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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及《*共中**长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纪发[2017]4号)精神,为切实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和学生学业负担。浏阳市纪委、浏阳市教育局印发《浏阳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浏纪发〔2017〕21号),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
重点查处八大类问题
1、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推荐并代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2、在长沙市推荐目录以外推荐教辅材料的问题,特别是扩大征订教辅材料范围,违规征订市场类教辅材料等问题;
3、征订“一科多辅”的问题;
4、学生“被自愿”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包括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强迫、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等;
5、学校擅自接受单位或个人进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的问题;
6、部门强行要求学校向学生推荐征订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各类专题教育读本的问题(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只能免费向学生提供);
7、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基金会、中小学校及其相关人员直接或以接受捐资等方式收受发行商折扣(回扣)、商业贿赂的问题;
8、教辅发行单位在发行、销售教辅材料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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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五限”要求
依据《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长教发[2014]141号))中规定的征订教辅材料范围。全市各中小学严格遵循“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原则,决不允许突破文件规定随意推荐。
“限年级”:就是不得向小学一、二年级推荐、征订任何教辅材料,不得向初中和高中毕业生推荐征订暑假作业。“限学科”:只允许推荐征订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道德与法制)五个学科,以及初中和普通高中的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等九个学科的教辅材料,且只许减少,不允许增加。“限范围”:除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外,推荐学生选用的教辅材料仅限于《省推荐目录》范围,不得在《省推荐目录》外要求学生统一订购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市和县市区地方课程读本、教育部和省教材目录以外的所谓“教材”。普通高中学校在毕业年级可按“一科一辅”原则自行选用教辅材料。“限数量”:在可推荐年级、可推荐科目、可推荐范围之内,每科只能推荐一种同步练习册、一种寒暑假作业、一种历史图册、一种历史(地理)填充图册、初高中毕业年级只许推荐一种考试辅导材料,且上述五个品种只许减少,不许增加。“限总额”:每生每学期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总费用实行限额控制,《补充意见》已明确了目前的总额控制际准,三、四、五、六年级均不得超过70元;七年级不得超过100元,八年级不得超过15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九年级不得超过26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一年级不得超过200元,高二年级不得超过35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三年级不得超过42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原则上每三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调整教辅材料限额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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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一费制”免收
公办学校(含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专题教育读本、地方课程读本实行“一费制”免收,由财政集中支付,要求各中小学用好财政为学生配备的教辅材料,发挥好教辅材料的辅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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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教辅材料坚持自愿原则
高中阶段教辅材料在“一教一辅”的前提下,坚持自愿原则,学校公示公开教辅材料目录(包括教辅材料书名、出版单位、价格等),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是否征订,是否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为自愿征订的学生提供无偿代购服务。学校统一汇总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通过教辅发行单位无偿代购,并在代购结束后将教辅发行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连同代购详细清单,在校内明显位置公示2周,接受监督。
请各位家长基于学生学业需要理性选择教辅材料!欢迎广大家长对全市教辅材料征订工作进行监督。
☎ 市教育局设立违规选用教辅材料举报电话:
83682000、836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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