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汽车已经成为千家万户中必不可缺的消费品,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不止一辆汽车,这些汽车有的用于工作,有的用于家用,从而也产生了大量得闲置车辆,于是,很多家庭选择将多余的车辆出租给汽车租赁公司,一方面能够给车辆贬值降低一些损失;另一方面又能为生活中增加一些收入。但是有一些不法分子就趁此机会从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近日,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经侦大队就破获了一起犯罪嫌疑人利用“租车”的名义进行合同诈骗的案件,成功为受害人挽回损失100余万元。

今年1月2日,西宁城中经侦大队接到4名受害人报警称,他们将自己名下的闲置的宝马、途乐、埃尔法、奥迪、起亚品牌的5辆汽车以签订租赁协议的方式出租给城中区内一家租车公司的老板秦某,秦某承诺将支付不菲的租赁费用来长期租用这些车。
就在签订完租车合同3个月后,一名受害人接到一通陌生电话自称他从秦某手中以19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途乐汽车,要求受害人配合过户。受害人连忙联系秦某,可秦某不接电话,公司也已人去楼空。
西宁城中经侦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办案民警对上述车辆轨迹进行摸排,最终发现签署租赁合同的3辆车在我省境内,而途乐越野车和埃尔法商务车的方位在我国南方,西宁城中经侦大队及时作出部署令,正在南方执行抓捕任务的4名办案人员立即赶赴海南省将涉案车辆追回。

办案人员经不懈努力,至1月5日晚,涉案的埃尔法、奥迪、起亚、宝马车辆已被大队办案人员悉数追回。1月8日,犯罪嫌疑人秦某被抓获归案。经讯问,秦某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其将宝马、途乐越野车先以租车的名义骗取受害人签订合同后,再将车辆对外低价倒卖的事实。

(追回的车辆)
在此,西宁市城中经侦大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进行车辆挂靠、租赁的时候,一定要擦亮双眼,充分掌握挂靠方的资质以及经营手续是否齐全,不要贪图高昂的租金,否则很有可能像上述受害者一样,被不法分子利用诱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