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法龙岩
你有没有接过这样的电话?

接到这样的电话要小心了,
不然你就……
11月19日,永定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林某亮、林某丰、谢某燕四人电信网络诈骗一案,并当庭作出宣判,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九个月不等刑期,并处三万元至三千元不等罚金。

案情回顾
2019年6月底开始,被告人陈某向上家购买淘宝客户信息,组织林某亮、谢某燕到一高速路段旁边山上工棚内,通过冒充淘宝客服人员或商家,以淘宝买家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需要对接一笔资金提高芝麻信用分才能退款为由,让买家按照指令操作,在支付宝借呗等网络*款贷**平台进行*款贷**,并通过转账或充值Q币等方式将所贷钱款转入指定账户的形式进行诈骗。其中,陈某负责购买诈骗工具、打电话,林某亮负责打电话,林某丰负责开车接送,谢某燕帮忙把银行卡号等发给淘宝买家。
2019年7月3日,被告人陈某冒充天猫商家,以黄某某购买的汗巾出现质量问题需要退款为由,通过上述方式共诈骗黄某某4.19万元。同年7月6日,陈某、林某丰、谢某燕被公安机关抓获,林某亮9月16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被告人陈某、谢某燕家属全部赔偿了被害人黄某某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伙同被告人林某亮、林某丰、谢某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淘宝客服人员或商家,虚构赔偿货款的事实,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4.19万元,数额巨大,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属共同犯罪。鉴于四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罚。综合考虑各被告人所起的作用、认罪态度等情节,最终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呈现团伙作案、手段隐蔽、骗术多样等特征,龙岩将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也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识别意识和防范能力,凡事“多留心”,守好“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