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检”说法丨商标里的“小猫腻”第418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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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身边真实案例,帮您远离不法侵害。聊“检”说法今天关注:商标里的“小猫腻”。

案情简介

日前,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类的商品上使用假冒的商标向老客户销售同种类商品的案件,通过该案件的深入办理,发现该商品系伪劣产品。

刘某某曾是某公司业务员,负责销售润滑油,2019年离职后,为谋取利益,产生了假冒原公司的注册商标销售润滑油的想法。刘某某遂找到时任另一润滑油厂经理的兰某某,二人商定,由刘某某向兰某某提供润滑油及油桶样本,兰某某联系定制油桶,并将其公司生产的润滑油灌装到定制的油桶内封装销售给刘某某。刘某某则联系印刷厂印制假冒的注册商标,粘贴到从兰某某处购入的润滑油油桶上。其间,刘某某还联系了原公司的老同事张某某,让其帮忙向老客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润滑油。

在为刘某某生产润滑油的过程中,兰某某通过变更材料配比降低成本、以次充好,致使该款润滑油部分指标不合格。截至案发,刘某某等人销售金额达到14万余元。

振安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刘某某、张某某及兰某某依法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聊“检”说法丨商标里的“小猫腻”第4181期

(图自网络)

检察官提示

近年来,为谋取利益铤而走险,制假售假的情况屡见不鲜,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切记做到:

一、通过正规渠道、到正规门店购买商品。正规门店、超市在进货时会检查销售商品厂家的相关证件及产品资质证书等。

二、要仔细观察商品外包装。假冒的商标产品在细节方面如专利号、二维码等标识上会有所不同。

三、不要有贪图便宜的心理。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往往都存在问题,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注意价格,不要因小失大。

聊“检”说法丨商标里的“小猫腻”第4181期

来源:丹东市检察院、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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