安排专项债券231.2亿元,确保项目资本金到位,加快推动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和“互联互通”工程,加快推进渝昆高铁和玉磨、大瑞等重大铁路项目建设。筹措省级滇中引水工程建设专项资金25亿元,全力提速推进各工程段和控制性工程建设。新增安排省级奖补资金40亿元,推进高标准高质量“美丽县城”建设,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
二是加力提效推进建设。健全完善部门高效协同机制,快速下达投资计划和建设资金,为项目有序复工复产、加快工程进度提供坚实资金保障。中央补助云南的综合交通建设资金和预算内基建投资237.6亿元已全部下达到位。采取多种方式提前安排资金,抢抓施工黄金期,加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拉动投资促进发展。2019年底,提前安排2020年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3亿元,省级高速公路建设资金10亿元,省水投公司资本金10亿元;2020年,采取预拨方式安排省预算内基建投资20亿元,支持项目前期和重大工程建设。
三是注重时效强化调度。建立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配合机制,发行专项债券450亿元,优化债券投向,保障“补短板、强弱项、增动力”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需求。加快专项债券拨付使用,1月6日发行完毕后,1月23日前即足额拨付到位。建立健全专项债券动态监控机制,按日调度支出情况并定期通报,督促用款单位加快资金使用。截至3月10日,全省累计支出106.49亿元,支出进度23.66%,其中,省级铁路专项债券支出进度44.36%。
四是精准施策畅通循环。制定出台政策,省级新增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实施公路水路客货运重点企业*款贷**贴息补助,助企纾解资金困难,降低运营成本,扩大生产经营,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返岗复工和原材料供应提供充足运力支撑。实施省级以奖代补,鼓励各州(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上下联动形成强大政策合力,加快交通运输企业恢复发展,畅通经济循环,发挥交通运输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行官作用。
五是强化监管力保绩效。加强在建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强化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分期拨款,宜早则早、能快则快,确保财政资金应支尽支,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建立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按月调度机制,推动政府投资、社会资本、银行*款贷**同步到位,推进实物工作量和投资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六项政府采购措施战疫情稳经济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进一步用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
一是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各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执行,无需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在保证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向复工复产企业直接采购。
二是建立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各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最高预付比例可达100%,切实增强供应商的履约能力。
三是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采购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供应商履行合同、组织验收,进度款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确保资金及时支付。疫情期间,采购单位应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全力支持供应商盘活政府采购项目存量资金,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四是进一步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鼓励采购单位原则上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预付款保函。疫情期间,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当取消或减少预付款担保。鼓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给予免收履约保证金等支持措施。
五是推动落实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主动告知供应商关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相关信息,供应商申请*款贷**时,需要将采购合同收款变更开户行的,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应予以支持,协助供应商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向银行申请并获得融资。
六是加大监督检查查处力度。财政部门要积极处理供应商提交的关于采购文件中合同验收、资金支付内容不合规的投诉和举报,指导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认真处理对应的质疑事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资金支付合法、合理,促进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取得实效。
江苏省徐州市财政局: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苏省徐州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积极研究制定并认真贯彻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压实复工复产各项扶持政策,战“疫”、生产两手抓,两手硬,彰显财政责任担当,诠释“理财惟公”新内涵,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确保经费保障到位
加强资金统筹。在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相关经费的情况下,市财政局多措并举筹集防疫资金,通过动用预备费、节余结转资金,压缩调整年初部门预算等方式,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资金的需求。
加强物资保障。参与市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和经济运行保障组工作,跟踪落实财政支持政策,为物资采购提供坚实资金保障。紧急配送台式电脑20台、笔记本5台、打印机15台、扫描仪1台、传真机1台,高效保障防疫指挥部办公设备需要。
截至3月12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已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38,853万元,拨付资金已使用25,415万元,其中:医疗救治182万元、疫情防控人员补助452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19,251万元、其他支出5,530万元。
确保政策兑现到位
