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大师曾仕强教授讲:女孩子找对象一定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如果“没有合适的”也不要急,可以一个人过,老天爷并不是让我们每个人都过一样的生活,“活着”最重要……

案情直击: 2012年12月27日中午12点左右,刚生完孩子两个月的小丽(化名),剖腹产的刀口还在隐隐作痛,她躺在床上休息。这时 两个月的儿子在一旁哭闹,儿子的亲爸爸谢文学抱起孩子,要求小丽喂奶。小丽感到很难受, 就让谢文学先给儿子冲奶粉,她先休息一下。
结果谢文学一听就上火了,他把儿子放在床上,然后拉上窗帘,从外屋找了一根麻绳进来,他质问小丽,“你喂不喂”? 小丽以为他只是吓唬自己,扭头没有理他,结果这彻底点燃了谢文学的怒火!
谢文学冲上前去,一把将小丽从床上拉下来,拖到地上,小丽的头“砰”得一声撞在地上, 谢文学直接用双腿将小丽的双手压在地上,然后用手中的麻绳对着小丽的脖子缠了两圈,甚至在左侧颈边打了一个死结,之后使劲勒紧!

可怜的小丽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相恋几年的丈夫,绝望加恐惧的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苦苦挣扎了七八分钟,谢文学下死手恶狠狠地勒了七八分钟,直到小丽嘴角流出了鲜血,最终停止了呼吸……
21岁,一个如花的生命就这样凋谢,追溯这起悲剧还要从头说起……

小丽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家庭,父亲母亲常年在外打工,她一直跟姥姥住在一起。因为姥姥不太管她的学习,所以初中毕业以后,她就没有更好的去处了。
2009年夏天,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小丽结识了谢文学, 谢文学比她大4岁,在一个建筑工地开塔吊,这也属于工地上的“技术工人”了, 工资比普通工人高很多,自然让小丽刮目相看。
两个人认识一个月之后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小丽正好没有合适的工作,谢文学就把她带到了工地上。工地上本来就需要工人, 谢文学开塔吊,他就顺便教小丽如何指挥塔吊,两个人搭配还不错。
然而日子久了,新鲜劲一过,两个人就发生了矛盾。他们俩在工地上是以“男女对象”的身份住在一起, 两个人经常吵吵闹闹,期间分分合合很多次。最厉害的一次,两个人吵过架后,小丽一不小心从塔吊上掉下来,摔伤了脊椎 。谢文学照顾她的这段日子,两个人又和好生活在一起。

时间转眼到了2012年2月,小丽患上了妇科病,心情不好,经常发脾气。这时候,谢文学已经忍受不了她了! 他和小丽商量,他出钱先给小丽治病,治好病以后,两人就分手。
然而,老天似乎要捉弄这两个年轻人。当他俩到新津县的一家医院检查时,竟然意外地检查出来,小丽怀孕了!

其实这时候他们俩的感情已经破裂,所以谢文学才执意让小丽流产!但是,谢文学是小丽的第一个男人,而且小丽也是真心喜欢他,虽然谢文学脾气暴躁,经常和她吵架,让她很崩溃。但 小丽想,现在他们有了孩子,她和谢文学还有感情,所以死活不同意流产!
谢文学没有办法,只好把小丽送回了她的老家江津,他劝小丽自己在家好好休养,到生完孩子以后再说。然后他就自己回到了成都。
其实现在的小丽,她应该明白, 谢文学是去意已定的,他根本现在已经不想和小丽在一起了,而小丽只是是想拿孩子来挽回和他的感情,这本身就是个错误! 殊不知,这是小丽错过的第一个可以挽救自己生命的机会,悲剧此时已经悄悄在萌生……

错误的思想导致错误的行动!谢文学走后,小丽在老家呆不住,她后脚追随谢文学,也回到成都,并且不和谢文学商量,就住到了谢文学父母在郫县安靖镇租住的房屋中,与谢文学父母同住。
这期间, 谢文学明确提出来,他不想和小丽继续下去了! 因为两个人经常为琐事吵架,小丽怀疑谢文学在外面又有了别的女人,就更加和谢文学吵得不依不饶!

