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借用医保卡后果 (医保卡租借)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医保基金诈骗系列案件,而受审的被告人为参保的医保卡所有人,也都是老年人。

基本案情:上海宝山法院介绍,2021年1月至8月,王某和李某从30余名老年人手中以三千、五千不等的价格租借医保卡,之后李某以看病为由,利用上述医保卡医保范围内的药品,而后高价转卖。截至2022年12月,宝山法院共审结该批案件28件,涉及30余名老年人,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同时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出借医保卡的老年人对王某、李某的盈利模式明知,但是认为医保卡是自己的,自己只是将卡借给他们“用用”,认为卡里的钱取不出来不用是浪费,既然有方法变现倒不如换成钱,出借卡片的老年人并不觉得自己犯了罪。

这种心理反映出大部分涉案老人都抱有侥幸心理,自己认为不犯罪不会承担法律责任。殊不知这种想当然的自认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其实,医保账户具有特点的人身属性且具有社会公益属性,人身属性决定了只能自己使用,社会公益属性决定了医保账户的使用事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医保账户人禁止本人以外的人使用的,更不允许使用医保账户谋利。

医保卡租借违法吗,上海借用医保卡后果

法律分析:一、医保账户的人身属性及社会公益属性决定了只能参保人自己使用。 我国自1998年公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社会统筹部分主要来源于单位缴纳,个人账户部分来源于个人缴纳以及少部分单位缴纳。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承担不同的医疗费用支付责任。

根据上海的政策规定,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在不同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同,其中一级医院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基金支付50%。

由此,大家应该可以理解如果不是本人使用的情况下,统筹基金会支出相当一部分金额,显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出借医保卡的老人如何承担责任?已经刑事处罚。

本案中,涉案老人明知王某和李某冒用自己的身份,套取药品高价转卖谋取利益,仍然把自己的医保卡出借并且收取租金。本质上是为王某和李某的犯罪行为提供了帮助,已经具备犯罪的故意,这些老人的行为侵害了国家的医保基金制度损害是社会公共利益,构成共同犯罪。但属于从犯。

本案中,王某和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医保卡使用真实身份的事实,倒卖药品,以赚取高额利润,该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当然,涉案老人的行为就构成诈骗罪的从犯。

《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17条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后,宝山法院根据调查核实的具体案件情况,对涉案老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同时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老年人一直是犯罪分子亲赖的对象,犯罪分子要么利用老年人的爱占小便宜、贪利的心态,要么利用老年人法律意识的淡薄等从事违法犯罪。

本案中就是典型的老年人因为一点小利被犯罪分子利用了法律意识单薄的空子,最后成了诈骗犯的帮凶,被认定为诈骗罪的从犯。 #上海头条##上海30多位老人因为贪小便宜被判刑#

@黄劲夫律师在生活中学习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