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纽交所成功上市半月不到,滴滴仿佛已经已命悬一线:国内被网安办审查,所有应用几乎被“一网打尽”,在美国也被多家律师事务所“盯上”。
近日,美国排名前四的罗森律师事务所和美国股东权益律师事务所联合多家律所对“滴滴出行”发起集体诉讼,理由是“滴滴出行”在6月30日纽交所上市的60页《招股说明书》里未全面披露投资风险,误导投资者,从而导致美国股民损失。
那么,美国律师起诉滴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诉讼可能的结果有哪些?滴滴会不会最终选择私有化后退市?若集体诉讼滴滴败诉,美国法院的判决结果会在我国被承认和执行吗?

一、中概股成为美国证券律师所眼中的“肥肉”
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很多都曾遭遇过美国证券律师的集体诉讼,包括阿里、百度、京东、拼多多等各领域的龙头企业,其中阿里巴巴案例最知名。
2014年9月,阿里巴巴成功登录纽交所,2015年1月30日,阿里即遭遇美国7家律师事务所发起的集体诉讼,其中为首的就是上面提到的这家罗森律师事务所(ROSEN),诉讼的理由质疑即阿里涉嫌“未在上市前及时披露被政府机构调查的事实”。
罗森提到的这个阿里“被政府机构调查的事实”即为当年造成轰动的“淘宝卖假货”被国家工商总局调查一事。
这场集体诉讼声势浩大,吸引了众多当年阿里投资者的参加,最终在2019年4月,以阿里向原告支付高达3.25亿美元赔偿为代价达成和解,其中包括支付给美国罗森为首的律所的6000万美元律师费。
这场“大捷”也让众多美国证券律师嗅到了商机,纷纷将目光聚焦到中概股特别是大概率“有伤在身”的中概股身上。
讲到这里不由得额外说一句:国内证券律师不妨学习一下这些美国同行,别的不说,就揪住证券市场“信披不实”这一条发起“集体诉讼”,为深受其害又投告无门的广大“韭菜们”扯起维权大旗,相信也会顾客盈门,这对我国当前弊病缠身的证券市场说不定也是一味来自民间的“良药”。

二、针对滴滴的集体诉讼,可能的结果如何?
自本月2日被网信办调查后,滴滴股价连续暴跌23%,市值蒸发170多亿美元。这对于在这几天内购买滴滴股票的广大股民来说,损失不可谓不惨痛。
“损害结果”有了,那么接下来就要看“侵权事实”以及“侵权事实”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了。
因此,该集体诉讼事实证据主要集中在“滴滴是否在上市文件中充分披露投资风险”。
根据公开资料,滴滴在《招股说明书》中用60页的篇幅介绍了其各项业务正面临的多项风险,尤其是法律和监管风险可能对滴滴的业务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其中还特别提到,“根据中国法律,滴滴的IPO可能需要中国监管机构的批准”。
根据这些资料,我们可以推断滴滴为登录纽交所,在风向防火墙方面是做了在当时来说相当充分地准备的。业内有消息说,滴滴早在上市之前已经被官方重点关注,其美国IPO属于是“强行起跳”,特别是结合它IPO的时间节点和过分“安静”的上市行为。
关于滴滴IPO的时间节点问题,就要提到一部我国新颁布的法律:《数据安全法》,该法于2021年6月10日颁布,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两个时间也就揭示了本月初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为什么针对BOSS直聘(6月11日纳斯达克上市)、滴滴(6月30日纽交所上市)、满帮集团(6月22日纽交所上市)开启审查了。
回到针对滴滴的集体诉讼,其上市文件是否“充分披露风险”,就要看后续调查结果,包括我国网络安全办公室针对滴滴的审查结果,也包括美国律师们的调查取证结果。

三、若集体诉讼中滴滴败诉,判决结果如何执行?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滴滴在美国的上市主体公司的注册地在开曼群岛,运营实体公司在中国大陆。
而美国和开曼群岛之间无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的协议,中美之间也没有这类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的协定(离婚案件中有相互承认婚姻关系解除的除外)。
因此,假设滴滴在集体诉讼中败诉,美国法院作出的判决也不太可能得到执行。有一个例外情况,即滴滴在美国境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美国的原告可申请就这部分财产进行执行。
关于诉讼风险这一点,滴滴在招股书中也有充分说明。

四、滴滴这场“浩劫”可能的结果如何?
一切都要看国家网络安全办公室的调查结果。
若调查结果显示滴滴丧良心,将关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核心数据乖乖“送”给了美国,那结果就只能是“死刑立即执行”,退市回来,重整甚至拆分。
若是这种结果,滴滴在美国要退市,就必须与所有投资者达成私有化协议,从投资者手中将公开发行的股票再买回来,至于购买价格如何来定,就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谈判过程。
这个案子和我们上面谈到的阿里巴巴愿意掏钱赔偿那个案例有着本质区别:阿里之所以不得不拿出巨款与投资者们达成和解,是因为它要留在美国市场,不赔不行;而滴滴若最后的结果是退市,那么这个谈判的最终价格还真不好预判。可能美国律所罗森们也担心这个从而也在密切关注着我国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