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买了新车却上不了路 车辆合格证等被抵押

“提车这么长时间了,车辆合格证、备用钥匙、说明书等物品却迟迟不给,眼瞅着新车没法上路,太急人了。”近日,市民赵先生拨打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

赵先生介绍,7月28日,他在市区蒙山大道附近一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轿车,并支付了全部的购车款。“当时该车型有现车,提车前,销售人员承诺车辆手续齐全,让我放心购车,办理上牌手续他们也可以帮忙。”赵先生说,在支付完所有费用后,工作人员让他将车辆先开走,第二天过来拿手续,“我以为不会出差错,至少手续应该齐全,也就没在意。”

赵先生告诉记者,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一早当他过去拿车辆合格证、备用钥匙、说明书等物品时,却被告知这些东西还在路上,需要再等几天。“当时他们承诺,保证一周之内将这些东西交给我。谁知一个星期后再去问时,他们还是以各种理由拖着不给。”赵先生告诉记者,每天看着新车搁在家里上不了路,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就不时过去询问情况,“多次询问,才被告知合格证等手续被抵押在银行了。没想到是这个情况,这也太气人了,希望尽快给予处理,并给个说法。”

为啥出现这种情况呢?随后,记者联系了该汽贸公司。“并不是我们不给办理。公司最近上了新车,以及走银行流程耽误了客户拿到合格证的时间,我们已告知客户。”该公司前台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表示,因公司每个月要给厂家打几百万资金,一般情况下,全部用现金提车的可能性不大,因此会将部分汽车合格证抵押到银行,贷出款来再提车,等客户交钱后再将合格证赎出来。

该工作人员说,“该车辆合格证被抵押给银行,由于这种情况大部分人都了解,当时业务员也就没向顾客说。后来,我们给客户出示了临时牌照,并作了解释。现在车辆合格证已经拿来了,我们这就与客户沟通,尽快交付。”

律师说法

目前,此事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对此,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应当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销售者销售家用汽车产品,应当按照随车物品清单等随车文件向消费者交付随车工具、备件等物品,明示并交付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新车合格证本来就是新车产品的附带品,须与新车一起交给消费者,不给合格证属于违约,可视为没有全面履行义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若经销商出售合格证已被质押的汽车,且没有事先说明,一味搪塞消费者,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可要求经销商给予调换或赔偿。”姜涛说。

临报融媒记者 赵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