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黄梅县权威发布新型冠状病毒 (黄梅新冠疫情防控最新通知)

黄梅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知

黄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9号)

为有效防止和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广大群众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保持市场价格稳定,经研究决定,通告如下:

一、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广大经营户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积极组织生活物资供应。

二、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继续禁止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营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质量不合格、超出保质期以及依法须经检疫而未检疫合格的食品、生活必需品,确保市场稳定有序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有违法行为的,一律从重从严从快予以严厉处罚。

三、加强配送和代购管理。各经批准经营的商超、集贸市场,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健康监测、消毒消杀工作。严格限制购买对象,非持有县商务局批准的代购凭证对象,一律不得销售。在不增加人员流动和聚集前提下,积极开展配送服务,对较大的小区,配送到小区物业管理单位。

四、进一步从严执法。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不执行防控命令和防控措施要求的,擅自营业和不按规定经营的,各执法职能部门必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予以拘留和罚款处罚。单位违反命令的,公安机关依法对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拘留和罚款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涉嫌犯罪的,从快移送司法机关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各界如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的,欢迎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发现有不执行本指挥部命令、通告,妨碍疫情防控、阻碍执行公务的,欢迎拨打110报警。

黄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5日

黄梅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知

黄梅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知

编 辑:张维维

责任编辑:郑鉴峰

监 制:严晓晴

总 监 制:蒋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