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河,古称漓水,宋朝以后称为大夏河,本乡晚清进士曾作过详细考证。大夏河发源于青海省同仁县境内的西倾山,纵贯夏河、临夏两县,流经临夏市绕东乡族自治县而汇入黄河(即现在的刘家峡水库),全长四百多华里。
大夏河有十几条支流。在夏河县完尕滩以西有隔河(杂由河、隆瓦河、卡加河汇入),完尕滩以东有关音河、牙寿河、且隆河、清水河、晓河汇入。出土门关到临夏县后,沿途有多支巴河、莫尼沟河、老鸦关河、槐树关河、红水河、牛津河等支流汇入。平时流量为每秒二、三百立方米,汛期可达六百多立方米,有特大洪水时可达每秒一千多立方米。在清朝同治以前,大夏河流域,特别是大夏河两岸,林木茂密,青峦苍翠,植物种类繁多,飞禽走兽密布。在明末、清初时还有虎豹出没,在清道光年间,漠尼沟还有老虎活动。从乾隆时起,河州屡有兵燹,林木逐渐被毁。到同治年间,马占鰲、马海宴起事之后,河州境内的大夏河流域,林木大幅度减少,而甘南境内原始森林依然葱葱郁郁。到本世纪四、五十年代,临夏境内的大夏河流域已经无森林可言,甘南境内林木仍然茂盛。我国著名历史学家顾颉刚在一九三八年去夏河考察途中,对大夏河两岸的风光有这样的记载:“山之清、水之湍、林之茂,都当入甲等”。四十年代之后,甘南境内的森林受到狂砍乱伐,到八十年代大夏河两岸的森林已所剩无几了。
在清朝同治以前,河州的大夏河流域,官、民所用燃料、木材均采本地林木,俗称“本山木”。都是就地取材,无长途拉运。同治以后采不到本山木,就开始进入甘南境内采木运料。但当时的旱路为羊肠小道,异常艰险,仅通人畜行走,交通不便,所以只好通过大夏河水路长途放筏运木,于是大夏河木材筏运业兴起了。
大夏河木材筏运业兴起之日,正是同治事变中马占鰲、马海晏降清居官之时。他们一跃成为地方上的最高统治者,掌握了生杀予夺之权。后来,马安良就给大夏河木材业、筏运业订了“约法三章”,大意是:一、大夏河筏运分段进行,互不干涉。即夏河林区的人只买卖森林,不能放筏出关(土门关);双城以西土门关以东的木商在夏河购伐林木后,只能筏运至双城而不能进河州城;河州城的木商,只能从双城购买木材筏运至河州城而不能往下游放筏,也不能去夏河采购和筏运木材;喇嘛川的木商只能从河州城里购买木材,筏运至莲花城及兰州,不能越过河州城做上游木材生意,依此类推。违犯上述“章程”者罚没经营的全部木材及家产。二、偷盗木材者,不论数量多少,一经发现,罚没全部家产。三、樵夫、水手在伐木、放筏期间死亡者,回民由业主承担“卡凡”,汉民由业主承担棺材,不论回汉一概不偿命价。这三条通常称为“马提帅章程”。自规定以来,一直按此执行,未闻有人敢于冒犯。
自筏运业兴起之后,夏河县境内的森林,从土门关起一直向大夏河上游渐次采伐。当时的林木基地,从土门关起有清水沟、柏木沟、牙寿沟、且隆沟、关音沟、隆瓦沟、达买沟、江玛沟等,共约有二百多平方公里的森林资源。到解放前夕,已经采伐到夏河县隆瓦一带。
解放前,临夏县兴办木厂的有上百户。在双城场棚码头办木厂的有:双城的宋开良、马三虎,兰达村的张怀德,夹塘的尤铁匠,高家庄的马六元,莫尼沟的马子敬、马永昌,坡底村的马福元,多木寺的马元,别藏的马麟(马步芳的叔叔)等,此外还有一些小木材商。在河州城码头的木材商有城内刘家(字号“恒顺和”),横磨王家,八坊的马克诚、马万祥(小名尕主麻)、世兴锡、马铁头、拜华堂、马恕轩、马廷襄(清同治回民军首领马占鰲之孙)的“大公馆”等二十多户,另外也有一些小商贩。在三、四十年代,我也在双城办过木厂。
从晚清到解放前的这段时间,大夏河的木材筏运入黄河后,继续由水路贩运到兰州、宁夏,一直到绥远(今内蒙)的包头。到解放后的一九五六年为止,前后大约有九十多年的历史。
