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发挥好“哨点”监测作用,按照上级要求,请前往药店购药的市民朋友严格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佩戴口罩+扫码测温。进入药店时,请佩戴好口罩,扫健康码或行程码,并配合体温测量。 如您的行程码、健康码出现异常 (来自或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显示黄码及红码),药店人员会请您到通风处等待; 如体温≥37.3℃,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工作人员会拨打120,引导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登记,同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社区(村委会)汇报,请主动配合。
二、配合相关流调。进入药店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对您进行流调问询,如:是否到过中、高风险区;是否接触过感染疫情人员等。
三、 “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医院处方。 请在购买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时, 提供身份证、医院处方、 联系电话,因为药店工作人员必须通过河北省“药安食美”APP才能销售以上四类药品,需要上传您的身份证等信息。
四、 严禁代购退烧药。 请不要为别人代购退烧药品,退烧药品必须本人购买。
五、避免人群聚集。请在购药过程中,全程佩戴好口罩, 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群防群控、从我做起,希望我们广大市民朋友加强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携手共进,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
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日
来源: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