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社会有不少不要脸的人,所以交朋友一定要谨慎。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个案例,刷新了对朋友的认知。金腕表省吃俭用收藏了几个名表,偶尔也会借给朋友用于撩妹。有一天,金腕表的朋友崔虚荣借走了一块儿劳力士黑水鬼,可是迟迟没有归还。后来金腕表得知,崔虚荣的对象也想要劳力士黑水鬼,崔虚荣就大方的送给了对象。金腕表非常的生气,可是崔虚荣却说:“不就是一块表嘛,等我有钱了买新的给你。” 这该怎么办呢?

首先,我不是金腕表,不知道跟崔虚荣的关系好到什么程度。但是以我小心眼的性格,就算朋友、家人借我表,我也不会借给他们。如果金腕表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这件事儿咱不需要继续聊下去。可是金腕表决心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我倒是可以分享关联的常识。第二,崔虚荣的行为其实非常恶劣,金腕表如果走法律程序维权,崔虚荣不会有好的下场。但是送出去的劳力士能不能要回来,就需要更具体的情况了。
借走他人的财产任意送给另一人,构成韩国“刑法”规定的非法侵占罪(횡령죄)。不管何种理由,没有经过物主的同意,擅自处理的行为都构成非法侵占。虽然擅自处理的人或许可以用事后补偿来弥补错误,但定罪的关键在于“擅自处分”,只要财产已经被处分了,不管事后补偿不补偿,都会受到刑事处罚。根据韩国“刑法”第355条的规定,非法侵占的行为最高处以5年有期徒刑或者1500万韩元的罚款。

可是在实践中,如果想让擅自处理财务的人(嫌疑人)受到刑事处罚,嫌疑人具有非法取得的想法才行。虽然这句话听起来很复杂,简单的说白了就是:对方处理财务时假装是自己的。证明“非法取得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嫌疑人拿不出物主授权处理的证据,基本上可以定性为擅自处理了。开头的案例中,崔虚荣只是借了金腕表的劳力士,却把它送给了对象,这明显属于具备非法取得想法的擅自处理,即构成非法侵占罪。
那么,物主的财产被擅自处分之后能不能拿回来呢?大概率是拿不回来的。因为收取财物的第三者,如果不知道财务另有主人,收取财物就属于善意取得。除非收取财物的时候,意识到财物另有主人就没有义务返还给主人。所以这问题要具体分析当时的情况,如果本案中的崔虚荣平时没有收入,却突然大方的送劳力士,他对象应该可以意识到物主另有其人。但崔虚荣平时就很装有钱,他对象一直被忽悠了,就不用还了。

金律点评:
今天我们学到了非法侵占和善意取得的知识。读者们想想,曾经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虽然确实有些人不要脸的借走朋友的东西后随意处分,但碍于情面很多人放弃维权,顶多也就断绝关系而已。可是以后遇到这种情况不想手软,今天的知识会起到很大的帮助。尤其是拿不回重要的东西时,可以考虑走刑事控诉程序,让擅自处分财产的人做出响应的赔偿。想继续学习有用的韩国法律知识,请继续关注我的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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