大夏河的筏运,有一套独特的方式。放筏时,先从森林里由业主雇佣樵夫砍伐木材后,披荆斩棘,开好山路,从山路靠人力拉运至山下,从山下用牛车、马车拉到河边,凿眼、拧腰,用拧好的柳腰绑好筏子,筏子有“单联”、“全联”之分。“单联”的木材三节串成,每节并联木头七至十根,三节共有木头二、三十根,由一名水手放运。“全联”的木材串联五节,由两名水手放运。筏运木材的长度一般以一丈二为起点,最长不超过二丈二。特殊需要的木材可达三丈二,筏运时绑在“单联”筏子的后面,称之为“拉麦芒”。
大夏河穿行在千山万壑中,蜿蜒曲折,水流湍急,落差很大,筏运异常惊险。在上游的险关有撒索麻往上的“褡裢桥”,完尕滩的“槽口”,晒经滩的“垒石多罗”(意为虎头礁),土门关以东有鲁班桥上的“狗槽”等处。这些地方两岸石壁、礁石纵横,河曲流急,浪大旋多,一不留神就会碰礁触岸,筏散人亡。特别是晒经滩的“垒石多罗”,一筏触礁,百筏尽没,十分危险。尤其是“全联”的筏子,一般有六丈到十丈之长,危险性很大。所以必须有两个水手分前后来划运;前桨必须有身强力壮,经验丰富,技术高超的水手掌舵,曲折险峻处搬筏,要眼明手快,十分机智灵活。搬桨尤如手握毛笔写草书一样,迅疾潇洒,一气呵成。
从双城到泄湖峡上游,河道较宽,水流稍缓,一般比较安全,我自己曾单独放筏给买主送过木材。到泄湖峡及旱桥,筏子无法通过,只好将大木头拆散放流,俗称“撒峡”,一根根松柏木头穿过急湍涡流,到莲花城附近,由业主雇用水手打捞,按号摘木堆集后出售或重新绑筏,顺黄河贩运兰州等地。筏子中的椽子、小柱子之类的木材,过泄湖峡时容易摧折毁坏,所以不能同大木头一样“撒峡”,而是靠畜驮、人拉,沿喇嘛川旱路,运到旱桥以下聚集重新串联。从永靖县城莲花到兰州的黄河筏子还可以运粮食、羊毛等商品。大夏河中运行的筏子都是用柳腰串联的,进入黄河后,就改用粗麻绳串联了。
解放前,大夏河下游的城乡所需木材,都是夏河森林的木材,只有礼堂、庙宇大殿、清真寺礼拜堂等大型木式结构的建筑所用的大梁、高柱木材是黄河、洮河的筏木,但兰州、宁夏等大部分地区的椽子用材还是大夏河的筏木,因为黄河、洮河峡多浪大,椽子之类小型木材出峡,容易被碰折触碎,难以水运。
伐木、放筏的樵夫、水手(平时也称为樵夫)都是大夏河两岸各村庄的回、汉贫苦农民,他们因生活所迫,冒着生命危险,从事砍木放筏这种营生的,生活非常艰苦。
大夏河林区的木材主要是松木和柏木,以松木居多。在春秋季节伐木时,因树皮下水分较少,削去粗皮后,细皮呈红色,故称之为“红刮皮”,木材质量好。立夏到秋分时节,树皮下水分较多,削皮利索,故称之为“青皮”,木材质量较差。采伐森林时,有的森林按株数卖,又叫按份子卖(每份子是每户出卖为三十根),由买主挑选树木,打上自己的“站号”,雇樵夫进山砍伐,木材下山后按号收取。有的森林,按林地面积买,买主按凡成材者,一律砍伐,称为“剃光头”。
放筏一般分为三个季节,“清明”过后放筏,称为“头河”,这时河流水量小,一般从完尕滩上游的口子起筏;立夏后放筏,称为“中河”,这时水势较大,一般从大夏河上游的小支流起运;立秋以后放筏,称为“后河”,这时大小河流水涨河满,可从上游较小的支流直接放筏,一天可达双城。“后河”放筏时,的特殊的“筏规”。因为这时天气变冷,水大浪急,路途遥远且有冰霜,放筏苦大险多。放“单联”筏时,业主必须给每个樵夫(即筏子手)宰一只山羊;放“全联”筏时,业主必须给樵夫一只绵羊。每年“头河”从清明开始,“后河”到立冬为至,前后七个月的放筏时间,夏河木材源源不断地运往临夏、兰州等地,每年总计不下万余方。
解放后,大夏河的筏运业逐渐衰落,原因有四:一、一九五二年兰郎公路通车,木材开始靠汽车运输;二、大夏河流域森林面积大幅度缩小,林区后退数十里乃至上百里,建筑用材愈来愈少;三、由于历代滥伐森林,植被严重破坏,山区蓄水量减少,大夏河正常流量变小;四、到一九五六年兴修北塬渠时,在双城场棚筑起拦河大坝,筏子不能通行。
至此,为期近百年的大夏河筏运史结束了。人们再也看不到大夏河两岸青山翠峦,河中急流飞筏的景象了。然而历史终会在大夏河流域绘出新的图画,大夏河会重新着上美丽的饰装。