推动各项财税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政策落实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全力支持夺取疫情防控胜利。
有效支持疫情防控。出台扶持生产疫情防控用品企业政策实施细则,对于因疫情防控工作需扩大产能或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给予15%-20%补贴,鼓励企业提升产能,满足疫情防控需求。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启动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坚持“不见面、少接触、促复产、保发展”,在政府采购进场规则及投诉事项等方面,明确便民惠企的政策措施。积极落实防疫期间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政策,安排206万元专项慰问经费,关爱驰援湖北医务人员;下达专项经费371.4万元,用于一线医务人员定点休息和医学观察场所支出。
全面支持企业发展。暂停征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个月,减免中小企业支付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户外广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对等费用。减免政府运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内的在孵科技型企业及团队2个月房租。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和企业的支持,让政策发挥更大作用、更好效果,对餐饮住宿等中小企业*款贷**进行贴息,减少疫情对企业、行业冲击。
截至目前,市财政累计减免、兑现政策资金12,168万元。其中: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拨付4,622家企业稳岗返还资金8,585万元,累计减免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房租租金3,519万元、237家在孵科技型企业房租64.83万元。
切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人员、资金、原材料等难题较多。市财政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访企业、问需求、解难题,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贴心服务。
成立领导小组。为有力有序推进徐州复工复产工作,市财政局成立企业包挂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包挂企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驻点帮扶工作。要求包挂人员严格落实每日下沉驻点企业帮扶,切实帮助包挂企业复工复产。
协调解决问题。局领导带队深入市投集团、金鹰国际、金路汽车等多家企业,了解复工复产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先后帮助协调解决虎创贸易融资授信、红星美凯龙防控物资、山钢经贸租住房生活设施等10余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问题。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包挂帮扶企业已全部复工,复工率100%,人员综合返岗率69%。
加强分析研判。针对疫情导致财政收入增速下滑,不断加强对财政收支形势的分析研判,综合考虑减税降费、疫情影响等多方因素,合理组织收入,统筹安排支出,积极落实各项助企扶企政策,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财政局:履行职责不缺位 下沉社区不退缩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鄂城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发挥财政职能,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做好防疫资金保障管理、物资分配管理、监督检查、封控值守等工作,为全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贡献。
强化财政保障,确保防疫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1月23日,全市疫情防控战役打响后,区财政局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机制,紧急协调区农行、区卫健局建立应急协调机制,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努力克服春节假期等不利因素,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快速拨付,保障各项紧急拨款需求。此外,区财政局还加强与卫健、发改经信、市场监管、机关服务中心、人社、应急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针对疫情防控工作涉及政府采购、捐赠物资资金管理、医护人员工作补助发放、困难群体疫情补助、临时价格补贴资金安排等重点工作,逐项细化管理办法,多措并举保障疫情防控。在资金拨付使用上,成立资金保障工作专班,局*党**组全体成员、社保股、预算股、国库股、法规综合股干部24小时待命,坚持做到预算指标当日下达、财政资金当日拨付、资金额度即时告知,绝不因财政资金保障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疫情防控。
在1-3月几乎没有税收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协调资金,确保了全区干部教师工资正常按月发放,各项社保补贴及时兑现,实现了“三保”全力保障到位。组织专班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调研,了解防控物资和资金的需求,准确掌握各地疫情防控物资和资金实际情况。目前,已拨付乡镇(街道、开发区)疫情防控资金430万元,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160万元,确诊对象、城乡低保、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疫情补助750.68万元,居民菜包补贴200万元,及时安排拨付社会捐赠资金274.87万元。
服务防疫大局,在抗疫阻击战中展现财政作为
抗击疫情,财政部门全体干部用舍我其谁、无私奉献的精神,果断扛起了财政部门支持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
在人员调配方面,选派5名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干部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同时,根据区防疫指挥部安排部署,多次安排专人成立应急突出队,积极主动帮助搬运、转运防疫物资,并多次安排专人向乡镇(街道、开发区)护送防疫生活物资。积极协调鄂州市大通公司无偿转运防疫物资,在公司仓库设立鄂城区防控物资专户仓库,较好保障了各类物资存储得当、保存完好、账实相符。
在政策执行保障方面,严格执行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简化政府采购程序,明确了对疫情防控所需的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等物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有力确保了急需物资、设备的及时到位。
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方面,联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发改经信局等部门,对全区6镇4街33个城市社区防疫物资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使用管理的通知》,并对被检查单位逐一印发并点对点送达问题清单,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主动下沉一线,落实联防联控部门主建责任
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区财政局驻点包保东升社区东升花园小区,另外负责参与恒大快捷酒店隔离点值守工作。自大年三十开始,局机关切实落实部门包保责任,每天派人赴东升花园小区蹲守值班,提供服务,加强管控。
