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品尝“新闻自助餐”,点击蓝字可订阅哦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啦~~事关逛吃逛吃买买买这样的人生头等大事,大家怎么能错过相关的新鲜资讯呢?在本周,每天一条的3·15资讯等你来品尝,快来跟着新妹一起,强势围观315吧,笔芯~

网购包裹就像一盒巧克力,
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得到什么。
——《阿甘正传》

每次拿到翘首以盼的快递,
你是不是都觉得很开心?
打开之后可能是这样的↓

是不是感觉自己受到了精神污染...
也有可能是这样的↓

耿直的卖家还可能
在快递单上搞事情↓

卖家还会对你造成心灵伤害,
比如让全世界都知道,
你是一个难缠的人↓

定了一个生日蛋糕,
为什么跟想象中不一样,
我的鱼呢?

生日贺卡写成这样,
生日还能快乐吗...

有人表示不服↓

虽然卖家偶尔会有小小失误,
但有时候也很贴心,
比如让人认清自己↓

让你拥有各种不可思议的能力↓

新妹觉得,这些买家是不是
真的需要给自己的智商充值了...
虽然总能遇见奇葩卖家,
买到奇葩商品,
但为什么就是控记不住你记几的手呢。

想为自己的网购商品
再加上一层保障吗?
现在有个普大喜奔的消息告诉你,
《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
在今天上线啦~
以后,买到一些奇葩商品,
不必写差评,
直接行使你的“后悔权”吧。

早在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规定,网购商品可以7日内无理由退货。但是,七日从哪天开始算起?什么样的商品商家可以拒绝退货?这些并没有明确规定。
今天,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细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制度。
■七日无理由退货从哪一天算?
《办法》规定,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网络商品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七日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计算。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哪些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一)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二)鲜活易腐的商品;
(三)在线*载下**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退货的运费该由谁来承担?
根据《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消费者参加满足一定条件免运费活动,但退货后已不能达到免运费活动要求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退款时可以扣除运费。”则由消费者承担。

■赠品也要一并退回吗?
根据《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规定:“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如果赠品不能一并退回,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若消费者在退货前丢失、损坏赠品的,也应当对此进行全额或差价赔偿。

■朋友圈里的“微商”是否适用?
目前,适用于《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办法》微商购物行为共有三种:
一、取得合法资格的市场主体通过微信进行交易。
二、在取得合法资格的微店(第三方交易平台)上进行的交易。
三、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方式推销产品和进行交易。
其他所谓朋友圈的“微信代购”往往是打着“朋友、熟人帮忙”名义进行,代购人也没有办理工商登记,许多还是业余兼职。这种情况下,很难认定代购人就是经营者,出现纠纷后被视为普通民事纠纷的可能性更大,也难以适用法律相关规定。
网络有风险,购物需谨慎,
虽然《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办法》
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但我们还是应该理性消费,
毕竟,3月已经过半,
双十一还会远吗?

保护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