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真是不怕腻啊,吃奶油蛋糕,能光吃奶油,只剩蛋糕底慢慢磨。这样吃着吃着,终于,有一阵子把奶油吃腻了,一见到就忍不住地摇头打颤,改到只能吃蛋糕底了。
直到,毛毛虫面包出现。
毛毛虫面包,不知道起这名字给它的人,到底是想让它受欢迎,还是不受欢迎呢?这话先搁一边。

你们有没有发现?毛毛虫面包刚开始出现时,那奶油也相当多,像不要钱一样,软乎乎胖乎乎的面包,背上宽宽一路奶油花,大朵大朵连成一条,把所有面包揪下来,蘸奶油吃掉,都还有剩奶油,光嘴吃,都怪好吃的,好像从来没有被奶油腻到过一样,又能吃了。这种时候的毛毛虫面包,只能到面包店现买现吃,因为奶油实在扎实到无法包装带走。后来呢,奶油慢慢少了,瘦成了一条奶油线,可以装进包装袋里了,这时候也好吃。

再后来,毛毛虫面包表面就看不到奶油了,只看得到弯弯曲曲的黄线条在表面做装饰,吃起来非常无聊,像烤得过头的面包边,奶油则被放到面包心里去了。这样也倒好吃,就像吃包子,咬着咬着咬到馅儿,凉凉的奶油,香甜甜,面包也香软,渐渐就习惯了。
再再后来,啃半天才啃得到馅儿,而且居然不是奶油馅儿了,换成豆沙了!豆沙就豆沙吧,吃几次也习惯了。再过一阵去买,居然连豆沙都不是了,变成各种口味的果酱了!初始印象太深刻,导致完全无法接收果酱味的毛毛虫面包,遂弃之。

过了几年,不长记性,又买,看到居然恢复了奶油口味的,兴冲冲一吃,你猜怎么着?奶油是奶油,但变成冷冰冰固体状的一条,面包也不再松软,恨不能朝着法棍发展去了,成了法棍三明治。
怎么一个毛毛虫面包也这么“跌宕”啊。
你爱吃哪个阶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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