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近期电诈警情分析
2022年10月3日至10月9日,我市共接报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51起,同比(46起)上升10.87%,环比(62起)下降17.74%。其中,网络诈骗46起,占90.20%,电话诈骗5起,占9.80%。
从受害人使用的手机号段看5起电话诈骗案件中,使用移动手机号码的4人被骗,使用电信手机号码的1人被骗。
从发案类型看,刷单返利类诈骗24起,占47.06%;*款贷**、代办信用卡类诈骗10起,占19.61%;虚假购物服务类诈骗6起,占11.76%;其他类诈骗11起,占21.57%。
从被害人年龄看,18至29岁的19人,占37.25%;30至39岁的22人,占43.14%;40至49岁的7人,占13.73%;其他年龄人员3人,占5.88%。
从被害人职业看,进城务工人员27人,占52.94%;无业人员14人,占27.45%;其他职业人员10人,占19.61%。
从被害人所在区域看,在城区被骗的31起,占60.78%;在农村被骗的20起,占39.22%。
从被害人被骗时的心理分析,因贪利被骗的27起,占52.94%;因恐惧被骗的11起,占21.57%;因网络购物交易被骗的8起,占15.69%;因被对方冒充熟人迷惑被骗的5起,占9.80%。
二、部分典型电诈案例
1、10月4日,无棣县埕口镇李某某网上办理*款贷**被骗2万余元;
2、10月7日,邹平市韩店镇陈某某网上兼职刷单被骗14万余元;
3、10月7日,沾化区滨海镇贾某某网上兼职刷单(*信誉刷**)被骗5万余元;
4、10月9日,滨城区彭李街道杨某某接到处理征信问题的诈骗电话被骗11万余元;
5、10月9日,邹平市黛溪街道崔某某网上兼职刷单被骗13万余元。
三、预警通报

四、防诈小常识
1、虚假购物、服务类

(一)虚假购物:诈骗分子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电话、短信等渠道发布虚假广告信息,通常以盲盒购买、海外代购、低价转让、0元购物等方式为诱饵,待受害人购物付款后将其拉黑,或以加缴关税、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为由,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二)虚假服务:诈骗分子通过推广发布信息,谎称可以提供正常的生活型服务、技能型服务等,以及谎称可以提供非法的各种虚假服务,以缴纳定金、保证金,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并将其拉黑。
2、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

(一)以自己最近投资赚钱等名义,诱导受害人*载下**陌生聊天软件和虚假投资app或提供虚假投资网站。
(二)将受害人拉入陌生聊天软件“投资”群聊,用“投资专家”“指导老师”迷惑受害人,以有内幕消息、回报丰厚等谎言骗受害人投资。
(三)受害人投资后先让其看到“可观的收益”,待其投资金额达到一定数量后,*子骗**便会关闭虚假投资app或网站,与受害人失去联系。
手机上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成功开启“预警守护”!
,时长 01:59
诈骗分子很嚣张,咱不听不看不转账
*载下**国家反诈中心app
为钱袋子筑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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