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江苏的消费者王先生在“东方甄选”直播间购买了董宇辉声称的“100%野生海捕”大虾,可他发现这些虾其实是养殖的。投诉半年无果后,王先生选择起诉“东方甄选”。起诉后,东方甄选的工作人员主动联系王先生,称东方甄选被供应商骗了。

首先,新东方转型如此成功,值得肯定。直播带货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电商模式中的一些问题。传统电商平台商品信息的呈现方式比较单一,缺乏互动性,难以形成消费者和商品的良好沟通。而直播带货可以实现在线互动,观众可以与主播互动,提出自己的问题,了解产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等,这样的体验更加真实、直观、亲密。尤其是疫情期间,直播带货更是成为了带动消费增长的新动力。

其次,直播电商不是法外之地,守法一定是底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对直播带货有明确规范。比如,不得发布虛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不得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

第三,不管什么样的售货和营销方式,造假、刷单、欺诈等违法行为都会存在,但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商家来说,在发现自己的问题之后,为什么不能真诚的像消费者道歉,积极解决问题,要让消费者维权半年?

正如人民网发表的评论,东方甄选作为直播卖货的“新兵”,在行业内外都颇有人气。新东方转型不易,经过一番周折能够取得不菲成绩,也让很多人点赞,视为励志榜样。但不可否认,打造一个招牌不容易,毁掉一个招牌却可能在旦夕之间。

作为聪明的消费者,也需要在直播带货中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相信直播艺人的推荐,要对不同的产品进行比较和分析,仔细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从而做出理性的购买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