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广大市民,市民政局近日下发《关于规范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用章范围、为辖区居民出具证明用章范围以及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做出详细规定,还列出社区居委会日常出具证明事项明细表。亲们,快来看看今后有哪些事情只需要居委会盖章就可以啦?
《意见》规定,社区居委会工作用章范围包括:
社区居委会主持召开的社区代表会议决议;
以社区居委会名义上报的各种公文、材料等;
社区公开栏内定期公布的居务公开内容等8项。

社区居委会应当坚持“先审核、后用印”的原则,明确用印责任。对凡涉及重大问题需经公示或由居民会议表决的,应待公示结束或表决通过后盖章。为社区居民出具证明事项登记簿,应详细记录用印的时间、事由、用途、联系电话等必要事项,并由居民签字确认。用印登记簿年终归档以备查考。
今后这20件事可找居委会盖章
-居民在社区居住证明(含异地享受社保、迁移户籍等)
-为中小学生参加社区实践活动出具证明
-学生申请学杂费减免、助学金补助等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为在居民楼一楼设立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点开具统一证明
-居民申请法律援助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补助的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居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出具长期共同居住证明
-享受低保、特困救助等救助待遇及副食品补贴待遇证明
-为无工作单位的育龄群众出具生育一孩、二孩资格证明
-居民在家死亡证明
-出具应征入伍政审鉴定意见证明
-为长期卧床参保患者出具亲友代购药品委托证明和长期卧床证明
-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无生活来源及家庭情况证明
-糖尿病患者申请变更医疗费用报销方式的困难情况证明
-社区居民的子女及*亲近**属入*党**,出具政审证明
-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已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的证明
-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妇女、儿童救助家庭困难证明
-申请红十字会公益项目资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体器人官**、角膜、遗体捐赠者贫困状况证明
除了居委会能办这些证明以外,有些证明的办理也变的比原来简单了很多!咱们一起来看看吧!
“天津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网上就能办”
今年,天津市将成为国内首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试点。在外地工作的天津人、挂靠本市集体户口后到外地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如需办理婚育证明,只要登录“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网上申领平台”便可开具出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婚育证明,不必再返回本市。

网上申领婚育证明的流程简便,包括注册登录、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提交申请、短信通知、查看结果或打印证明六个部分。平台不受地域限制,同时实行限时受理制度,申请人可随时登录平台查看材料的实时处理过程。此外,在试点阶段,天津市实行纸质婚育证明和电子婚育证明“*轨双**并行”,两者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更加方便流动人口均等享受免费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
“往来港澳通行证可自助取证”
4月16日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卡式)的本市户籍申请人,除在塘沽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在取证时仍要到该处取证外,在本市其他*证办**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申请人,均可按照取证日期到河北区寿安街19号出入境管理局自助发证室自助取证。由于制证需要一定的时间,4月16日*证办**的申请人,最早可于4月23日到自助发证室取证。

“职业资格证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加强我市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与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职业资格鉴定合格人员;
职业资格鉴定申请所需条件:
1、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
2、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操作技能考核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
3、有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员;
4、有完善的管理办法。

申请所需要件:申请职业资格鉴定花名册、成绩单
职业资格鉴定所需要件:
1、职业技能鉴定所申请表;
2、职业技能鉴定所需设备租赁协议;
3、申办报告。
办理指南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对具备条件的申报单位做出批复。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持职业资格鉴定成绩单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已经签章的职业资格证书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审核验印手续。
办理单位:天津市行政审批大厅
受理时间:全年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电话:022-23030918
“就失业证办理办法”


“单身证明办理方法”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方法”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主要是针对出国,以及部分企业招工时使用,是对个人无违法行为的一种证明。“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司法调查部门或者政审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统一调取。
受理范围
1、出国人员(包括留学、出国打工、出国旅游、国外定居、移民等)需出具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外国人需出具在天津居住期间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的,前往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进行办理;
2、在国内入学、择业、户口迁移、工商注册、征兵政审、申领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需要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前往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进行办理。

所需材料
1、本市常住人员需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前往办理;
2、外来人员(户籍不在本市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市一年以上居住证原件前往办理;
3、本人已在国外,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除需携带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申请办理证明人的左、右手食指指纹及签名;
4、外国人需携带本人护照和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查卡,办理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出国用证明收费200元,办理国内用证明收费100元,是按照公安部公通字(2005)19号公安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并依据天津市物价局津价费(2007)50号,天津市非刑事案件检验鉴定收费标准的第七项的规定进行收费。如果在办理公安业务过程中存有疑问,可拨打022-58874552、022-23788590咨询。监督电话:022-23788590(每日8:30---16:00)
办理单位: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
受理时间:全年
地址:西青区侯台地区津沧高速津静收费站南侧
电话:022-58874552 022-23788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