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大家去买点感冒药 (购买咳嗽药温馨提示)

本文为四川交通广播FM101.7综合发布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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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购买退烧、咳嗽药的人们要注意了

为进一步扩大疫情摸排覆盖面

阻断疫情传播

近日

四川多地

已经实行“实名购药”了

去的时候记得带好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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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各实体药店、网上药店对购买退烧药的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2月2日,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

为有效阻断节后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外来及返蓉人员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主动到所在工作单位、社区(村)指定地点登记备案,如实填写近期活动行程和身体健康状况;14天内有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与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要主动严格落实隔离措施,所在工作单位、社区(村)要积极提供相关生活服务帮助。

二、对拒不配合或故意躲避疫情防控排查,编造虚假信息欺骗排查人员,拒绝接受防疫检查监测、隔离观察等,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三、各实体药店、网上药店对购买退烧药的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自贡:购买发热、咳嗽药品需进行信息登记

2月1日,自贡市医保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告》。从即日起,自贡全市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实行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通告中明确,全市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人员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同时,做好场所和公用体温计等消毒、工作人员口罩佩戴等防护工作,并号召所有零售药店工作人员要充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排摸和宣传工作,积极向购药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引导。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举措,强化联防联控,决定即日起对全市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实行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人员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填写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信息登记表,每日及时报送,其中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报至辖区医疗保障部门,其他零售药店报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

二、所有零售药店要充分发挥一线工作人员作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排摸和宣传工作,积极向购药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群众配合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并做好场所和公用体温计等消毒、工作人员口罩佩戴等防护工作。

三、请广大消费者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做好发热、咳嗽人员信息登记工作,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年2月1日

泸州: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要实名登记

按照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强化联防联控力度,2月6日起,对全市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实行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具体要求如下:

一、落实责任,积极宣传。所有零售药店要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一线作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排摸和宣传工作,积极向购药人员宣传政策,引导群众配合政府防控疫情。零售药店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加强店面消毒等,保证自身安全。

二、核实信息,详细记录。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对代购代买者,严格询问患者真实情况,包括代购者和患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并做好实名信息登记,填写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信息登记表(见附件)。要重点询问用药者是否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是否与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接触史,做好相关记录,并确保与销售的发热、咳嗽药品购销存数据一致,做到药品流向可追溯。如发现发热病人14天内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与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必须立即报告所在区县医疗保障局。

三、全面传达,从严监管。区县医疗保障局要及时将文件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登记完整准确。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定点药店,及时责令改正,并与协议管理及年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考核挂钩。区县市场监管局要将文件要求传达到辖区内医保定点外的其他零售药店(定点药店名单由当地医疗保障局提供),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药店,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绵阳: 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必须实名登记! 还要量体温!

2月5日,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

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到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全市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人员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填写《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信息人员登记表》。

各县(市)区、科学城市场监管局,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园区社发局、科学城卫生健康委要将文件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监督执行,确保信息登记完整准确。

广元: 所有药品零售网点对购买感冒药、退烧药的人员,进行实名 登记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9号)

从即日起,全市所有药品零售网点对购买感冒药、退烧药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购买人须出示并登记本人身份证,同时登记用药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详细住址、联系方式。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2月6日18时

内江: 市域内各实体药店、网上药店对购买退烧药的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9号)

为切实掌握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情况,有效阻断节后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凡内江市域内各实体药店、网上药店对购买退烧药的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巴中平昌: 零售药店严格执行发热、咳嗽类药品实名登记购买制度

平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关于营业场所关停及发热、咳嗽类药品登记报告工作的通告(第一号)

一、除县乡村超市、小副食门市部、水果店、蛋糕坊、婴幼奶粉店、农贸市场(暂停活禽活畜交易和宰杀行为)、药店等生活必须品经营场所保持正常营业外,其余一律暂时关闭。

二、各药品经营企业要督促零售药店严格执行发热、咳嗽类药品实名登记购买制度,建立发热、咳嗽类药品销售台账,消费者凭身份证购买,并如实记录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在住址、联系电话、药品品名、数量等信息。

三、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该关停的经营场所一律暂时关闭,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确保已关闭经营单位不反弹经营。要严格督促辖区内所有药店严格执行实名登记购买和报告制度,由乡镇食药办负责督促落实、收集汇总发热、咳嗽类药品销售信息(县城区药店由城区工商质监所负责督促落实并收集报送),于每日16:00前报辖区工商质监所,各工商质监所每日17:00前上报县市场监管局,由市场监管局汇总后统一上报。

平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

2020年2月1日

眉山: 全市医疗机构、药店,必须做到实名上报就诊、购药的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

2月3日,眉山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卫生健康委共同发出通知,对全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实行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市民到医疗机构开具或药店购买退烧、止咳等药品的,必须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医疗机构、药店对患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目前详细居住地址、体温、是否接触过湖北人员和确诊病例等信息必须如实登记。对市民代他人购买退烧、止咳等药品的也要实名登记并备注患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