谢文学说, 他可以给小丽几千元的分手费 ,孩子如果小丽不流产,就生下来,由他父母抚养。可是, 小丽坚决不答应,她说,如果要分手,就要跟谢文学要几万元的青春损失费,这个钱谢文学拿不出来。 所以,两个人的矛盾一直激化着,越演越烈!
破镜难重圆,如果一个男人已经打心里不接受你,生了不要你的心,这个女人再怎么苦苦纠缠、死乞白赖也是没有用的,只让这个男人越来越暴躁,越来越危险!
“无爱”的男人最残忍,死神正在慢慢靠近……

日子就在他们吵吵弄闹闹中继续。其间,谢文学的父亲从找小丽谈过,要求小丽和他儿子分手,他认为小丽花钱很厉害,他也看不惯,而且小丽和他老两口的关系处得也很不好,但是小丽就是不同意。
小丽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直到2012年11月14日,小丽即将临产!
谢文学带小丽来到医院。医院里,他和小丽的矛盾再一次爆发!

据警方后来调查,医院的护士回忆: 那一天,小丽在妇产科准备临产,谢文学坚决要求小丽顺产,而小丽坚决不同意,要求剖腹产! 两个人吵得不可开交,甚至有大打出手的架势!
医院的大夫从来没有见过,临产的产妇会和丈夫因为“如何生产”的问题“剑拔弩张”到这种地步!而 最终,医院遵从产妇自己的意愿,实行了剖腹产手术,生下一名七斤的男婴。 即使这样,谢文学的脸色也非常难看,在那里不停地咒骂小丽!

女人生孩子,说严重一点,其实就是在鬼门关走一遭。但凡小丽还有一丝人间清醒, 这个男人在她生孩子最危急的关头都不体谅他,置自己女人的安危痛苦于不顾,这样的男人,怎么能够“依靠”一辈子呢? 怎么可能携手到白头呢?
可怜新生的这个婴儿,一出生就面临着父母的血雨腥风……

时间不会因为任何人的不如意而停止流转。在医院的五天很快就过去了,谢文学把小丽接回了他父母位于郫县安靖镇租住的房内休养“坐月子”。到 这个时候,谢文学还没有和小丽登记结婚,也就是说,孩子还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父亲,谢文学只是小丽的“准丈夫”。
出院的这段日子,谢文学的母亲和谢文学轮流照顾伺候小丽母子。

天有不测风云!孩子还没满月,也就是2012年12月5日,谢文学的父亲上班时出了意外,扭伤了腰,需要住院治疗。谢文学就到医院里去照顾他父亲, 小丽见谢文学不回来,就更加怀疑谢文学在外面和别的女人住在了一起,谢文学没办法,只好带着一肚子怨气和恶气回来照顾她。
其实这个时候,小丽和谢文学的矛盾已经积累到无以复加,只需要一个爆发点,可能就是排山倒海的灭顶之灾!
死神更加逼近了……

这一天是2012年12月27日中午,谢文学的母亲在医院里照顾他父亲,而谢文学在其父母的房间里照顾出生43天的儿子。 小婴儿不知道什么原因,啼哭不已,谢文学烦躁了,就把孩子抱到小丽休息的房间,要求小丽给孩子喂奶 。接下来就发生了本文开头所说的那一幕。
谢文学一气之下,当着43天儿子的面,把他的未过门的妻子,也就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小丽,用了一根麻绳,勒了七八分钟,活活给勒死了!
小丽咽气以后,谢文学用一床被子尸体卷起来,放在床底下。第二天一早他去商店里买了一个很大的棕色的行李箱回来,并且找来一卷黑色的人造革皮子铺在房间的地下。

一切准备妥当,谢文学开始了他罪恶而残忍的“分尸工程”! 他把尸体从床底下拖出来,褪去衣物,俯卧在人造革皮子上。接着,他用准备好的菜刀和钢锯将小丽的尸体分为六块……
说好的“一日夫妻百日恩”呢?这个残忍血腥的场面我们都不敢想象,这还是“人”吗?还是“恶魔”在人间!

谢文学冷静地把尸体处理好,下一步工作就是抛尸。

2012年12月28日晚8点左右,谢文学把尸块分别装在棕色的旅行箱和一个很大的编织袋子里。 他前后分两次行动,第一次他把装尸块的棕色旅行箱拖到村子东面,离家很远的一段水流比较多的河里,扔进去;之后,他返回家中,把装尸块的编织袋连同所有作案工具一块打包,扔到同一条河流的上游去了。

