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跨境电商*私走**类案件总结

2020年跨境电商*私走**类案件总结

2011年左右,我在一家公司做商务助理,没有什么大的压力,总想着做点自己的事情,借着淘宝发展的风,我想开淘宝店,后来发现不知道卖啥有市场,辗转发现了Ebay,又在朋友的启发下,找到货源卖银饰,于是就有了段很充时的时光,每天晚上回家登录网站查看定单、第二天中午跑市场采购,下午下班时顺路去转运公司寄包裹。当时,我觉得,物流真的可以改变很多事情,老外有发达的物流系统真的很厉害,不用去商场超市,动动鼠标就可以买到世界各地的商品。

时间回到2017、2018年间,我国英语的普及效果出来了,越来越多的人爱上了海淘,越来越多国内的人,喜欢上国外的网站买东西。论坛里,经常会听到谁被税了,谁绿色通关了,谁的货被调换了的消息。外贸圈里风起云涌,海外仓、海外仓储系统,海淘网站等新兴事业体出来了很多。

2018年之后的这些年,针对越来越多的境外采购行为,海关推出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将这些本来只是抽检的个人行邮物品通关行为,进行了监管。监管部门在给予境内购买人一定额度的前提下,再给予税收优惠,极大的促进了海淘业务的发展。

2020年,从执业的实践来看,许许多多的电商企业涉嫌*私走**,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与之相关联的如支付、承运、平台、系统企业也多有追责。

所以,作为消费者,你的额度被盗过吗?

作为支付企业,你的服务支持,是真实存在的吗?

承运企业,转运平台、你的报关资料是真实的吗?

平台企业,你的平台有这样的业务吗?

为平台制作系统平台的企业,你们的客户维护人员,是只专注于自己的专业技术,还是实施了踩界的数据导入行为呢?

2020年跨境电商*私走**类案件总结

案例一 小方转运是当年的一家做海淘时的转运公司

借着跨境电商发展的时机,主做出境邮政小包的企业,接手了入境的邮政小包业务。在做出境小包业务时,小方转运就有采购一个数据系统,专门用于发件人填写商品信息,包裹出境后,文员会将数据导出发给境外对接公司,业务完成。开发了入境邮政小包业务后,小方公司将网站接口给了境外公司,用于境外发件人录入商品信息用。同时,将收集到的数据发给专门的文员用于报关。

本来,如果据实录入,是没有问题的,小方公司接收到的信息也会是真实的,但由于培训不到位,小方转运公司给出的数据有修改价格,为适于通关,价格有高于实际成交价格,有低于实际成交价格,最终,海关核查数据时,发现问题,移送缉私。小方转运公司积攒多年,骤然陷入困境。

2020年跨境电商*私走**类案件总结

案例二 突突货运公司是一家新兴的 货贷 公司

突突货运公司的老板揭总曾任职新三板企业行政要职,该公司主要做外贸易及跨境电商业务,后公司搬迁,揭总自立门户,开设突突货运公司,主要做境外包裹国内部分的转运业务。他带领员工在可开立跨境电商业务的海关奔波,为境外转运公司的包裹顺利通关进行各项工作,也据此开拓了大批业务。员工在接收境外转运公司给出的数据后,本来是审核是否属于跨境电商正面清单的物品,但由于修改了价格,导致报关数据不实,在海关核查时,发现问题,移送缉私。正处于上升发展期的公司,突然停止了所有业务。

2020年跨境电商*私走**类案件总结

案例三 小猫跨境电商平台

小猫平台的主理人招小猫是一个外贸从业人员,执行力极强,看到海关出政策后便抓住时机,找人开发了这样的一个平台,本意是希望能借用平台一有更多的收益,前期也花了不少力气去推广,但面对各大电商平台的海外版和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电商平台,小猫平台慢慢地业务萎缩。最后,成为了某转运公司用于向海关推送数据的马甲。招小猫也因涉案被追责。

2020年跨境电商*私走**类案件总结

案例四 钱宝科技公司

钱宝科技公司,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跨境电商业务出来后,对于平台的开发需求量大增。钱宝科技公司,正是因为开发这项业务发展势头迅猛,一年内连开三家分公司,后技术员在跟进业务时,因为为平台批量导入虚假数据被查,钱宝公司被查,最终涉案被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四个案例集中体现了跨境电商业务各个环节的企业的涉案情况。至今年为止,在相关平台上能查询到的电商企业有数千家,不得不说,其发展势头仍非常强劲。在这样的一样新兴行业内,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企业涉案呢?这是我一直思考的问题。

依据案卷内体现的问题,集中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修改了原始数据,导致向海关少缴了应缴税款;二是本来是行邮贸易方式入境但穿个马甲成了跨境电商物品,其结果仍是少缴了应缴税款;三是明知对方的行为不合规,仍予以辅助,提供虚假信息,被作为同案犯追责任。

在辩护的过程当中,第一点我们曾面对几十万条数据,筛选核对,发现不少问题,但也确实存在一些事实。在有两套单据的情况,证据是确实无疑的。第二点,我们认为是有争议的,控方认为所有物品均应认为伪报贸易方式,但实际上很多物品是在正规平台上采购,由转运公司运回,在不存在低报价格的情况下,以跨境电商贸易方式报关入境符合这一政策的导向性,不能认定为马甲,而应以实质上不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第三点,我们认为应综合第一第二点的情况,分情形认定。

法规由于篇幅不再附后,仅仅附标题。

2020年跨境电商*私走**类案件总结

写在最后:虽然很少走访企业,但也明白在商战中时间就是生命,效率就是金钱的事实。当一个跨境电商业态模式发展起来后,企业的分工貌似也越来越细,可能一整个企业就是这个业态的一个环节而已,那如何在业务开展之初将这些法律风险排除掉?或者说,如何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防范这些风险呢?查找专业的资料,适当的风险评估是非常重要的。毕竟,涉刑*私走**案件,不会法不责众。即使最终不被追责,也是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或者可能就失去了企业发展的黄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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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文公司及人物名称均为虚构

2、个人学习实践总结,代表个人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