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暑假就要来了,马上就进入了旅游旺季。旅游过程中除了逛逛景点,吃点特色美食之外,大家通常都会买点土特产什么的。之前我们也给大家分享过在旅游过程中买到假货怎么办。但是今天这对小夫妻遇到的事情,与我们之前分享的案例截然不同。
事情是这样的,小梁和小赵这对小夫妻一向消费很精明,他们跟团去海南旅行。旅行社在行程中安排了在景区内的一个购物店购物。景区内的商店那么多,为什么选择这个购物店,而不是其他家呢?小夫妻一想,旅行社肯定会从中获利,东西一定比别家的贵。于是小夫妻决定,不去旅行社推荐的这个购物店,而是来到了一个看起来很不错的珠宝店自行闲逛。后来小夫妻买了一个看起来品相不错的海水珍珠项链,价格的确比旅行社推荐的购物店价格略低一些。小夫妻为自己的精明消费行为感到庆幸。回到北京之后,小赵带着珍珠项链去上班,同事们七嘴八舌地议论,说品相这么好的珍珠项链价格不会这么便宜,建议小赵去做个鉴定。后来经鉴定,小夫妻买的珍珠项链的确是假的。小夫妻一合计,为什么自己会买到假货呢?是因为旅行社在行程中安排了这个景区,而这个景区里面的购物店卖假货。归根到底还是旅行社的问题。于是小夫妻二人将旅行社告倒法庭,认为其购买到假货是因为导游误导所致,旅行社的导游服务存在瑕疵,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
对此,旅行社觉得很不可思议,自己完全按照旅*行游**程单向小夫妻二人提供的旅游服务,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小夫妻在该景区内的购物点自行购物,导游没有带领也并不知情,不应当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法院审理后认定小夫妻二人在参加旅行社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自行前往旅游合同约定之外的购物商店进行购物而买到了假货,并非是旅行社违约造成,据此驳回了二人的诉讼请求。
旅行社刚接到法院传票时觉得特别委屈,自己安排的购物店客人不去就算了,客人自己选择的购物店买到假货让旅行社还要承担责任,这到哪里说理去啊。当旅行社找到我之后,我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给旅行社作出了如下分析后,旅行社才吃了定心丸。
事实证明法院最终也采信了我的代理意见。我认为,根据旅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旅行社与旅游者可以协商一致后前往旅游合同中约定的购物店购物,因此旅游者在旅游合同中约定的购物店买到“假货”,旅行社应承担的是协助其退货或垫付其等价货款的责任。但是旅行者自行在景区的购物店购物,并不属于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范围,就旅游者与购物店之间的买卖关系,旅行社作为第三方当然无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