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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抓过的那些犯人......

文/网友投稿
01
以下为网友投稿,我觉得挺有意思,整理了出来,大家看看哈。
羊,我办过一千多个刑事案子,后来去抓贪官。
正如你所说,体制内的人,没有朋友圈自由,或者说网络表达的自由。
现在我每参加办一个案子,就有好多感受想分享,但只能和同办案组的同事分享。
有些案子,已经过了解密期,请你匿名化修改一下,分享给你和你的粉丝。 先想到的是一个女老总,她长得很美,以致于我第一眼看到她,不由自主地揣测她是不是*规则潜**上位的。
那时候,她负责的企业的高管每年只能大概能拿20万左右( 十年前的亏损企业 )。
她空降到这个企业后,大刀阔斧改革,切出了很多无关的业务( 当然也得罪了不少人 )。她说不想办法分钱给高管们,工作推不下去啊。 到我审讯的时候,和她一起回忆扭亏为盈的过程,她一直落泪,我说了很多鼓励和温暖的话。
但工作流程得往前,要转刑拘了,她怎么也不肯走出审讯室,说要见我一面才肯走。
我到审讯室见她,她嚎啕大哭说,我错在哪里了?我不去看守所! 我也忘了怎么安抚她。
我在办案的时候大多是很严厉的,因为我的对象几乎都是有错甚至有罪的人,一谈有时候谈十个小时,如果说嘴巴也有计步器,我可能日行5万步。
后来,我还是说服了她,陪她一起去的看守所,体检、换监仓的衣服、送到仓门( 那个时候我很资深了,送人的活一般不用我做的了 )。 在我前十年的办案生涯,我遇到的是偷、抢、骗、强奸、*毒涉**、故意伤害等等这些侵财、人身类犯罪,大部分是想不劳而获甚至是去盗抢的社会少数最最底层。
他们比较低自尊,或者说看守所那种失去自由和自尊,对于他们来说,惩罚意义并不大。
我办过很多惯犯的刑事案,他们完全没打算改过,偷抢、被抓,再偷抢,再被抓。 但在后十年的工作,办案对象变成了有权有势的人,他们可能会苦出身,但长期处于高位,已经被鲜花掌声包围到连自己姓啥都不记得了。
到了看守所那个环境,落差极大。
哪怕我们在审讯时会铺垫过,看守所是什么情况,他们真的去到那里,都会马上崩溃的。 我大学就在某985、211重点院校读的。
我同学里太多太多牛人,牛到毕业十年搞聚会,我差点儿没有勇气去,虽说读书的时候我也是毫不起眼的普通同学,结果混着混着,人家在管理着以千万计的项目,而我天天在办案。
于是,我常开玩笑的说,你们给国家赚了多少钱,我可是为国家挽回了多少经济损失呀。
02
还想起了一个退休被拉回来的老总。
我那时候三十多,正是办案骨干力量( 现在也还是 )。
我看他的简历,中专生,语言极其粗俗,不知道怎么就飞升般当上一个大企业的副总。
我们是轮流审讯的,半天轮一班。到我去主审的时候,他就正眼没瞧过我。 他流露出来的意思是,女人不配和我说话。我恨得牙痒痒的,但为了推进案子,只能换人来谈。
这个老总是我审讯生涯里并不少见的情况,因为大多时候,谈话对象初期会碍于我的工作身份,至少会给我留点面子。
当我捕捉到他是怀疑“女人会是弱者”的意思,我也会不动声色地释放出“老娘凭实力坐在这个位置,你给我老实点”的信号。
而谈话持续的时间几乎以天计算,当我展示出来我的谈话实力的时候,无论多有钱有势的男对象,都不敢再挑剔我是个女办案人员了。 女法官、女检察官、女警不少见,但冲在审讯一线的女人,真的很少。
我在这个单位工作快二十年了( 换过单位,但还是办反贪案 ),男同志很多。
女同事大多做内勤、后勤,啥都有,但在审讯一线的,只有我一个人——可能培养一个女审讯人员,是事倍功半吧。
