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暴力说不观后感 (向强权说不的事例)

【案情介绍】

据媒体报道,10月30日16时28分许,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钟金**时代城商业区三楼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造成一死两伤的严重后果,一个12岁的生命就此离开我们,生命的花朵还未开放,却就此凋零,实在令人惋惜。

经警方通报:现在犯罪嫌疑人王某平被警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平(男,46岁)因感情纠纷于当日下午持刀对吴某燕(女,40岁)母子实施故意伤害,造成吴某燕及其子王某某(男,12岁)受伤;在制止犯罪嫌疑人行凶过程中,*钟金**时代城保安欧阳某飞(男,22岁)多处受伤。目前,王某某经抢救无效身亡, 吴某燕、欧阳某飞二人经医院及时救治,已暂无生命危险。

向语言暴力说不即兴评述,向暴力说不宣传片

从案件的情节来看,犯罪嫌疑人王某平事先准备了作案工具,直奔案发商铺,目标明确,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也实施了具体的侵害行为,并造成了一死两伤的严重后果。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对上述案例,我们感到痛惜,而我们遇到*力暴**犯罪,又该如何保护自己?】

在遇到*力暴**犯罪时,我们在不能确保自身的安全的情况下,应尽快远离*力暴**犯罪现场,并在脱离危险范围后马上打电话报警。

自身或者他人已经卷入*力暴**犯罪事件之中时,法律赋予了我们奋力反抗的权利,即正当防卫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 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

在遇到重大的*力暴**犯罪事件时,法律鼓励我们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敢地站出来制止犯罪。对于正在发生的重大*力暴**犯罪中,法律赋予了我们无限防卫的权利,如果在防卫过程中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需要负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力暴**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在我们行使正当防卫权及无限防卫权时,必须要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如果不法侵害行为尚未发生或已经终止的,我们还采用*力暴**手段予以制止,可能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甚至于被认定为故意伤害。

向语言暴力说不即兴评述,向暴力说不宣传片

【发生纠纷时,如何解决,避免矛盾升级?】

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纠纷,政府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探索、并创设了多种纠纷解决机制,以解决人民的纠纷:

1、对于生活产生的邻里纠纷,我们应秉持相互理解、相互谦让的态度,各方采用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各方的纠纷。

2、人民调解,该方式广泛存在于我国的基层组织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调解民间纠纷。”因此产生纠纷时,我们可以随时前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并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按照合理合法、自愿平等、尊重诉权的原则,解决纠纷。#调解#

3、行政调解,该方式可在基层人民政府或国家行政机关的主持下,依照法律规定,对一般民间纠纷或某些特定民事纠纷或经济纠纷或劳动纠纷等进行调解。

4、协商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5、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我国处理民事纠纷的专职机构,其职责既是通过审判活动,解决民商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法院#

善用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共建和谐,享受美好。

向语言暴力说不即兴评述,向暴力说不宣传片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力暴**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向语言暴力说不即兴评述,向暴力说不宣传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积极适用范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立法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