正月初三,全体干部到岗上班,纷纷请战要求深入一线参与防疫工作;局机关根据防控工作需要,每天安排东升花园小区(大门卡点和封闭单元)和恒大快捷酒店隔离点值班表,全员上阵,全体参战,切实当好“守门员”、“宣传员”和“服务员”。一是严控人员出入。二是精准开展信息摸排。三是提供优质代购服务。四是狠抓管控措施落实。自3月1日开始,要求全体干部加大小区内人员劝导力度,全面禁止人员外出闲逛,对擅自出门在小区走动、或倒垃圾后不回家的人员予以引导、劝说,尽量减少居民外出频率,降低感染风险。同时,要求各包保干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协调指导包保居民开展健康码登记,每天督促核查居民健康码打卡情况,为后期企业复工复产、群众必要出行、重点场所监管、特殊群体和重点部位防控等提供强力支撑和保障。
河南省巩义市财政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为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生活性**困难,保障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照料服务需求,巩义市财政局采取四项举措,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和疫情防控安全网。
一是落实基本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调度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支出,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疫情期间,累计拨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救助等各类救助资金1934万元,拨付困难群众各类补贴147.5万元。
二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完善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拨付专项备用金21.2万元,提高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救助额度,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对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直接救助和先行救助,累计拨付临时救助54万,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三是强化防疫物资保障,支持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累计向全市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和殡仪馆等13家民政服务机构发放口罩12000只,免洗手消毒液280瓶,防护服30套,84消毒液35吨,75%酒精120瓶。满足民政服务机构日常防护需要,保障民政服务对象身体健康。
四是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帮助安全度过疫情。向全市1714名城市空巢(独居)和农村留守老人免费发放口罩17140只,向孤儿、特困供养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子女发放燕麦片3184袋,为弱势群体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帮助他们安全度过疫情。
四川省通江县财政局:传承红军精神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位于四川大巴山深处的通江县,曾经是川陕苏维埃政权的中心,上个世纪无数巴山儿女以自己年轻的生命和炽热的鲜血奠基了共和国诞生。在这块渗透了热血,写满了忠忱的土地上,活跃着一支备受人民群众称赞的财政队伍。他们秉承“智勇坚定,排难创新,团结奋斗,不胜不休”的红军精神,尽锐出战、冲锋在前,谱写了一曲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动人乐章。
吹响疫情防控“集结号”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通江县财政局始终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迅速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社保股、预算股、国库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充分利用“会议通”和“学习强国”APP线上平台召开“云”会议,“无时差”传达学习上级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并结合财政职能,在三十分钟内安排部署到位,确保防控工作高效、快速、安全开展。全局*党**员干部主动请缨、踊跃报名,不计报酬、不讲条件,只论责任与担当,深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展现了当代财政干部担当精神。
密织疫情排查“防护网”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产党共**员。通江县财政局将全局*党**员干部编成小分队,制作值守安排日程表,下沉到社区、到贫困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抽派34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组成8个应急小分队,深入到4小区,紧扣“5个关键环节”(查通行证、查人员接触史、查体温、查是否戴口罩、代购急需物资),轮流值守,确保了小区排查无死角。统筹脱贫攻坚8个组村工作队、15名驻村*党**员干部奔赴对口联系村,严把“5道关口”(村支两委人员统筹关、宣传引导关、卡点值守关、疑点排查关和信息报送关),全天候开展疫情排查工作,实现了驻村排查无遗漏。
守牢资金保障“主阵地”
坚决扛起财政支持疫情防控资金保障任务,通江县财政局第一时间出台了保障政策。对设备和物资采购、防控救治人员、排查和消杀、防控一线工作单位、卡点排查人员、留观人员、首位举报提供信息人员等所需经费“分类实保、应保尽保”。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动用预备费、争取应急*款贷**”等措施,迅速筹集防疫资金900余万元。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简化工作流程,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将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相关经费在及时拨付到乡镇和相关部门,足额保障疫情防控的资金需求。
打好复工复产“组合拳”
为缓解中小企业疫情期间生产经营困难,出台了《通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二十条措施》,通过“支持企业*款贷**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财政资金奖补、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减免企业税费、减轻企业负担”等二十条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同时,出台了《通江县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加强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统筹力度、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加大财政贴息和农业保障政策支持力度,全力抓好“菜篮子”“米袋子”等恢复农业生产系列稳产保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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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财政是一支重要的力量!(五十一)
来源:财政部、各地财政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