哪怕偶有女嫌疑人,只是需要一个女同事陪伴,主审还是男同事。
就像足球一样,这是一个激烈的对抗性工作,男人拼得更好看一些,我也是误打误撞地干了这个活,就推着走到现在了。
一肚子故事。
03
羊,我想分享两个交通肇事案,已经过去十几年,我每次走到熟悉的这两条路上,仍会想起这些案子。 一个数据:广州作为二千万人口的城市,一个季度大概有几百宗交通肇事,有几十个人死亡,放到两千万人的数据里,小到看不见。 我第一次独立办交通肇事案,驾照才刚拿,没上几次路,完全没有驾驶感觉。第一次看事故的解剖高清图,几天吃不下饭。 案情很简单,一句话总结: 一个的士司机撞死了一个醉酒流浪汉。这个案件给我深刻印象的不是尸检( 后来看多也就能边看边吃饭了) ,而是双方的身份。 的士司机有公司买的保险,撞人马上报警赔足够钱,完全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那时的办案规则 )。
但,司机诉: 晚上路灯不亮,压过去以为压的是垃圾,掉头看了没见人,走了。 我作为阅历尚浅的办案人员,当时很难判断此话的真伪。
如果以我现在十几年的驾龄来判断,压垃圾和压到人怎么会分辨不出啊?而且,城市主干道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垃圾啊。 再说流浪汉,按报纸亭阿叔说,他已经在这个路口醉醺醺几天了,我看监控,发现他深夜不知道怎么的,就爬到马路中间。
倒霉的的士司机压上去,他就死了,又因为是流浪汉,找不到家属,没办法做民事赔偿,的士司机只好按无赔偿情节量刑。 第二个案,还是深夜倒霉的的士司机。 两个邻居,65岁的大叔和40岁大哥,吃完宵夜喝够酒,横穿马路回家,那时候马路中间没有护拦,两个人一前一后、相隔两三米过马路。
的士司机的车速太快,急刹车,无论左打右打,必定压一个人,结果他压的是65岁的张叔。 我每每走到这条路,心有戚戚,百感交集,三个人也不知道谁更倒霉一些。
04
想讲两个住在病房的办案对象。 老教授70多岁,买了一个有点问题的现房,就是N年前开发商抵押卖剩的房子。
他看来看去,发现实地面积总感觉比房产证上的面积要少。 和他有同样感受的、楼下同户型的金链哥找上他,两人合计的结果是,一墙之隔的邻居张哥张弟( 正好就是两兄弟买的楼上楼下 )先买的房子,把共用的墙往自己方向推出了一部分,导致老教授、金链哥的房产面积少了。 他们俩连招呼都没打,直接叫了一群民工开砸与张哥张弟的共用墙。
张家兄弟当然是报警啊,公安以故意毁财拘了老教授和金链哥。
教授和金链哥觉得自己很对,明明是你们兄弟占了我的面积。
兄弟也不是省油的灯,就杠上了,没有在拘留阶段做和解。 后来金链哥的老婆花了X万做的刑事和解,X万还是明面签的,背后搞了多少我不敢猜。
这是另一个故事,也不方便说了。 回头老教授,各种基本病来了,高血压爆了。
在我们准备起诉的时候,他进了icu。按流程,我得亲自看一下他是不是真的进了icu,再决定下一步处理,于是我联系了教授夫人,才发现他是丧偶二婚。 妻子对他也没太深感情,但还是客气地带我去了医院,隔窗看了一下。
我看着浑身插满管子动弹不得的老教授,安慰了一下夫人,就回去处理了案件。 再过了几年,我又去另一个病房看一个年近70的调查对象。
他很有钱,得癌症几年了,一直住在某三甲医院的单人病房,风景很好。
那时候他行动自如的,但不吃医院配餐,老婆和儿媳妇日常工作就是做好三顿饭,轮流来照顾他。 虽然我办案经常遇到富人,但在生命尾声的富人以及对家人好的富人,还是能保留了极大的体面,能在三甲医院长包一间单人病房、有亲人伺奉在旁。
05
某医院是个很神奇的地方,某个地区得病的犯人都住在那里。