抛尸完毕,他把家里的地拖得很干净,一切处理好之后,又隔了两天,他才给他母亲打电话,说小丽已经和他谈妥了,分手了,小丽一个人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他让母亲回家来带孙子。
可怜小丽是真的得永远不会再回来了,她不是去了别的地方,而是离开了这一个她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的美好人间… …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谢文学错误地以为,河流能冲走小丽的尸体,能冲走他的罪恶,可惜很快案发。
2012年12月30日晚六点左右, 当地群众刘某在河边发现了一个行李箱,而且行李箱经水浸泡以后,居然向外渗血水! 这个刘某非常警觉,他并没有打开行李箱,而是立刻报警,警方接到报案后即刻开始现场侦查,并很快在河流上游发现了装有尸体的编织袋 ……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公安机关立刻展开侦查,于2013年2月28日在郫县建筑工地抓获犯罪嫌疑人谢文学,在随后的审查中,谢文学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尾声
案件结果:
被告人谢文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相信看到这个审判结果,很多人跟我一样,为什么不能“杀人偿命,一命抵一命”呢,为什么不直接判死刑呢?
大家可以仔细参看下面我国刑法的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这里还有一个事情必须交代一下,谢文学杀死小丽以后, 谢文学的父母积极地赔偿小丽的家属,并且小丽的家属出具了书面的谅解书,对于被告人谢文学的行为予以谅解。 《赔偿协议书》,《谅解书》《收据条》都被法官取证留存。

相信大家会跟我一样产生质疑:小丽这是什么样的家属,什么样的父母呢?居然对杀害自己亲生女儿的凶手能够予以谅解?


据官方网站报道,小丽的母亲周某在法庭做了证言并收录在案。她说,她最后一次见到小丽是在2011年冬天,2012年2月,小丽怀孕回老家的时候,是和外婆住在一起,周某并不知道小丽怀孕的事。
2012年12月15日, 小丽打电话给她的母亲周某说,她虽然没有结婚,但是已经生下孩子,孩子已经满月。 小丽也没有跟母亲说,她和谢文学关系不好,只是让母亲周某不要担心,之后就没有联系了……

此案到这里基本就可以结束了,我跟所有看到这个案件的朋友一样,真正是久久地,意难平……
我认为, 首先要谴责的是小丽的亲生父母!古人云:“子不养父之过”! 可怜小丽在年轻正需要父母教养引导的时候,没有人帮助她,她一个人在社会上漫无目的,兜兜转转,好不容易碰到谢文学,怀了孩子,没有娘家人依靠,一个人在错误的道路上滑向深渊……

此案最应该谴责的是谢文学,这个“始乱终弃,残酷无情”的恶魔一样的男人! 小丽等同于是一个没有娘家人依靠的苦命的孩子,他结交小丽属于非法同居,他之所以敢如此对待小丽,跟小丽没有娘家人撑腰,是有很大关系的!
斯人已去,无论他给小丽安排再多的罪名,小丽虚荣也好,爱花钱也好,管他太多,他受不了也好,这些罪名通通是他的一面之词,即便有小丽也罪不至死!
而且更让人气氛的是:当刑警带走谢文学的时候,他居然跟他的父母说“好好把我的儿子养大,我会出来的!”

最后也果真如他所愿,他没有被判处死刑,判了个死缓。如果他在牢中好好表现,获得减刑,也许不用20年他就可以出来了,那时候他才40多岁 他还有大半辈子的人生可走,而可怜的小丽,人生却在在20几岁的时候就戛然而止……

鲁迅曾经鞭挞国人,“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用在小丽身上真得很合适, 小丽的结局无疑是悲惨的,但是小丽何尝不是在错误的道路上“咎由自取”呢?
你爱上一个男人不是错,你“错爱”了一个男人,这也没有关系,可怕的是你在错误的道路上执迷不悟,越陷越深! 也许你觉得你的青春给了他,你心有不甘,这种“心有不甘”的心态,其实就是变相的“赌徒心理”!你太想捞回本了,这都是单方面的“痴心妄想”!

如果一个男人对你已经没有感情,你一味“死乞白赖”,只会让这个男人更看不起你!他对你已经“无爱”,就更不会有一丝一毫怜惜!
夫妻两个人白头到老是有条件的,单方面的付出与挽回都不能长久!
男女在感情方面,你付出了就已经是“覆水难收”,永远不存在“捞回本”这一说,金钱买不回你的青春,但是你所有经历的经验,都是你人生之路可以借鉴的法宝 !“人教人,不如事教人”!漫长人生,你所走的每一步,痛苦也好,快乐也罢,都算数!
“ 积累经验” ,“及时止损”,“总结经验,走好以后的每一步”这才是真正人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