当然是其中几层楼,完全与对外营业的业务隔开的,需经无数关卡才能进。 经过重重关卡,我到狱警接待处,小哥看了电脑,说这个犯人可能提不出来。 我问,怎么了? 他说,精神有问题。 我急了,跑一趟很不容易,在我这个阶段,亲自见犯罪嫌疑人是必须的步骤,今天提审不成,还得改天来。 小哥说,那就试着推轮椅出来吧。 再过了一阵子,女警推着她出来了,她的*铐手**在轮椅上,头低着,脸上毫无生气。但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犯。 在看守所里,因为女犯人的头发都剪短了,加上穿了囚衣,几乎已经没了美丑可言,因为都丑,但她是个例外。 这个女犯虽然搭拉着脑袋,但五官很精致,三十左右,很白,丰腴型的,手指很修长,一看就是没有受过苦的人。
我心想,她怎么到了这里? 正在办交接手续的时候,她忽然从轮椅站了起来,往前冲。准确来说,是往我的方向冲,她一边冲一边叫叫嚷。 天啊!我当时还是个柔弱的小姑娘啊!要是现在五大三粗的中年妇女,我还不怕她,于是我连忙跑了.......
其实她没走两步,因为手是铐在轮椅上的,她压根走不开,而且一群兵哥哥马上反应过来,控制住她了。
其实兵哥哥仅仅是控制,并没有打她,但她大叫起来,整个走廊回荡着她凄厉的叫声: 爸爸,爸爸,我要爸爸。 当时的情景很恐怖,一个穿着囚衣的秀丽女子,在沉默很久后爆发的撕心裂肺的声音。
我有点怕,更多的是同情:到底她遭遇了什么?她有没有爸爸能接回她? 兵哥哥把她控制回了病床。
这种情况,为防她自残,手脚都要铐起来的。
我也自学了一些精神病的粗浅知识,她的状态应该是病到完全没办法和人交流,因为她的这种精神状态,在我们的阶段,无法往前走,只能退回给公an。 我记得笔录( 应该是精神尚可做的 ),她有交待家人的情况,希望公an大哥能找回她的家人接走她,我也相信他们会找,因为某医院的费用太贵了,基层政府承担不起。 法律是后来才改了对精神病人的处理。 后来我又办了一个精神病人的案,大概是一个人发病拿刀在闹市砍车,幸好是砍车,砍人真的要冤死,就直接适用刑法这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还有一个小偷,爬旧楼偷东西,屋主发现了,他慌不择路,自己从二三楼摔下来。
这一摔,倒霉是政府,因为摔出了重病,在某医院抢救,前后花了十几万。
我去医院提审他( 因为不是自残病人,他就住在普通病房里 )。 这个场所,以前我们遇到最经常的是肺结核和爱滋病,犯罪后居然是政府管治。
唉,当然也不可能用最贵的药,但还是会给治的。 后来我就换岗了,这十年没再做过相关实务,不知道有什么变化。
06
一线城市的基层法检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极大,我十年办了一千多件公诉案。
除了开始几年未独立办案,案子不太多,后来慢慢增加到年均100件。
当时没有助理,每一个步骤自己做。很忙,长期加班,每周去两次看守所,一次法院,还有那么多卷宗文书。 年均一百个案,大概是我家的一个县一年的案,这工作量真的是相当可怕的。
我对实务还是很有工作热情,在前八九年的公诉生涯里,我除了办案,还去讲很多课,写很多小稿子,和犯人谈很久很久。 我想起一个中年女犯,当过了十五年,我也成了中年妇女,回头想想她,我觉得我那时候应该更勇敢一点。 案情其实很简单:张兄、张嫂与张娘住一起,张弟住同一栋楼楼下。平时张嫂与张娘争吵不断。
有天,两婆媳又大吵大闹,张弟来看母亲,和张娘一起骂张嫂,并发生拉扯。张嫂气不过,去厨房拿菜刀砍了张弟,致轻伤。 公安侦查阶段已经做过调解,未果。
移到我手上,我觉得家庭矛盾引发的轻伤,也可以考虑做刑事和解,往从轻方向走,但还是要起诉的( 那个时候,不诉,控得很严 )。 平时这种小案,半天我能在看守所提审五个人。为了做好铺垫,我腾出了整整一个下午在审讯室里和她谈。
以那时候的阅历,我也听不懂城市贫民的中年妇女的痛苦,她一直说这些年来的苦,婆婆小叔如何欺负打骂她,丈夫也如何窝囊。她说举刀的时候,只想同归于尽。 她一边说一边哭,我也一直抹眼泪,我没想到一线城市的本地人,也能这么苦。
我想给她争取从轻情节,这种故意伤害案,取得被害人谅解,从轻的幅度还是挺大的。
我打电话给张哥,但他一点都不在乎。至于张弟,直接恶狠狠地挂了。 好不容易终于劝了两兄弟做和解,就是张哥出钱,赔给张弟,张弟出个谅解书,就能申请从轻处理。
又是谈了一个下午,张弟要价从十万降到3万( 我费了好多唇舌,解释法院判的话应该在2万以内 ),张哥肯赔的价格从一万涨到2万五( 也是我对他动之以情的结果,好歹还是十几二十年夫妻,也不是全错在张嫂啊 )。 结果,卡死在这3万和2万五了。 那天我本来安排出游,但因为张弟指定了这个时间,我只好留下来。
我想,帮助张嫂比出游有意义多了,所以留下来还邀了另一个耐心的老大哥一起给两兄弟做思想工作。 听过张嫂哭诉后,我觉得这个贫穷的中年妇人,真的太难了,怎么会有这么坏的夫家。
她只有在十岁儿子那里才得到一点点温情。当兄弟为五千块梗在那,我当时想咬咬牙说,不如我出算了( 是我一个月工资 )。 我还是没说,而且当时张家兄弟也离开了。
我一直在纠结要不要自己掏五千。
我顾忌的是,同事可能会对我冷嘲热讽的,说我“自己掏钱就为出头”。我想羊姐你也在公家单位呆过,估计可以理解我的矛盾心情。 我再打了两次电话给张兄弟,人家仍然不松口,我只好按程序移送。开庭的时候,张兄没来,张弟来了,作为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结果,判得不重,轻伤一般量刑在1年半以下,但如果赔够了,谅解了,缓刑可能性还是挺大的。 过了十几年回头看看,当我也经历生死、人情冷暖,家庭工作一地鸡毛( 应该是一屋鸡毛 )。
我挺后悔自己当时顾虑太多。如果当时我出五千块,或许就能给张嫂暗淡的人生增添一丝温暖了,哎。
ps:
担心某些人抬杠,我要再说一句:反腐倡廉讲座、普法讲座和教育片、媒体报道,都可以讲案子?怎么到了网上讲这些,就是违反工作纪律了?行吧,就你懂。
另外,欢迎倾诉欲强的朋友,把你所在行业接触到的故事投稿给我啊。隔行如隔山,这些故事我挺爱看,相信网友们也挺爱看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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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晏凌羊,80后,情感专栏作者,新女性主义作者,中国作协会员。著有畅销书《那些让你痛苦的,终有一天你会笑着说出来》《愿你放得下过往,配得起将来》《愿你有*途征**,也有退路》《我离婚了》《有你的江湖不寂寞——金庸武侠小说的另类解读》以及儿童绘本《妈妈家,爸爸家》。拥有13年金融从业(管理)经验,现为广州某文化信息咨询公司创始人、某文化传媒公司联合创始人。出生于云南丽江,现居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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